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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1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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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19-031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合肥国轩签订采购框架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采购框架合同》属于双方合作意愿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 不涉及具体的交易金额,付诸实施过程中仍存在变动的可能性,本次合同签署如最终完成履约,会对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构成积极影响。本次合同签署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本次合同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1、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于2019年4月8日与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轩”或“甲方”)基于双方建立长期友好战略合作关系,经友好协商,就采购湿法涂覆隔膜产品事宜签署《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采购框架合同》(以下简称《采购框架合同》)。

  本次签订的协议为采购框架性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5月9日

  注册地: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工业园纬D路7号

  法定代表人:王强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7885639594

  主营业务:锂离子电池及材料,太阳能与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产品、设备与系统,节能型光电与电子产品、设备和系统,锂电应急电源、电动工具、交通工具及锂电充电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租赁;自营和代理产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储能产品、储能装置材料及器件研发、生产及销售;股权投资、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074)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8年6月30日,合肥国轩总资产为1,679,938.48万元,净资产为781,511.32万元;2018年上半年,合肥国轩营业收入为228,960.67万元,净利润为45,873.12万元。

  合肥国轩为本公司客户,合肥国轩持有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星源”)26.92%的股权,除此之外,合肥国轩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无任何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 采购框架合同是基于双方建立长期友好战略合作关系而对合作期内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以供双方签署采购订单时反复使用,属于双方采购订单的一部分。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将根据甲方的采购订单提供合同产品。甲方向乙方采购湿法涂覆隔膜需求预测量约为1亿平方米,乙方通过该采购需求计划可对甲方未来订单提前进行必要的供货准备,采购需求计划可根据甲方市场实际需求情况变动,此等准备和预测对甲方无约束力。在乙方产能允许的条件下,乙方应当优先满足甲方的订单需求。

  3、除甲方向乙方采购标准产品外,乙方向甲方交付的合同产品规格应符合技术文件要求。合同产品技术指标和质量标准应符合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品质保证协议等文件规定;甲乙双方为明确产品的技术要求、品质保证,可分别另行签订技术协议、质量保证协议,该等协议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4、除特别说明外,本合同及其项下的采购订单中的合同产品价格均已含包装、运输、送货至甲方指定仓库、增值税等费用;乙方承诺以最优惠价格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乙方按甲方采购订单交货,甲方验收合格并收到全额发票之日起一定期限内支付承兑汇票,乙方如不接受承兑汇票则按当期贴现率承担贴现,从货款中扣除。

  5、乙方对合同产品的所有权自合同产品交付甲方时转移;货到指定地点,经甲方验收合格并交付后,风险转移至甲方。除非事先取得另一方的书面许可,合同项下权利义务不得转让。

  6、各方一致同意,甲方的子公司将不再另行与乙方签订本合同,甲方子公司对乙方相应的权利与义务将按本合同对甲方的约定执行。

  7、如合同产品质量、规格、数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应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甲方有权选择退货处理、更换合同产品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等。

  8、本合同同时对交货要求、产品包装、知识产权、检验、不良品的处理、售后服务、合同终止及相关措施、损失补偿的估算标准、不可抗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以及其他相关事项进行了约定。

  9、本合同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本合同于合同期满日自动延期,除非双方或者其授权代表在合同期满时书面提出终止。

  10、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深耕锂离子电池干法及湿法隔膜多年,产品获得了国内外行业知名客户的广泛认可,市场竞争力优势明显。本次采购框架合同的达成,将进一步凸显公司湿法隔膜产品优势,为公司湿法隔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进一步推广带来积极作用;同时,也将为合肥星源湿法隔膜的生产及销售提供更为稳定的保障。

  2、本次签订的合同属于框架性约定,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采购需求量仅为预测量,将会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变动,如采购需求计划最终完成履约,对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构成积极影响。本次合同签署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以临时报告的形式或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协议履行的进展情况。

  3、本次签署的合同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合肥国轩产生依赖。

  4、2018年7月公司与Murata Manufacturing Co., Ltd.(株式会社村田制作所,简称“Murata”)签订了《Strategic Cooperation Agreement》(简称“战略合作协议”),相关情况请参见公司2018年7月20日披露的《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2019年1月28日公司与孚能科技(赣州)有限公司(简称“孚能科技”)签订了合作协议,相关情况请参见公司2019年1月28日披露的《关于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目前上述协议均在正常执行中。

  5、公司未来三个月不存在限售股份将解除限售的情况。2019年3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深圳市速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速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滕玉娣女士合计持有星源材质股份11,536,340股,占公司总股本192,002,600股的比例为6.0084%,深圳市速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0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417%),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完成,即减持区间为2019年4月4日至2019年10月3日(包含首尾两日)。除此之外,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会未收到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6个月内进行减持的计划。若触及相关减持行为,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采购框架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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