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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1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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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19-023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于 2019 年 4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其中郑斌委托温泉出席会议,宋瑞霖通讯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高帆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行申请银行融资的议案》;

  经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行申请银行融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宋瑞霖先生、郑斌先生、温泉先生对本事项经过独立的审慎判断,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境内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经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投资设立境内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在境外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在境外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19-024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于 2019 年 4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19 年 4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其中刘航委托彭辉出席会议,邓昊通讯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彭辉主持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许可出席了本次会议并进行会议纪录。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行申请银行融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行申请银行融资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境内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投资设立境内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在境外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在境外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决议。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19-025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行申请银行融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行申请银行融资的议案》,相关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及资金运转情况,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行申请银行融资,融资金额为4,000万元,其中流动资金3,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1,000万元,融资期限一年,本次借款的抵押物为:公司在拉萨市依法享有的土地使用权(拉城国用土登第2012-04号)和房产(拉房权监证字第0007512号)、在成都市两江国际37层依法享有的房产(川2018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133069号、川2018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133064号、川2018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133059号、川2018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133056号)、在北京市盈都大厦C 座 4 单元 15A依法享有的房产(京房权证海私移字第0050804号)及在盈都大厦C 座 4 单元 15F依法享有的房产(京房权证海私移字第0050790号)。截至2019年1月,上述土地和房产的预估价值为6,717.33万元。

  以上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负责人在经批准的综合业务授信额度及有效期内,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全权办理上述授信额度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综合业务授信额度金额、利率的确定;办理综合业务授信额度相关的申请、借款、担保等合同文件的签署;与办理综合业务授信额度相关的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19-026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境内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发展战略需要,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投资设立拉萨易明康元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人民币,易明医药持有其100%股权。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境内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在本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拟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拉萨易明康元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5)股权结构:公司持股 100%

  (6)经营范围:药品研发;医疗器械、消毒用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妆品的研发、咨询和技术服务;社会经济咨询(不含证券、期货、金融类及投资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市场调研等。

  以上信息,以登记机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三、 对外投资的目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本次新设子公司,用于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系为满足公司多元化业务驱动需求,更好地优化公司的产业结构,为公司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推进公司战略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及发展战略。

  2、可能存在的风险

  子公司的设立尚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其未来盈利能力受国家政策、 宏观经济、市场竞争及其他因素影响,公司将不断强化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机制,适应市场变化,促使该公司稳健发展。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金额,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 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19-027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在境外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 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落实公司的战略规划,拓展海外业务,促进公司业务增长,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易明海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明海众”)拟在美国投资设立子公司,注册资本为50万美元,易明海众持有其100%股权。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在境外设立子公司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在本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五、 拟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7)拟定公司名称:TAPI Healthcare Inc.

  (8)注册地址:美国特拉华州

  (9)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10)注册资本:50万美元

  (11)股权结构:易明海众持有其100%股权

  (12)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

  以上信息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六、 对外投资的目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易明海众本次新设子公司,用于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系为落实公司的战略规划,拓展海外业务,促进公司业务增长,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4、可能存在的风险

  (1)美国的政策、法律、商业环境、文化环境与中国国内存在较大区别,这将给本次子公司的设立及以后的运营带来一定的风险。

  (2)易明海众拟在美国设立全资子公司尚需经过外汇管理部门、发改委、商务主管部门等国家有关部门的审批。因此,本次对外投资存在未能批准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且投资金额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九日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行申请银行融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行申请银行融资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及资金运转的需求,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此次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行申请银行融资的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宋瑞霖    郑  斌    温  泉

  二〇一九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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