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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1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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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19-024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鑫药业”、“公司”或“甲方”)为了进一步拓展公司人参产品销售市场,扩大市场份额,实现公司与优质客户的长期战略合作,于2019年4月9日与哈尔滨国仁大药房有限公司、哈尔滨健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虎林市康贝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等34家公司(均为合同的“乙方”)签署了三年销售人参产品合计金额不低于30,000万的《人参专柜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

  公司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协议已按照《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制度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协议对方介绍

  哈尔滨国仁大药房有限公司、哈尔滨健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虎林市康贝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等34家医药连锁公司为黑龙江省部分百强连锁药店及本地知名连锁药店,覆盖黑龙江省1603个销售终端。

  协议对方细表如下(序号排名不分先后):

  ■

  三、协议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34家公司签署的是格式统一的框架协议,以下为协议的主要内容:

  1、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首推甲方产品进入终端渠道,乙方有权享受甲方产品价格体系中的同期最优价,甲方承诺给予乙方的价格不高于同期给予任何第三方的价格。

  2、乙方保证定期与甲方沟通,将乙方所掌握的市场动向、渠道信息、营销规划、数据资料等市场信息无偿与甲方分享。甲方保证及时、准确地向乙方提供产品信息资料,促销政策支持,以便乙方制订市场营销工作计划。

  3、甲方与乙方合作产品为紫鑫药业生产的人参系列产品。甲方保证以最高优惠的价格向乙方供货,在保证产品品质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产品的成本价。具体产品品种的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甲方供货价格为含税价格,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签订协议后,34家乙方公司三年销售额合计不低于30,000万元(¥叁亿元)

  5、甲、乙双方合作期限自2019年4月9日至2022年4月9日止。

  6、合作期满前一月,任何一方决定不再继续合作的,应当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解除合作关系。双方均未发出解除合作关系,本协议自动延续。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人参产业作为公司主要的经营业务之一,公司与上述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后,将极大提升公司在黑龙江市场的销售比重,公司可以充分利用各方的优势,形成公司与合作企业的专业互补、优势融合,整合优势资源,拓宽公司人参产品的销售市场,提升市场占有率,促进公司的业绩增长,提高公司品牌知名度。

  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结合公司的产业发展业结构,综合大健康产业背景,公司打造以“药品、食品、保健品”三店一体具有紫鑫特色的第三终端,公司在巩固药品销售的市场基础上,全力开发和建设人参专柜,进一步推进吉林省人参产业的发展。公司积极开拓黑龙江省的市场后,有利于进一步拓展公司相关产业的发展,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一定积极的影响。

  五、风险提示

  (一)公司如不能按协议约定提供产品或存在产品质量问题,将面临违约风险。

  (二)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可能面临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带来的风险。

  (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人参专柜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19-025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4月9日上午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2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会议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郭春林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吉林银行通化柳河支行申请贷款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子公司吉林紫鑫红石种养殖有限公司向吉林银行通化柳河支行申请20,000万元的贷款并为其提供担保,贷款用途:借新还旧。贷款期限36个月,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具体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19-026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9年4月9日,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吉林银行通化柳河支行申请贷款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子公司吉林紫鑫红石种养殖有限公司向吉林银行通化柳河支行申请20,000万元的贷款并为其提供担保,贷款用途:借新还旧。贷款期限36个月,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具体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上述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并且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08年7月25日

  注册地址:柳河县红石镇

  法定代表人:刘宝武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中药材种植销售及其进出口业务;农副产品种植、收购、销售;人参种子培育、销售;人参初加工与销售。(国家禁止或限制项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100%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3,263,465,801.87元,负债总额2,999,064,569.07元,净资产总额为264,401,232.80元,2017年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7,186,208.64元,净利润186,579,637.38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与吉林银行通化柳河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公司为吉林紫鑫红石种养殖有限公司向吉林银行通化柳河支行20,0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间为此笔贷款发放之日起至贷款本息结清之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上述子公司申请贷款主要是为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要求。上述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经营前景良好,公司持有上述子公司100%的股权,对其日常经营有绝对控制权,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其提供担保是合理的,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度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及各级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等申请融资额度(包括新增及原融资到期后续展)合计不超过35亿元,在此额度内,关于公司与各级控股子公司向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等申请的融资事项,公司与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含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总担保额度不超过35亿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母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199,993.72万元,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经审计)的48.40%。本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经审计)的4.84%。上述融资及对外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

  六、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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