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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1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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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8年末总股本117,3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8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本公司主营业务是以伺服控制技术为核心的航空装备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服务,主要产品包括机载悬挂/发射装置类、飞机信息管理与记录系统类、综合测试与保障系统类、军用自主可控计算机类、技术服务及其他业务等产品,其中挂架随动系统、炮塔随动系统等机载悬挂/发射装置是公司最主要的产品。公司产品可广泛应用于直升机、固定翼飞机和无人机等航空装备领域,属于军民两用的高科技产品。

  1、机载悬挂/发射装置类

  公司机载悬挂/发射装置类产品为以伺服控制技术为基础的随动系统类产品,主要由伺服驱动器、电传动机构、伺服电机等部件构成,主要应用于直升机,属于机载设备产品,主要包括挂架随动系统、炮塔随动系统、舵机系统、电动吊声绞车、浮标投放装置、雷达天线收放装置及电动折叠系统等。目前,挂架随动系统和炮塔随动系统等是公司最主要的产品。

  2、飞机信息管理与记录系统

  公司飞机信息管理与记录系统类产品主要是视频信息探测、采集、处理、压缩、记录、显示和传输设备产品,包括机载用视频处理系统和视频记录仪等。

  3、综合测试与保障系统

  公司综合测试与保障系统产品包括综合测试产品和保障系统产品。

  综合测试产品主要应用于飞机的整机联试、系统测试等,将先进的测试技术与便捷的软硬件结构组合,建立通用化、系列化、标准化的维修测试平台,能够满足设备野战化、小型化、集成化的使用要求,为地面测试、野外机动测试、便携测试等服务。

  保障系统产品主要为综合保障车,是以汽车为载体装载维护检测设备的一种售后保障产品。

  4、军用自主可控计算机

  公司军用自主可控计算机类产品的组成设备数量多,交联关系复杂,包括系统任务计算机、数据库服务器、键盘与轨迹球、网络交换与数据分发设备、席位显示器和席位控制盒等。

  5、技术服务及其他

  技术服务是指公司凭借在机载设备方面的技术积累,积极参与国家相关军品的研发项目,接受军方、主机厂商、主机配套厂商或科研院所的委托,为其提供的科研、开发、测试等方面的服务。

  此外,公司还向客户提供少量的机载设备检测、维修等其他服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8年,面对着国内外经济形势不断变化带来的新问题、新挑战,公司秉承“坚持航空装备产品原创设计和高端制造的发展战略”,全体干部员工砥砺奋进,紧紧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根据董事会总体部署,公司经营管理层采取对内提升管理效能,对外主动整合优质航空资源的策略,不断夯实公司航空产业链各项业务,公司业务能力和经营实力得以稳步攀升,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日趋稳固,实现了营业收入连续两年保持20%以上增速的良好局面。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842.5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42%,营业利润16,614.5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133.1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25%。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55,360.18万元,较期初增长81.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44,521.61万元,较期初增长89.01%。

  (一)成功登陆资本市场

  ?报告期内,公司在董事会强有力的领导下,在全体员工的积极努力下,以良好的质地形象和经营业绩,成功叩开了资本市场的大门,于2018年8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成功上市。上市成功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的资本实力,改善了公司资本结构,拓宽了公司融资渠道,提升了品牌和社会影响力,打开了公司的发展空间,公司也将以上市作为新起点、新征程,以产业经营为基础、以资本运营为手段,努力使公司进入健康、快速发展的新阶段。

  (二)科技创新驱动,公司发展后劲增强

  公司紧跟军方及主机厂所的研制需求,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坚持科技创新驱动企业长远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共计研发投入6,235.18万元(研发投入包括自主研发费用和受托研发项目成本),同比增长54.61%。公司围绕“核心技术/能力/产品线”策略,完成了电动牵引绞车、航空无刷直流起动发电系统、混合励磁无刷交流起动发电系统等多个项目的立项。同时,高温异步电机、高压直流起发电系统等多个产品完成了产品鉴定试验及相关技术验证,其中100KVA航空机载起动发电机,在2018年珠海航展中以其突出的技术特色,得到了行业内的青睐。新项目的研发及持续技术投入,将为公司在航空起发电系统确立领先地位、开辟机载作动装置的竞争优势、增加特种电机技术储备以适应客户全方位要求等方面打下坚实基础,为促进公司业务持续增长做好战略储备。

  (三)深耕市场,无人机领域与重点型号领域取得重大进展

  2018年公司继续秉承专业化、技术化发展思路,在不断巩固自身技术优势和产业地位的同时促进业务延伸和产业升级。报告期内实现了多个主体单位的多个主力型号的市场跟踪和开拓,为型号研制打下良好的基础。在无人机领域开展了一体化直线舵机、余度旋转舵机、无刷直流发电机、起落架收放装置、前轮操作系统的研制和联试,配合完成了翼龙1-D和BZK-005E的首飞任务,产品基本覆盖了当前主流无人机全电化作动领域,具备了系列化推广的基础。同时在重点机载型号领域,公司配合完成了某重点型号直升机的装机任务,为该直升机配套了SD601、SD107、SD305、SP108等多型产品,延续并拓展了直升机机载产品应用领域,实现了国内首例旋翼电动折叠系统全状态工作,得到了机关、部队和主机所的肯定。

