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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1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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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1,501.2314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研发和市场投入,并开始供应链的布局优化,主营业务取得了较快的增长。2018年5月4日,上海科泰资产过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的主营业务中增加了轨道交通列车空调及服务的业务,同时加强了公司已有的新能源车用空调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7,035.3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6.0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779.4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92%。

  1、机房温控节能产品

  机房温控节能业务在2017年度91.48%增长率的高起点上,2018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实现增长22.27%,继续受益于大规模云计算数据中心旺盛的新建需求以及公司在该领域的产品技术方案优势和主流客户的认可优势。由于大项目的营业收入占比提高,项目的安装和验收进度对期间营业收入的确认、统计的毛利率结果等均造成一定的波动。该业务在整个报告期的毛利率较上年同期相比下降了4.07%,下降幅度较公司2018年半年报的情况有所收窄。为适应行业变化趋势,在一些数据中心项目中,公司除向客户提供温控节能系统外,还可能按客户要求提供模块化数据中心系统、数据中心基础设施等整体方案集成。

  2、机柜温控节能产品

  报告期内,机柜温控节能产品的营业收入同比增长0.96%,主要原因系国内通信行业因4G建设规模继续缩减、5G规模建设尚未展开的影响。来自通信以外的相关机柜温控业务,包括电力、储能、工业等领域的应用继续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机柜温控业务整体的毛利率水平因为降本措施有效及收入结构在当年的变化得以小幅提升。

  3、客车空调

  报告期内,客车空调的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1.33%,在新能源汽车相关补贴政策缓冲期的作用下,2018年全年的新能源客车空调需求和订单的季节性相对均匀,没有出现2017年集中在第四季度的情况。报告期内自5月份开始合并了上海科泰相关的客车空调业务,公司实施了在该业务的统一整合,并加强了市场推广和服务,毛利率水平也因规模效应、产品功能配置创新等因素得到了提高。

  4、轨道交通列车空调及服务

  轨道交通列车空调及服务系在本报告期内首次纳入公司的业务板块,包括了新并入公司的上海科泰的“轨道交通列车空调”和“架修及维护服务”的业务。本报告期内并入了报告期部分时段的相关营业收入11,482.03万元。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公司是一家国内领先的精密温控节能的解决方案和设备提供商,致力于为云计算数据中心、服务器机房、通信网络、电力电网、储能电站以及各种专业环境控制领域提供解决方案,并为客车和地铁车辆提供新能源客车空调、轨道交通列车空调等产品及服务。本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中增加了轨道交通列车空调及服务的业务。

  (一)公司的主要产品及经营模式简介

  公司目前主要产品包括:机房温控节能产品、机柜温控节能产品、客车空调、轨道交通列车空调及服务,具体情况如下:

  1、机房温控节能产品

  公司的机房温控节能产品主要是针对数据中心、服务器机房、通信机房、高精度实验室等领域的房间级专用温控节能解决方案,用于对设备机房或实验室空间的精密温湿度和洁净度的控制调节。其中包括CyberMate机房专用空调&实验室专用空调、iFreecooling多联式泵循环自然冷却机组、XRow列间空调、XFlex模块化间接蒸发冷却机组、XStorm直接蒸发式高效风墙冷却系统、XSpace微模块数据中心、XRack微模块机柜解决方案等产品与解决方案。

  公司凭借强大的技术研发平台和创新能力,紧抓行业需求变化,不断推出创新性产品和解决方案,直接或通过长期合作的系统集成商提供给数据中心业主/运营商。公司已为阿里巴巴、腾讯、万国数据、数据港、秦淮数据、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中国移动等用户的大型数据中心提供了大量高效节能的制冷系统及产品。为适应行业变化趋势,在一些数据中心项目中,公司除向客户提供温控节能系统外,还可能按客户要求提供模块化数据中心系统、数据中心基础设施等整体方案。

  2、机柜温控节能产品

  公司的机柜温控节能产品主要是针对无线通信基站、宽带接入站点、智能电网各级输配电设备柜、储能电站等户外机柜、集装箱应用场合提供户外机柜温控节能解决方案,近年来还逐步拓展了在工业自动化、电动汽车充电桩等新的应用领域。该等产品主要为下游客户提供设备散热功能。根据采用的散热技术和设备散热需求的差异,产品主要包括:交流供电压缩机空调、直流供电压缩机空调、压缩机空调与热管一体机、热管换热器等。

  公司是国内较早进入通信行业户外机柜专业散热领域的厂商,在该领域公司通过直接将产品销售并服务于华为、中兴通讯、科信技术、Eltek等国内外主流的通信设备制造商。凭借公司扎实的技术创新能力、优良的产品品质、有竞争力的性价比和品牌美誉度,在通信行业的需求中,始终保持在显著领先的地位。

