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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1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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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75           证券简称:银泰资源        公告编号:2019-007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5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递交的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于2019年4月9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杨海飞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特此公告。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975        证券简称:银泰资源         公告编号:2019-008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具体的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将在后续推出。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2日、10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并分别于2018年10月13日、2018年11月2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

  2019年1月1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了《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要求《回购细则》施行前,上市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包含多种用途但未明确各用途具体情况的,应当在《回购细则》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按照《回购细则》规定明确各种用途具体拟回购股份数量或者资金总额的上下限,且上限不得超出下限的一倍,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为保证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合法合规,进一步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于2019年4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调整前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5,411,50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28%。其中最高成交价为9.0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82 元/股,合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18,818,077.30元(不含交易费用),符合既定方案。

  二、本次调整回购方案情况

  1、回购股份的用途

  调整前:“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自身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发展战略,公司拟回购部分股份。回购的股份将部分用于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具体的股权激励计划将在后续推出。

  对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剩余的股份,以及如果公司未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则相对应的回购股份将在法定期限内依法进行妥善处理。在此期间如果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修订,则根据新的法律法规自动进行调整。”

  调整后:“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自身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发展战略,公司拟回购部分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具体的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将在后续推出。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回购股份应全部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具体用途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办理。”

  2、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调整前:“公司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调整后:“公司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3、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调整前:“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在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0元/股的条件下,若公司按最高价格10元/股全额回购,预计回购股份约3,00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5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调整后:“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按本次回购股份最低资金总额20,000万元,最高回购价格1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2,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按本次回购股份最高资金总额30,000万元,最高回购价格1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3,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2019年01月11日发布的《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要求对回购股份方案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事宜。

  特此公告。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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