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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上接B058版)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1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于2018年9月15日发布《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财政部。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根据上述要求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一)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及《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并入“其他应收款”列示;

  (3)“工程物资”并入“在建工程”列示;

  (4)“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5)“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并入“其他应付款”列示。

  2、利润表项目:

  (1)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原“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重分类至“研发费用”单独列示;

  (2)在财务费用项下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项目。

  3、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2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股份事项的概述

  公司分别于2018年10月28日、2018年11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的议案》等相关事项。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00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79,887,87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58%,支付的总金额1,100,644,651.56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19年1月11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回购股份方案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原内容为:

  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受到宏观经济、资本市场波动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出现了较大波动,当前公司股价未能正确体现公司的实际价值和经营业绩。基于公司炼化一体化项目投产在即、PTA及聚酯业务业绩持续增长的预期,为进一步提升公司价值,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同时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股份。

  本次回购的股份的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等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情形。

  现调整为: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股份拟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原内容为: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现调整为: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三)回购股份的期限

  原内容为:

  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或董事会决议,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现调整为:

  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或董事会决议,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四)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原内容为: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8.0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111,111,111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20%。假设本次回购股权全部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

  现调整为: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8.0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111,111,111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20%。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此处不考虑有限售条件股份解禁上市流通情况):

  ■

  注: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不会影响公司股权结构。

  除上述修改内容外,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合理性、必要性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是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最新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

  四、调整回购股份方案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重大发展影响和股东权益等产生的影响说明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股东权益。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调整方案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3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等日常性关联交易客观公正、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且该等关联交易在公平合理、双方自愿的情况下进行,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营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范红卫、李峰、柳敦雷、龚滔回避表决。

  2、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恒力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一致行动人德诚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海来得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江苏和高投资有限公司、恒峰投资(大连)有限公司、恒能投资(大连)有限公司、范红卫将回避表决。

  3、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该关联交易,参与了关联交易议案的审议和表决,并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为正常经营所需,公司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公司与关联方的采购、销售交易均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交易的进行有利于降低公司的生产成本,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未有违规情形,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未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情形,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我们一致同意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进行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实际发生金额差异均未超过上市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5%。

  (三)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江苏博雅达纺织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顾利忠

  2、注册资本:6,271.9198万美元

  3、住所: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南麻工业区

  4、经营范围:高档织物面料的织造;从事与本公司产品的同类商品及化学品(PTA、乙二醇)批发及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系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二)吴江化纤织造厂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顾利忠

  2、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3、住所:吴江区盛泽镇南麻工业区

  4、经营范围:纺织品、化纤丝织造加工销售;PTA、乙二醇化纤原料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纺织丝绸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三)江苏德顺纺织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吴国良

  2、注册资本:5,280万美元

  3、住所:江苏省宿城经济开发区徐淮路东侧

  4、经营范围:高档织物面料的织造,生产倍捻丝,销售自产产品。从事PTA、乙二醇、纺织原料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以上商品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四)江苏德华纺织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钮春荣

  2、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3、住所:宿迁市经济开发区发展大道西侧、人民大道东侧、开发区大道南侧

  4、经营范围:纺织品、倍捻丝生产、销售;从事化工原料(化学危险品除外)、化纤原料批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五)南通德基混凝土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吴正军

  2、注册资本:2,505万元人民币

  3、住所:南通市通州区五接镇开沙村

  4、经营范围:商品混凝土、水泥制品生产和销售;工程车辆租赁;普通货物装卸。(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六)苏州恒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及下属分公司

  1、法定代表人:顾利忠

  2、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3、住所: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寺西村

  4、经营范围:自动化智能系统、计算机软硬件、通信技术研发、设计、销售;工业品研发、销售;提供上述产品的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室内外装饰工程;装饰材料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三、关联方的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持续经营,经营状况良好,与公司交易均能正常结算,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各项物资采购、产品销售等关联交易,均依照市场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执行。

  1、向关联方采购混凝土、物资等

  向关联方南通德基混凝土有限公司采购混凝土,保证公司新建项目的土建施工所需的混凝土的质量和数量。采用市场化原则定价,价格公允。

  向关联方苏州恒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采购物资、接受服务,主要用于公司及下属公司软件和硬件的设备智能化改造、投入及技术支持等。通过集中采购方式,降低采购成本。采用市场化原则定价,价格公允。

  2、向下游关联方江苏博雅达纺织有限公司、吴江化纤织造厂有限公司、江苏德顺纺织有限公司、江苏德华纺织有限公司销售涤纶丝

  公司关联方销售的涤纶丝占公司对外销售涤纶丝总收入的比例较小且较为稳定。江苏博雅达纺织有限公司、江苏德华纺织有限公司、江苏德顺纺织有限公司、吴江化纤织造厂有限公司均为织造企业,从公司所采购的涤纶丝均用于自身的生产经营。

  涤纶丝为大宗商品,存在公开透明的市场价格。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采用市场化原则定价,价格公允。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预计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遵循了市场公平、公允原则,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交易采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未损害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采购总额、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4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开展2019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9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19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为有效化解进出口业务衍生的外汇资产和负债面临的汇率或利率风险,并通过外汇衍生品来规避汇率和利率风险,实现整体外汇衍生品业务规模与公司实际进出口业务量规模相适应,结合目前外汇市场的变动趋势,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

  本公告所称外汇衍生品是指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及利率市场化的金融市场环境下,为规避进出口业务和相应衍生的外币借款所面临的汇率和利率风险,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包括: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