  近年来在通信以外的领域,公司努力开拓电力、储能、工业、充电桩等新的行业应用,陆续推出针对性的机柜级设备散热产品。

  3、客车空调

  公司的客车空调主要是针对中、大型电动客车的电空调产品,包括在公交、通勤、旅运等具体的应用场合。与传统的燃油客车不同,新能源客车空调的供电来自电池组,公司凭借在通信和数据中心领域的电空调技术和工艺积累,尤其是在直流供电型户外机柜压缩机空调产品的直流变频驱动和控制技术,成功复用于新能源客车空调,自2013年开始关注该领域机会、2014年完成首批产品开发设计、2015年即开始实现批量销售并进入比亚迪等主流客车厂商,在过去几年深圳市的公交电动改造中成为主流部件供应商之一。报告期内,公司合并了上海科泰的电动客车空调和少量燃油客车空调业务,有机地进行了业务整合与拓展布局,该业务的整体实力得到进一步加强。

  4、轨道交通列车空调及服务

  随着上海科泰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进入了轨道交通列车空调的领域,增加了地铁列车空调及架修服务的业务。“科泰”品牌是国内最早专注于轨道交通空调的研发设计及批量应用的品牌,在上海地铁、苏州地铁的轨交列车空调市场份额居前列。在地铁空调的架修业务上已形成标准化、规模化,累计维修量和维护时间亦居国内前列。

  公司在获得最终用户单位和地铁列车主机厂对产品与服务的认可后,将列车空调产品销售给包括中车长客、中车浦镇、申通北车等主机厂,服务于地铁公司用户单位。

  (二)公司所处的行业发展情况

  1、数据中心行业

  伴随着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企业信息化的发展,尤其受阿里巴巴、腾讯、字节跳动等互联网公司的需求驱动,中国数据中心的建设规模近年来处于较高速增长,其中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相对中小型数据中心具备明显的集约效应和成本优势,其新建设数量和规模明显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处于高速增长的状态。与此同时,数据中心业主和承建方对数据中心的建设周期、初建成本、运营成本等方面越来越重视,一定程度上大型数据中心的业主和建设单位对上游设备供应商的成本压力增大。

  数据中心的功率密度提升、绿色节能化在推动基础设施的技术创新和变革。数据中心的运行能耗有40%左右用于制冷。在提升制冷系统本身能效的同时,大型的云计算数据中心越来越多选择在北方气候较寒冷的地区部署以降低散热能耗和运营成本,同时对数据中心最大限度地采用自然冷源散热成为主流。公司的XFlex模块化间接蒸发冷却机组和XStorm直接蒸发式高效风墙冷却系统,经过2016年、2017年、2018年的三年时间,已成为国内蒸发式冷却规模商用的主流提供商。在报告期内,蒸发冷却方案继续得到进一步的推广应用,对公司的业务的贡献占比逐年增大。

  模块化数据中心已经进入规模化应用的阶段。得益于工程产品化、标准化带来的快速部署优势和按需部署优势,结合列间空调加冷(或热)通道封闭的低能耗优势,模块化的数据中心在互联网、电信、金融、政府等行业的应用占比逐年提升。公司在针对模块化数据中心的XRow列间空调方面具有技术创新、高品质、高效率、规模化等优势,自被列入腾讯、阿里巴巴的供应商短名单后得到大规模应用,并已成为众多模块化数据中心集成商的优选品牌。此外,于2017年末公司的XSpace微模块数据中心成功入围腾讯的微模块整体供应商名录并于2018年开始批量供货。以模块化数据中心系统整体方案为基础和契机,公司逐步开始扩展数据中心基础设施集成的业务领域。

  伴随着5G、物联网、人工智能、VR/AR等新型技术及应用的发展,未来数据中心的建设可预见地呈现“云计算+边缘计算”两极化结构。云数据中心规模越来越大的同时,将涌现大量的边缘数据中心以保障边缘侧的实时性业务。公司在已有的针对通信站点的机柜温控方案、集装箱数据中心整体解决方案上的积累将在边缘计算数据中心的散热和物理空间解决方案上得以充分发挥。

