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关于收到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传票及相关法律文书暨诉讼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29),根据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滑县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通知书》,滑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11月30日作出的(2018)豫0526民初6511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周守宾于2019年3月22日向滑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滑县人民法院已受理。
公司于近日获悉银行账户被冻结。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公司通过网银及向银行查询的方式获悉公司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账户(账号:82010000000455091,存款余额3,348.36元)被滑县人民法院冻结。公司截至目前暂未收到上述相关法律文书的原件。
二、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上述银行账户被冻结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未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