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19-04-01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832001022,发证时间:2018年10月24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系原证书3年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在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所得税按15%的税率征收。上述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对公司2018年度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19-04-02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二〇一九年四月九日以网络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孙哲峰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杭州新永丰钢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新永丰钢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永丰”)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申请融资授信贷款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为其提供融资担保。
经审议,本次公司对新永丰的担保事项,是开展正常经营活动所需。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19-04-03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基本情况:
因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新永丰钢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永丰”)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申请融资授信贷款5000万元人民币,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新材”或“公司”)为其提供融资担保。
2、简要说明:
2019年4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全票通过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杭州新永丰钢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概况
公司名称:杭州新永丰钢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2日
法定代表人:李庆富
注册地址及主要经营场所:富阳市大源镇广源大道299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万元
经营范围:精密冷硬薄钢板、热镀锌钢板生产、销售;热镀铝锌钢板、彩钢板、机电产品、建筑材料批发;货物进出口。
主营业务:公司主要经营镀锌板的生产和销售业务。
扬子新材持有新永丰51%股权,其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2、财务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杭州新永丰钢业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30,314,588.93元,负债为149,217,954.07元,资产负债率为64.79%,2017年1-12月份营业收入776,382,151.96元,实现净利润7,501,269.84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新永丰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融资5000万元,公司为新永丰担保5000万元。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期限:本次担保期限不超过2020年3月20日。具体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新永丰本次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融资人民币5000万元授信额度。本次公司对新永丰的担保事项,是开展正常经营活动所需。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包括本次担保金额)为11,000万元(全部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4.70%,无逾期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