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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1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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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公司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2,299,516.36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17,229,951.64元,公司 (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5,069,564.72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91,598,509.91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623,532,642.81元。经董事会提议,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拟将公司(母公司)截至2018 年 12 月31 日的资本公积金623,532,642.81元,以母公司的总股本503,157,32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150,947,197股。

  拟将公司(母公司)截至2018 年 12 月31 日可供分配的利润491,598,509.91元,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2,831,519.02元。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现金红利的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654,104,521股,留存未分配利润438,766,990.89元。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情况说明

  公司现拥有陆缆系统、海缆系统、海洋工程三大产品领域。拥有500kV及以下交流海缆、陆缆,±535kV及以下直流海缆、陆缆的系统研发生产能力,并涉及海底光电复合缆、海底光缆、智能电网用光复电缆、核电缆、通信电缆、控制电缆、电线、综合布线、架空导线等一系列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安装敷设及运维服务能力,同时提供海洋工程用线缆的客户定制化服务(如:海洋脐带缆等)。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力、建筑、通信、石化、轨道交通、风力发电、核能、海洋油气勘采、海洋军事等领域。公司通过了ISO三大体系认证,拥有挪威船级社DNV认证证书。

  (二)公司主要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海洋缆产品采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安装服务”的模式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产品,公司陆缆产品采用“研发、生产、销售”,通过直销招投标和经销商的双渠道销售模式,为客户提供标准化及差异化的产品。公司内部通过技术创新,新产品的研发投入和人才引进等方式提升创新能力;通过“两化融合”对公司现有装备进行技术改造升级,提升了公司的产能,保证销售订单的准时交付;通过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围绕“2+1”市场体系的战略部署,重点突破国际、国内重大市场。

  (三)行业情况说明

  电线电缆是输送电能、传递信息和制造各种电机、仪器、仪表,实现电磁能量转换所不可缺少的基础性器材,是电气化、信息化社会中必要的基础产品。其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力、能源、建筑、交通、通信、工程机械、汽车等各个领域。电线电缆用途广、种类多、品种杂。据统计,现有电线电缆品种已超过 2,000种,规格数十万个,在电工电器行业中是品种和门类最多的大类产品之一。

  电线电缆行业是我国经济建设重要的配套产业,占据我国电工行业四分之一的产值。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城市轨道、船舶建设、电力建设、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将为中国的电线电缆行业带来巨大市场空间。

  报告期内,电线电缆行业总体保持平稳发展,行业内资源整合进一步加速,产业结构逐步优化。根据《中国电线电缆行业“十三五”发展指导意见》,我国线缆行业规模以上企业数量至十二五末已达4,075 家。 我国电线电缆行业经济总体保持稳定的增长态势,出口规模增加,主要线缆产品的金属导体产量、光纤用量等继续位列全球第一。行业总体发展基础得到增强,综合实力进一步提升。

  近年来,国内经济规模日益扩大,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新能源、轨道交通、特高压、智能电网等领域发展迅速,对电线电缆的需求不断释放,电线电缆行业迎来较好发展。2018年我国电线电缆行业整体呈现相对稳定的小幅上涨态势,但受国内产业结构转型、去产能等政策影响, 电线电缆行业也面临转型升级压力。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8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302,422.1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96,225.37万元,增长46.67%,从产品销售结构分析,主要系海缆产品的营业收入同比增加95,238.89万元,增长795.50%。营业收入的增长得益于公司积极推进“大项目、大行业、大市场”的开拓,在海洋输配电及海洋新能源高端市场领域成效显著,海缆产品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

  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143.38万元,同比增长241.5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099.08万元,同比增长345.09%,主要系本期海缆产品收入大幅增长。

  2018年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509.03万元,销售费用增长主要原因:销售规模扩大导致销售费用相应增加。

  2018年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476.40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司重视海洋缆产品的技术攻关与研发,不断加大研发投入。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8]15 号)要求,对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按如下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1、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将“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将“固定资产清理”归并至“固定资 产”项目;将“工程物资”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将“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归并至新增 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将“应付股利”和“应付利息”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将 “专项应付款”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2、利润表中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出“研发费用”项目,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 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本公司根据财会[2018]15 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的调整,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本次报表项目列报的调整不会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负债总额、净利润产生影响。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将江西东方电缆有限公司、宁波海缆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东方海缆有限公司、东方海洋工程(舟山)有限公司和阳江市东方海缆技术有限公司等5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19-009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于2019年4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宁波市北仑区江南东路968号)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28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夏崇耀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19项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4、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公司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2,299,516.36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17,229,951.64元,公司 (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5,069,564.72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91,598,509.91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623,532,642.81元。

  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同时根据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及《公司章程》相关的规定,对中小投资者实施稳定的现金分红回报,使全体股东在共同分享公司成长经营成果的同时, 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为此,经公司控股股东提议,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1、拟将公司(母公司)截至2018 年 12 月31 日的资本公积金623,532,642.81元,以母公司的总股本503,157,32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150,947,197股。

