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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1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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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公 告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编号:临2019-037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公    告

  ■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4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吴昊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41)。

  根据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40)。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给予公司内部资金拆借审批授权的议案》

  为提高上市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调整公司内部资金结构,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股份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各控参股子公司之间的资金拆借,股份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各控参股子公司之间的拆借的资金额度不得超过权益性投资的2倍,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39)。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编号:临2019-038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公    告

  ■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4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钱元文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41)。

  根据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40)。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 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39)。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11日

  股票简称:新力金融         证券代码:600318         编号:临2019-039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会产生 重大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表格式等内容的修订情况,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为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在企业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公司根据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已于2018年9月对财务报表格式的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2.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修订发布了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包括《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5月2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要求中国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要求执行上述新的会计政策。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审议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财务报表格式变更及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会15号文件及相关解读的有关要求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并按规定对财务报表相关列示科目及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二)金融工具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的“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即由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改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金融资产减值损失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3.套期会计方面,扩大了符合条件的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范围,以定性的套期有效性要求取代了定量要求,引入套期关系的“再平衡”机制。

  4.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准则施行日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施行日所在年度(即2019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在金融资产分类、计量(减值)、列报等方面的变化预计将对本公司财务报告产生一定影响。

  三、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相关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其审议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相关规定的行为,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损害中小 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1日

  股票简称:新力金融       证券代码:600318         编号:临2019-040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概述

  公司2015年4月实施完成了现金购买标的公司股权事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将支付对价大于购买日资产组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57,060.97万元确认为商誉,2017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35,187.66万元,2018年初商誉的余额为21,873.31万元。

  二、商誉所在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的相关规定,与商誉减值测试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应当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本公司所属各子公司(指安徽德润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德润租赁)、合肥德善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德善小贷)、安徽德众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德众金融)、安徽德合典当有限公司(下称德合典当)、安徽德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下称德信担保))系单个法律主体,主营业务明确,生产经营具有相对独立性,同时主营业务均直接与市场衔接,由市场定价,符合资产组的相关要件。另一方面,本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上述条件的经营业务,因此本公司最后确定将各独立的子公司认定为一个资产组,并以各子公司分别作为资产组为基础进行商誉减值的测试。该资产组与购买日及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一致。

  三、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参数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期末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算时,首先确定资产组,然后选择相应方法测算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将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与资产组的账面价值进行比较,以确定资产组是否发生减值,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将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与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进行比较,以确定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资产组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如下:

  1、安徽德润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德润租赁资产组以未来预计产生的税前现金流量现值作为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基于管理层编制的现金流量预测来确定,税前折现率为17.51%,分预测期与稳定期,预测期为5年,对资产组进行现金流量预测时采用的其他关键假设包括预计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增长率以及相关费用等,上述假设基于德润租赁以前年度的经营业绩、增长率、行业水平以及管理层对市场发展的预期。管理层聘请了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了评估,评估公司出具了中水致远评咨字(2019)第020021号《以商誉减值测试为目的的资产评估报告》,经测试,德润租赁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高于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德润租赁2018年末商誉账面价值不存在减值。

  2、合肥德善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德善小贷资产组以未来预计产生的税前现金流量现值作为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基于管理层编制的现金流量预测来确定,税前折现率为18.17%,分预测期与稳定期,预测期为5年,对资产组进行现金流量预测时采用的其他关键假设包括预计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增长率以及相关费用等,上述假设基于德善小贷以前年度的经营业绩、增长率、行业水平以及管理层对市场发展的预期。管理层聘请了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了评估,评估公司出具了中水致远评咨字(2019)第020022号《以商誉减值测试为目的的资产评估报告》,经测试,德善小贷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德善小贷2018年度应计提商誉减值损失175.19万元。

  3、安徽德合典当有限公司

  德合典当资产组以未来预计产生的税前现金流量现值作为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基于管理层编制的现金流量预测来确定,税前折现率为18.17%,分预测期与稳定期,预测期为5年,对资产组进行现金流量预测时采用的其他关键假设包括预计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增长率以及相关费用等,上述假设基于德合典当以前年度的经营业绩、增长率、行业水平以及管理层对市场发展的预期。管理层聘请了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了评估,评估公司出具了中水致远评咨字(2019)第020023号《以商誉减值测试为目的的资产评估报告》,经测试,德合典当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德合典当2018年度应计提商誉减值损失412.38万元。

  4、安徽德众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德众金融资产组以期末账面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作为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经测试,德众金融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德众金融2018年度应计提商誉减值损失36.78万元。

  四、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额度624.35万元,计入公司 2018年度损益,导致公司 2018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降低624.35 万元。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六、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2018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七、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八、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1日

  股票简称:新力金融          证券代码:600318         编号:临2019-041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前期回购事项简介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11月1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事项的议案》,对公司2017年及2018年实施的两次回购股份的用途、有效期和具体授权进行了调整,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18年12月3日召开的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截止目前,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合计 20,8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4.3%,支付的总金额为240,632,032.44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二、确定回购股份的用途

  根据 2019 年 1 月 11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回购细则》施行前,上市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包含多种用途但未明确各用途具体情况的,应当在《回购细则》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按照《回购细则》规定明确各种用途具体对应的拟回购股份数量或者资金总额的上下限,且上限不得超出下限的1倍,并经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公司于 2019 年4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对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了明确:将两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若存在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未完成转让的,此部分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上市公司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用途明确为员工持股计划,是结合公司发展战略,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等全体员工的积极性,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切身利益结合在一起,从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董事会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将两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回购股份用途确定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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