  (四)规范运作,维护企业良好形象

  1、严格内控管理,确保经营合法合规。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内审工作计划。并通过定期的审核实施,将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有效沟通,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完整、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准确,提高了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

  2、搭建投资者互动平台,与投资者形成良性互动。公司自上市以来,积极保持与投资者的良性互动,切实做好机构投资者的现场调研接待工作,先后举办了两次投资者交流会,公司高管出席会议就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专业解答,同时对深交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的投资者提问及时回复;通过与投资者进行多种形式的有效沟通,加深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维护了公司公开和透明的良好市场形象,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3、加强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确保内幕信息知情范围受控。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并及时、如实、完整填写并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经查,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报告期内均未在内幕信息披露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亦未受监管部门查处或整改。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归并部分资产负债表项目,拆分部分利润表项目;并于2018年9月7日发布了《关于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 本公司已经根据新的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因此发生变更的,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对可比期间2017年度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19-027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4月8日,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戴岳先生函告,获悉戴岳先生所持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戴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44,591,5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00%,累计已质押7,46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6.73%,占公司总股本的6.36%。

  二、备查文件

  1、《西南证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19-031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8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2017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等四项金融工具准则,同时要求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二)变更日期

  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以及财政部于2014年6月20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2019年4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财政部对会计准则22号、会计准则23号、会计准则24号和会计准则37号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4、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应当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修订后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在编制2019年各期间财务报告时,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调整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包括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含减值)等,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自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程序、修改涉及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19-034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8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经公司2019年4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4月1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19年4月10日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公司将于2019年4月16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18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公司总经理张建迪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李伟峰先生、独立董事赵丽红女士、保荐代表人孔令瑞先生将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19-028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28日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8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戴岳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8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全体董事廉洁自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努力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田义先生、梅慎实先生、赵丽红女士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张建迪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汇报了2018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内容涉及公司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年报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842.59万元,同比增长23.4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133.14万元,同比增长21.25%。

  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1,331,357.46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4,133,135.75 元,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为127,198,221.71元。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为了保障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拟定如下分配预案: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117,3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8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56,328,000.00 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7年-2019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未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及《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报告全文以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发表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19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19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及绩效年薪的议案》

  2018年度,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认真履职。严格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各项决议,全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发生,依据公司内部考核指标及考核标准,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绩效进行了考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详见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在总结2018年度经营情况及经济形势的基础上,结合2019年度的市场状况和新增产能,预测2019年度销售收入约4.4亿元,可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1.39亿元。

  特别提示:本预算为公司2019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并不代表公司的盈利预测,亦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需求状况、国家产业政策调整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董事会基金并制定〈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基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工作效率,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特殊贡献人员的积极性,同意公司设立董事会基金并制定《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基金管理办法》,并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基金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章程修订后的工商变更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1)。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9年5月16日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9-033)。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五)《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六)《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七)《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19-033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于2019年5月16日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5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15:00至2019年5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3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益园文创基地C区会议中心(5号楼一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提案

  提案1、《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田义、梅慎实、赵丽红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提案2、《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提案3、《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提案4、《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提案5、《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提案6、《关于公司续聘2019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提案7、《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提案8、《关于设立董事会基金并制定〈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基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提案9、《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提案10、《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特别提示和说明

  1、上述提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含本数)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提案9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提案为普通决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到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 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法人单位盖章)、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原件)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法人单位盖章)、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扫描件进行登记。异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

  2019年5月15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2、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19年5月15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者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北京市海淀区益园文创基地C区4号楼(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邮编:100195(信函上注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登记地点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益园文创基地C区4号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195

  联系电话:010-62804370

  传 真:010-63861700

  联系邮箱:xxzbg@eeae.com.cn

  联系人:张中美、李战营

  4、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请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通知。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33”,投票简称为“新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同一提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一、会议通知中列明议案的表决意见

  ■

  (注:请对提案1.00至10.00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二、若会议有需要股东表决的事项而本人未在本授权委托书中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表决权。

  三、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印章。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签发日期:年月日

  附件3: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19-032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28日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子建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8年度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通过该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842.59万元,同比增长23.4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133.14万元,同比增长21.25%。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摘要详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地执行。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立和完善、重点环节的控制等方面的内容作了详细的说明,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8年度,公司在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上,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管控,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综合需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19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19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在总结2018年度经营情况及经济形势的基础上,结合2019年度的市场状况和新增产能,预测2019年度销售收入约4.4亿元,可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1.39亿元。

  特别提示:本预算为公司2019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并不代表公司的盈利预测,亦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需求状况、国家产业政策调整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程序、修改涉及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进一步完善《监 事会议事规则》。 具体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 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19-030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将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20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15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2,935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2.45元。截至2018年8月21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658,907,5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82,577,5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576,330,000.00元。截至2018年8月21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8]00048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本公司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为576,330,000.00元,本年募集资金账户产生利息收入316,471.87 元,本年购买理财产品产生收益3,380,479.45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为15,032,637.20元,本报告期内使用金额为15,032,637.20元,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564,994,314.12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6年2月25日召开的第一届第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6年3月16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表决通过。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3个银行专项账户,专项账户见“(三)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公司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18年9月4日,本公司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并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董事长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

  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本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按照孰低原则在一千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5%之间确定),本公司/开户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和截止日余额均剔除了用于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

  三、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8年度未发生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9日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于2019年4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19-029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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