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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1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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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05 证券简称:中航资本 公告编号:临2019-023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并于2018年11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2018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2019年1月9日,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19年1月31日发布《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2019年2月1日、2019年3月1日、2019年4月1日分别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具体情况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03、临2019-005、临2019-008、临2019-010、临2019-021)。

  一、确定回购股份的用途

  根据2019年1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回购细则》施行前,上市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包含多种用途但未明确各用途具体情况的,应当在《回购细则》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按照《回购细则》规定明确各用途具体对应的拟回购股份数量或者资金总额的上下限,且上限不得超出下限的1倍,并经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公司于2019年4月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讯)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确定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如下: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次回购的股份总数的30%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70%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如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目标员工或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情况,未被授出的股份将予以注销。

  如存在因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债券持有人放弃转股等情况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转股,未能用于转股的股份将予以注销。

  除本次明确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外,《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意见

  1、公司本次《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明确回购股份用途后的回购股份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3、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明确回购股份用途后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行。

  特此公告。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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