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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1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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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公告编号:2019-022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陶安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7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446%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陶安平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不超过1,264,180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406%。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注:其他方式取得,是指公司2018年5月实施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注:

  1、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2019年5月6日起6个月内,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2019年4月15日起6个月内,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3、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1、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陶安平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如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则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持股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结束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20%(公司上市后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的,以相应调整后的数量为基数),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2、此外,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陶安平还承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后半年内,不会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陶安平先生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陶安平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陶安平先生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及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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