  二、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规模

  基于公司2019年原油进口业务、外币贷款等外汇业务金额、相关进出口业务经营周期等情况,本着谨慎预测原则,预计公司2019年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在任何时点的余额不超过50亿美元(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美元汇总),上述金额超过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0%,故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相关部门开展此项业务,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相应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额度在该授权期限内循环使用。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在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或利率成本后支出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衍生品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采购部门通常根据采购订单、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付款、回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供应商或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已操作的外汇衍生品延期交割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中规定不得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就公司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2、公司财务部、采购部作为相关责任部门均有清晰的管理定位和职责,并且责任落实到人,通过分级管理,从根本上杜绝了单人或单独部门操作的风险,在有效地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也提高了对风险的应对速度。

  3、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已就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建立了健全的决策和风险控制组织机构及《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严格履行操作程序,按照制度要求执行。

  3、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是规避原料及产品价格波动风险,与公司经营密切相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作为规避价格波动风险的有效工具,通过加强内部管理,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提高经营水平,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竞争优势。公司开展外汇品交易业务是必要的且风险可控。我们同意此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5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力股份”)于2019年4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下属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期货交易的目的

  公司下属公司恒力石化(大连)炼化有限公司、恒力石化(大连)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生产与销售、PTA生产与销售业务,其价格受国际和国内价格的影响较大,为规避原油和PTA产品价格的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市场功能,有效管理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提升企业经营水平,保障企业健康持续运行。

  二、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本着谨慎原则,2019年预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所需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7.64亿元,采用滚动建仓的方式,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需要使用一定比例的银行授信额度或自有资金作为保证金,缴纳保证金不会对公司的资金使用计划造成不利影响。

  三、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下属公司开展期货交易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规避原料和产品价格的大幅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变化方向与公司预测判断相背离的情况,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管理制度,明确了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组织机构及职责、审批授权、业务流程、风险管理等内容,通过严格的内部控制指导和规范执行,形成较为完整的风险控制体系。

  2、将套期保值业务与下属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3、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

  4、公司内控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工作的开展,控制风险。

  5、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错单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并减少损失。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意见:公司下属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通过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规避原油和PTA产品价格的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和平抑价格震荡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风险可控,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同意此事项。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6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主要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额度上限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且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但其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280亿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类的中短期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2019年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流动资金等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类的中短期理财产品,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公司主要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委托理财额度上限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且该额度在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之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其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280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管理层具体实施委托理财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理财形式的选择,期限、金额的确定,合同、协议的签署等。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除公司可能在该银行开户外,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本次委托理财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主要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公司2019年度计划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下属公司暂时闲置流动资金等,委托理财额度上限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280亿元。财务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

  (二)产品说明

  拟使用暂时闲置流动资金等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类的中短期理财产品,预计收益根据购买时的理财产品而定,拟投资的理财产品不需要提供履约担保。

  (三)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并非以中长期投资为目的。通过购买中短期理财产品,取得一定理财收益,从而降低财务费用。公司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开展需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控制

  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筛选,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主要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严格,通过与合作机构的日常业务往来,能够及时掌握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动态变化,从而降低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产品及相关损益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通过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资金情况的多方面了解,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公司使用暂时闲置流动资金等购买理财产品,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此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发生额为102.82亿元。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7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及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决定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确定总费用为394万元,其中,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19年度的日常财务报表审计等费用334万元,内控审计服务工作费用6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我们同意继续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总费用为394万元。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续聘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8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4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4月30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大连市长兴岛临港工业区长松路298号恒力石化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4月30日

  至2019年4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将听取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10/11/14/15/1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恒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德诚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海来得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江苏和高投资有限公司、恒峰投资(大连)有限公司、恒能投资(大连)有限公司、范红卫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需加盖法人印章)、出席会议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个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受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

  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兴路6号大连富力中心写字楼 41层01-06单元

  3、登记时间:2019年4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六、 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地 址:大连市长兴岛临港工业区长松路298号恒力石化会议室

  电 话:0411-86641378

  传 真:0411-82224480

  邮 件:hlzq@hengli.com

  联系人:高明

  2、现场会议出席人员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4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9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公司2018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

  三、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

  ■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0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莫游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与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莫游建先生个人简历如下:

  莫游建先生,1984年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历任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加弹部助理工程师、团支部书记;2009年10月至今担任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团委书记;2016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1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9年3月29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19年4月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卫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监事认真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18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认为: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监事会认为: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预期等因素考虑,充分体现了公司积极与股东分享经营成果,有利于维护股东的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18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致同意此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前期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说明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因收购恒力投资、恒力炼化所进行的财务报表数据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规定,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规定对相关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客观反映公司实际经营状况,财务核算符合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本次追溯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2018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注:以上人员中,监事的薪酬需提交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的市场采购和销售行为,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项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及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应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股东恒力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公司监事会进行任职基本条件审核,提名王卫明先生、徐寅飞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与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莫游建先生共同组成监事会。监事会任期三年。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将以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十二、《关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监事的职权及责任,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拟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薪酬方案如下:

  1、职工监事及股东代表监事,在公司担任职务的,根据所担任的职务及公司薪酬制度领取薪酬,不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

  2、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单位担任领导职务的股东代表监事,不在本公司领取监事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10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卫明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会计师。历任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外贸会计、江苏博雅达纺织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8年11月-至今,任江苏德顺纺织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6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徐寅飞先生: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外贸业务员、恒力石化(大连)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2016年12月至今担任恒力石化(大连)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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