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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1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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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2019-017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率及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泰铝业”或“发行人”、“公司”、“本公司”)和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或“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民族证券”或“联席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115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业务指引》(上证发[2018]42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明泰转债”)。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9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布的《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9年4月12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1手。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2、网下投资者申购保证金不足应缴纳的认购款金额的,须在2019年4月12日(T+2日)17:00之前(指资金到账时间)及时足额补缴申购资金。若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未能在2019年4月12日(T+2日)17:00之前及时足额补足申购资金,其配售资格将被取消,其所缴纳的申购保证金不予退还,其放弃认购的明泰转债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3、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83,911万元的部分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183,911万元。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实际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联席主承销商原则上包销比例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额为55,173.3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联席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4、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明泰铝业本次公开发行183,911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申购已于2019年4月10日(T日)结束。根据2019年4月8日(T-2日)公布的《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所有参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现将本次明泰转债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明泰转债本次发行183,911万元,发行价格为100元/张,共计1,839.11万张(183.911万手),发行日期为2019年4月10日(T日)。

  二、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一)原有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发行人原有限售条件股东有效认购数量为0手,即0元;最终向原有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售的明泰转债总计为0手,即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0%。

  (二)原无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根据上交所提供的网上优先配售数据,最终向原无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售的明泰转债总计为441,354手,即441,354,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4.00%。

  三、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明泰转债总计为368,390手,即368,390,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0.03%,网上中签率为0.03045862%。

  根据上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数据,本次网上申购有效申购户数为1,268,621户,有效申购数量为1,209,477,041手,配号总数为1,209,477,041个,起讫号码为100,000,000,000-101,209,477,040。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在2019年4月11日(T+1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中签结果将于2019年4月12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

  四、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结果

  本次网下发行期间共收到5198笔申购。根据《发行公告》中“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联席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联席主承销商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联席主承销商将4830个账户的申购认定为有效申购,其余368个账户的申购认定为无效申购。

  本次网下发行有效申购数量为3,379,566,000,000元(3,379,566,000手),最终网下向机构投资者配售的明泰转债总计为1,029,366,000元(1,029,366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55.97%,配售比例为0.03045852%。

  所有参与网下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名称、有效申购数量、初步获配数量、申购款的补缴或多余申购保证金的退还情况请见附表《机构投资者网下获配情况明细表》。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所有参加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送达获配及未获配信息。网下获配投资者认购资金汇款用途或备注内容要求与缴纳申报保证金的要求相同,补缴申购资金的收款银行账户与申购保证金的收款银行账户相同,具体参见《发行公告》。

  本次发行配售结果汇总如下:

  ■

  四、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明泰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五、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查阅2019年4月8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和《发行公告》,投资者亦可到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六、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1、发行人: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河南省巩义市回郭镇开发区

  电话:0371-67898155

  联系人:雷鹏

  2、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中原广发金融大厦

  电话:010-83067390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3、联席主承销商: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盘古大观A座40F-43F

  电话:010-56437048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4月11日

  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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