  2、机柜温控行业

  据工信部发布的年度通信运营业统计公报,中国三大运营商自2014年开始4G网络规模建设,每年新增4G基站总数从最高的2015年的92万个下降到2018年的43.9万个。报告期内,4G基站年新增数量继续减少,5G基站的规模建设尚未展开。从基站的物理建设形式看,采用专门的空调和换热器等散热方案的户外机柜方式建站已经成为城市区域建设宏基站的主流。2014年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组建成立以来,由于下游最终客户集中度进一步提高,设备产业链的竞争逐年加剧并向上游传导,但在2018年已开始出现竞争触底缓和的态势。在通信领域,公司除中国本土市场外,还涉足相应的海外出口业务,配套销售温控产品予一些全球知名的通信设备制造商。凭借在通信户外机柜领域的传统竞争优势和优质的客户基础,公司长期保持在该细分行业的领导地位。5G网络所需建设的宏基站数量将不亚于4G,且基站设备的功率和发热量均比4G大,并且可能出现与4G设备共柜导致发热量更大的情形。无论采用新建5G户外柜的方式或是将已有的4G户外柜改造的方式,都需要配置更大散热能力的温控设备,可以预计整个5G建设期内公司相应的市场需求将大于4G建设期。预计中国本土的5G网络建设将于2019年内启动,公司已完成用于5G基站户外柜的系列机柜散热产品设计。报告期内已有相关产品实现小批量发货。

  在通信户外机柜温控以外的行业应用上,公司积极拓展在电力、储能、工业、充电桩等新的行业应用,陆续推出针对性的机柜级设备散热产品。报告期内,电力及储能的应用领域的市场需求继续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中国的装备制造业升级与制造业的自动化程度提高,导致对高端工业设备温控的需求也呈现增长的态势,国外品牌长期占据该领域的高端市场,公司自推出系列化工业(机柜)空调产品后,已成功应用于食品、汽车、钢铁、医疗、纺织、印刷等行业的中高端应用。

  3、新能源客车行业

  据行业相关报道,2018年纯电动客车的产量为9.3万辆,同比增长约5%。过去几年来公交客车的快速电动化占据了电动客车的主要份额。新能源客车的补贴政策将再度退坡,补贴驱动效应进入尾期,预计2019年的产销量应该稳定在2018年的水平。由于约30%~40%的电量用于空调,北方冬季的制热耗电比例更高,所以最求高能效、轻量化一直是新能源客车空调的技术趋势,将有益于整车续航里程的提升。与此同时,一些技术创新也不断得到规模化应用,如:低温热泵技术、电池PACK的统一冷源方案等。

  4、地铁轨交行业

  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模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城市轨道交通目前依旧处于高速发展期。地铁轨交的项目建设投资金额大,从论证到规划、报批、建设的实施周期长。2018年8月12日《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8-2023年)》获得国家发改委的正式批复,规划建设6号线、7号线、8号线及S1线四个项目,线路总长137.4公里。2018年12月11日《上海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8-2023年)》获得国家发改委的正式批复,规划建设19号线、20号线一期、21号线一期、23号线一期、13号线西延伸线、1号线西延伸线六条地铁线及机场联络线、嘉闵线、崇明线三条市域铁路,总长度286.1公里。上海地铁和苏州地铁是公司的传统优势市场,未来几年的新造线路规划获批为公司的地铁列车空调业务赢得了广阔的市场空间机会。轨交空调厂商的生产资质要求较高,除了必须获得相应的体系/产品的认证与测试证书外,还需要获得实际运行报告与用户单位的认可。同时能提供高质量的产品以及高效服务成为供应商选择的重要竞争要素。轨交空调的技术发展主要围绕着轻量化和节能两大主题。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7,035.3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6.01%。增长原因见本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一、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为68,637.2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2.84%。增长原因见本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一、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0,779.4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92%。增长原因见本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一、概述”。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2018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1、变更日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之日起执行。

  2、变更原因: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修订并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 ,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并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3、变更情况:

  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指南、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告编号:2018-094)。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8年4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康子工业贸易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654 号),核准公司向上海康子工业贸易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2018年5月4日,上海科泰运输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完成资产过户工作,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2018年10月10日,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英维克健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5万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已实缴265万元;

  3、2018年12月26日,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河北英维克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认缴出资91%,截止2018年12月31日尚未出资;

  4、2018年12月28日,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广东英维克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尚未实际出资。

  综上,报告期内,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增加了上海科泰运输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河南科泰运输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英维克健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河北英维克科技有限公司、广东英维克技术有限公司。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齐勇

  二〇一九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837                  证券简称:英维克                公告编号:2019-013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29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9年4月9日在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303号鸿信工业园9号厂房3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现场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肖世练、金立文、朱晓鸥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齐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8年,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

