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9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张桂玉女士通知,获悉张桂玉女士因个人资金需要,将其持有的部分限售流通股质押给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2019年4月8日,张桂玉女士将其持有的公司4,350,000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浙商证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本次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2%,初始交易日为2019年4月8日,购回交易日为2020年4月7日。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
张桂玉女士共持有公司股份14,000,000股,均为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4%;本次质押后,张桂玉女士累计质押10,49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4.93%,占公司总股本的4.8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叶继跃先生、张桂玉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4,767,9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58%。本次股份质押后,叶继跃先生、张桂玉女士合计质押公司股份57,95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1.15%,占公司总股本的26.65%。
二、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
本次股份质押为张桂玉女士个人资金需要。张桂玉女士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未来还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股票红利、个人薪资及其他收入等。本次质押产生的相关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暂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本次质押后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后续如若出现平仓风险,张桂玉女士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上述股份质押事项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三、备查文件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