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19-030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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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19年4月4日以送达方式发出,并于2019年4月9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商晓波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审议并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子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议案》。
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1)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日
股票代码:002541 股票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19-031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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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扩建公司生产基地。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鸿路建材有限公司竞拍取得长丰县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长丰县国土局”),以挂牌方式出让的长丰县招拍挂地块XT2017-19-1号和XT2017-19-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4月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子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议案》,授权合肥鸿路建材有限公司与长丰县国土资源局签订相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本次竞得土地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竞拍土地基本情况
1、出让土地编号: XT2017-19-1号和XT2017-19-2号
2、土地出让人:长丰县国土资源局
3、出让宗地位置: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下塘镇
4、出让宗地面积:XT2017-19-1、 XT2017-19-2号地块合计236.22亩(具体面积以实测为准);
5、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6、出让年限:50 年
7、成交价格:XT2017-19-1、XT2017-19-2号地块合计人民币25,038,843.00元。
三、本次竞得土地使用权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全资子公司购买上述土地使用权,将用于公司新建生产线,有利于加快提升公司现有产能,有利于满足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对经营用地的需求,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2、本次投资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目前公司自有资金充足,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风险提示:土地的取得尚需完成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交纳土地款及办理土地证等相关工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董事会授权合肥鸿路建材有限公司与长丰县国土资源局签订相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