  公司独立董事肖世练先生、金立文先生、陈永康先生、王向东先生向董事会分别提交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分别在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报出《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营业收入为1,070,353,252.76元,比上年同期786,987,376.78元增加36.0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7,794,333.18元,比上年同期85,606,736.96元增加25.9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18年期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02,561,721.47元,加上2018年度母公司净利润98,429,973.10元,在提取盈余公积金9,842,997.31元,减去期间派发的2017年度现金分红12,134,203.41元后, 2018年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79,014,493.85元。

  公司 2018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21,501.2314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32,251,847.1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如果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且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客观、公正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拟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2019年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2019年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票据贴现、开具银行承兑、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等业务。2019年度计划续申请的和新增申请的授信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公司拟以自有财产为上述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在必要时由公司关联方为上述额度范围内拟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无偿提供各类担保,或向为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第三方提供反担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事项以各方后续签署的担保协议或担保文件约定为准。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英维克投资有限公司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齐勇先生,将视具体情况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该担保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银行资信状况具体选择商业银行。上述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自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实际控制人齐勇先生、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英维克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邢洁女士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7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9年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在银行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预计年度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

  担保额度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具体分配如下:

  ■

  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与有关银行最终协商后签署的法律文件确定。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齐勇先生根据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具体资金需求进行审核并签署与银行的相关融资、担保合同。前述担保额度及授权期限自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充分维护公司股东权益,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制定了《关于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上海科泰运输制冷设备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关联董事朱晓鸥女士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8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上海科泰运输制冷设备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告编号:2019-021)。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事项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原激励对象农广坤等6名 、预留授予的原激励对象邓广智1名,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辞职申请而离职,不再具备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73,434股。

  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2)。

  关联董事方天亮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8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对此事项发表了法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第二个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3)。

  关联董事方天亮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8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对此事项发表了法律意见,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7、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19年4月)》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议事规则(2019年4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9-02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837         证券简称:英维克           公告编号:2019-014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29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

  2、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时间:2019年4月9日;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方式:现场。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军先生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秘书欧贤华列席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英维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本次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表现出的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任期一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拟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9年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上海科泰运输制冷设备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上海科泰运输制冷设备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由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原激励对象农广坤等6名 、预留授予的原激励对象邓广智1名,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辞职申请而离职,不再具备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73,434股。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公司140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公司为140名激励对象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1,941,792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837             证券简称:英维克            公告编号:2019-016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4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该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18年期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02,561,721.47元,加上2018年度母公司净利润98,429,973.10元,在提取盈余公积金9,842,997.31元,减去期间派发的2017年度现金分红12,134,203.41元后, 2018年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79,014,493.85元。

  公司 2018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21,501.2314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32,251,847.1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如果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预案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之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监事会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本次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说明

  1、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该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其进一步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3、本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837                  证券简称:英维克                公告编号:2019-017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73号文核准,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12月2日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由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0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119.3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880.68万元。募集资金款项已于2016年12月23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16]第310954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于2017年8月新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17年1月,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岭支行分别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1月,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清湖支行分别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1月,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支行分别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1月,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分别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4月,本公司与子公司苏州英维克温控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英维克”)、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分别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17年4月,本公司与子公司苏州英维克、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清湖支行分别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2017年3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苏州英维克实缴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4,752万元补足对苏州英维克的实缴注册资本。2017年3月31日,本公司将募集资金4,752万元转存至子公司苏州英维克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中。

  *2:2017年3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苏州英维克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本公司采取借款的形式向苏州英维克提供2,5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的资金。2017年3月31日,本公司将募集资金2,500万元转存至子公司苏州英维克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清湖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中。

  2、  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本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7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

  2018年度,本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

  截止2018年12月31日,上述10个理财产品均已到期赎回,共计赎回本金392,200,000.00元,获得理财产品投资收益3,531,782.52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  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2018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未发生变化。

  2、  项目实施方式变更

  2018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未发生变化。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本公司先行投入自筹资金18,931,415.62元,此事项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于2017年2月28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I10070号鉴证报告。经2017年3月28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置换工作已于2017年4月实施完毕。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于2017年1月16日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17年8月实施完毕。截止2018年12月31日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共产生利息收入240,359.86元,银行手续费360元,其中利息收入239,995.73元已转入本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截止2018年12月31日,该募集资金专户尚余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4.13元。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

  详见本报告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 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不适用

  (三)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不适用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4月9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九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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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            单位: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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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002837                  证券简称:英维克                公告编号:2019-018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客观、公正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管理层在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将依据2019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完成了审计工作,经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了解,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18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管理层在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依据2019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三、监事会意见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表现出的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三、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证券代码:002837                                证券简称:英维克                               公告编号:2019-015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09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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