  2、拟将公司(母公司)截至2018 年 12 月31 日可供分配的利润491,598,509.91元,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2,831,519.02元。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现金红利的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654,104,521股,留存未分配利润438,766,990.89元。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内部控制专项审计报告等。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1。

  8、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2。

  9、 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10、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3。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19年度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开展2019年度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4。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5。

  17、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6。

  1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7。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9-018。

  上述第二、三、四、五、六、七、十、十五、十七、十八项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19-010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17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9年3月28日以电话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17次会议通知;

  3、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9年4月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4、本次监事会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

  5、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项冠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状况、成果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2。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3。

  9、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19年度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开展2019年度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4。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5。

  上述第一、二、三、四、五、九项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19-011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4月8日,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多年以来一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有清晰认识,在 2018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天健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根据审计机构的工作量和市场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决定其相关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经审查,天健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且有较高的行业知名度、丰富的执业经验和专业的服务能力,在以往的执业过程中作风严谨、公正执业且勤勉高效,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拟聘请天健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为一年,审计费用由公司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天健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顺利完成公司2018年度审计工作,未发现该所及其工作人员有任何有损职业道德的行为,也未发现公司及公司工作人员有试图影响其独立审计的行为。公司聘任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天健作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19-012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2018年6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有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度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执行上述解释对公司期初财务数据无影响。

  财政部于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8]15 号)。公司按照上述通知的要求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2017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财务报表列报调整

  根据财政部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8]15 号)要求,对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按如下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1、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将“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将“固定资产清理”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将“工程物资”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将“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归并至新增 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将“应付股利”和“应付利息”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将 “专项应付款”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2、利润表中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出“研发费用”项目,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7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

  [注]:将实际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1,023,100.00元在现金流量表中的列报由“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调整为“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会[2018]15号准则的相关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

  2、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因此,公司将于2019年初变更会计政策,自2019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18 年可比数,故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三、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财政部于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8]15 号),对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按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公司按照上述通知的要求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2017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法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17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4、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19-013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缆”或“公司”或“本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948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35万股(包括新股发行3,135万股,老股转让4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20元,新股发行共计募集资金25,707.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139.75万元(不含已预付的保荐费用1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3,567.2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西部证券于2014年9月3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372.71万元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22,194.5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212号)。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7〕1219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西部证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金鹰基金-中信银行-华宝信托-华宝-中信1号单一资金信托”)、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金元顺安基金-中信银行-中诚信托-2017年中信银行组合投资单一资金信托”)和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泰达宏利-平安银行-华鑫信托-华鑫信托·专户投资7号单一资金信托”)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1,739,129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50元,募集资金总额71,000.00万元,坐扣保荐承销费1,540.57万元(不含税金额)后的募集资金为69,459.43万元,已由主承销商西部证券于2017年12月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342.1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69,117.2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510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系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注2]:根据2018年8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结余的募集资金(主要系利息收入形成)325.76万元人民币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已注销。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西部证券于2014年9月26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小港支行(原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金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7年12月21日,本公司与西部证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小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18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对原募投项目“海洋能源互联用海洋缆系统项目”进行变更,并将对原计划投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高端海洋能源装备电缆系统项目”。公司于2018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披露了《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60)对变更募投项目进行了详细披露。变更原因如下:

  原募投项目“海洋能源互联用海洋缆系统项目”所在地政府正在进行港口规划调整,该募投项目拟建码头审批暂时存在障碍。该项目的延缓建设对公司后续海洋缆订单的获取将带来一定影响,进而可能影响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为能尽快启动海缆生产基地的建设,公司对“海洋能源互联用海洋缆系统项目”进行了变更。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东方电缆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东方电缆募集资金2018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东方电缆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四月九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8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公司分别于2018年12月1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18年12月28日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关募集资金投资事项。为保障项目实施,公司于2018年12月12日以自有资金支付土地竞买保证金4,400万元,用于参与竞拍项目实施所需土地使用权。根据公司于2019年1月10日与宁波市国土资源局签署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上述土地竞买保证金转为土地出让金。公司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前述以自有资金支付的转为土地出让金的土地竞买保证金。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19-014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19年度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19年度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在2019年开展铜和铅商品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和必要性

  近年来海洋输配电、海上新能源的快速发展,海洋缆市场迅速爆发,2018年公司中标重大海缆项目19.63亿元,铜和铅是公司海缆系统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了规避铜和铅的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潜在风险,充分利用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公司拟在2019年开展铜和铅商品的套期保值业务。

  二、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额度和期限

  1、套期保值业务计划额度

  公司2019年度预计的铜商品套期保值交易计划为:累计成交量不超过20,000吨,预计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公司2019年度预计的铅商品套期保值交易计划为:累计成交量不超过10,000吨,预计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

  2、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

  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套期保值风险分析

  期货行情波动较大,受行业政策、利率、现货市场价格、公司操作等风险因素影响,公司将严格执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利用期货锁定采购、销售价格,配合工厂生产和贸易业务,不做投机性交易,风险较小而且可控。公司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因素进行了审慎的预估:

  1、市场风险

  一是期货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二是期货产品价格预测发生方向性错误;三是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背离等带来风险。

