■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4月1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西梧州市工业园区工业大道1号中恒集团六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焦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中恒集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7人,董事莫宏胜先生,独立董事王华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会议,王华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各专业委员会职务,辞职后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低于三分之一,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王华先生仍将按照法律法规和中恒集团《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各专业委员会中的职责;
2. 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崔鼎昌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调整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1.01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2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3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4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数量或金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5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6议案名称: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7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8议案名称: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均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1、议案2均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中议案1的所有子议案,通过逐项表决,均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
律师:吴永文、黄夏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仅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盖章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