  2、政策风险

  监管机构对期货市场相关规定、政策等进行修改,导致期货市场的法律法规等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并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一定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

  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在合适的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从而带来损失。

  4、技术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根据市场订单情况分批投入保证金,并且用于套期保值的保证金资金规模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10%,以避免对公司经营资金产生较大影响。

  2、公司明确铜和铅商品的套期保值业务原则,公司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进行期货业务,只进行场内市场交易,不进行场外市场交易,只以规避生产经营所需铜和铅商品的价格风险,不接受其它任何单位的委托和代理期货业务,不得进行投机。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并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

  3、公司内审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工作的开展,控制风险。

  五、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1、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由于期货、期权交易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因此,用少量的资金就可以锁定大批货物和库存,并加快资金的周转速度,节省资金成本,避免资金规模占用。

  2、可有效降低铜、铅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

  开展铜、铅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在期货、期权市场和现货市场里实现价格主动管理,规避生产经营中使用的铜、铅的价格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从而保证产品利润更加稳定,降低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六、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公司2019年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可能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已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并同意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17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19-015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电缆”或“本公司”)于2019年4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7〕1219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西部证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金鹰基金-中信银行-华宝信托-华宝-中信1号单一资金信托”)、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金元顺安基金-中信银行-中诚信托-2017年中信银行组合投资单一资金信托”)和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泰达宏利-平安银行-华鑫信托-华鑫信托·专户投资7号单一资金信托”)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1,739,129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50元,募集资金总额71,000.00万元,坐扣保荐承销费1,540.57万元(不含税金额)后的募集资金为69,459.43万元,已由主承销商西部证券于2017年12月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342.1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69,117.2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510号)。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原投资项目及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一)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2018年11月30日,补充流动资金6,000万元已经全部使用完毕。“海洋能源互联用海洋缆系统项目”尚未投入资金,且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18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变更为新投资项目“高端海洋能源装备电缆系统项目”。

  (二) 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海洋能源互联用海洋缆系统项目因项目所在地政府正在进行港口规划调整,募投项目拟建码头审批暂时存在障碍,项目不具备开工建设条件。公司于2018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原拟投入“海洋能源互联用海洋缆系统项目”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高端海洋能源装备电缆系统项目”。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前,公司将根据新募投项目“高端海洋能源装备电缆系统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以本次变更后募集资金对《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投入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公司于2018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披露了《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60)对上述事项进行了详细披露。

  公司2018年12月28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8年12月1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18年12月28日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关募集资金投资事项。为保障项目实施,公司于2018年12月12日以自有资金支付土地竞买保证金4,400万元,用于参与竞拍项目实施所需土地使用权。根据公司于2019年1月10日与宁波市国土资源局签署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上述土地竞买保证金转为土地出让金。公司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前述以自有资金支付的转为土地出让金的土地竞买保证金。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19〕1838号《关于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2019年4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核验和确认,并出具了天健审〔2019〕1838号《关于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本次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有利于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4,400万元。

  2、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4,400万元。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东方电缆2018年1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明确同意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前,公司将根据新募投项目进度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置换。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经公司监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东方电缆本次以募集资金4,400.0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17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审核意见;

  5、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19-016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为了满足生产、销售规模扩大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一、 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必要性

  2016年10月10日,经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总的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包含已授信部分),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目前鉴于以下三点考虑,有必要对授信总额进行调整:(1)截止2018年末,公司的银行授信总额度25.1亿元,2018年公司实际使用授信额度最高达19.76亿元;(2)2018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24亿元,同比2017年度增长46.67%,2019年度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收40.71亿元,同比2018年度预计增长34.61%,流动资金需求量增加,同时因为重大项目持续中标,对应的保函开具同样需要占用大量授信额度;(3)公司因募投项目变更,原总投资为8.17亿元的海洋能源互联用海洋缆系统项目变更为高端海洋能源装备电缆系统项目,总投资增加至15.05亿元,增加的投资额需由公司自筹或银行贷款解决。

  综上所述,现有综合授信总额度30亿元已不能满足公司未来发展需求。

  二、 综合授信具体方案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拟将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包含已授信部分)。本次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授信期限以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确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19-017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1)拟将公司(母公司)截至2018 年 12 月31 日的资本公积金623,532,642.81元,以母公司的总股本503,157,32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150,947,197股;(2)拟将公司(母公司)截至2018 年 12 月31 日可供分配的利润491,598,509.91元,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2,831,519.02元。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现金红利的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654,104,521股,留存未分配利润438,766,990.89元。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股份总数由503,157,324股增加至654,104,521股,公司将对《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19-018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7日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江南东路968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7日

  至2019年5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9年4月10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4、5、6、7、8、9、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提前登记确认。

  1、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方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办法

  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2019年4月30日16:30时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

  3、登记时间:2019年4月30日(星期二)8:30-11:30、13:30-16:30

  4、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江南东路968号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江南东路968号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315801

  电话:0574-86188666

  2、会议说明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3606                    公司简称:东方电缆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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