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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1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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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二○一九年四月

  声 明

  1、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以下简称:“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特别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发行对象为包括控股股东亨通集团在内的不超过10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亨通集团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中的认购金额不低于5亿元,其他投资者认购其余股份。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3、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数量不超过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20%,按公司目前股本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总数不超过380,737,164股,并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数量为准。具体发行数量届时将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由公司董事会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4、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 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具体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和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原则确定。

  本次发行对象亨通集团不参与竞价,认购价格为根据申购竞价情况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

  5、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2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1)PEACE跨洋海缆通信系统运营项目;(2)100G/400G硅光模块研发及量产项目;(3)补充流动资金。

  6、本次发行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方可实施。

  7、关于股利分配政策、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和未分配利润的用途、股东回报规划,详见本预案第五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执行情况”。

  

  释 义

  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概要

  一、本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engtong Optic-electric Co., Ltd.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亨通光电

  证券代码:600487

  注册资本:1,903,685,822元

  住所:江苏省吴江区七都镇亨通大道8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吴江区经济开发区亨通路100号

  法定代表人:尹纪成

  董事会秘书:温小杰

  联系电话:0512-63430985

  联系传真:0512-63092355

  邮政编码:215200

  电子信箱:htgd@htgd.com.cn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1、进一步推动上市公司光通信产业链的完善和延伸

  近年来,公司积极推动“生产研发型企业向创新创造型企业转型、产品供应商向全价值链集成服务商转型、制造型企业向平台服务型企业转型、本土企业向国际化企业转型”四大转型发展战略,紧紧围绕光通信网络和智能电网两大产业,以研发和平台创新驱动业务发展,现已初步形成产品、系统集成及运营服务为一体的产业生态链。

  PEACE跨洋海缆通信系统运营项目的实施,将实现公司从海底光缆生产制造向海底光缆系统运营延伸,进一步推动公司光通信产业从“制造型企业”向“平台服务型企业”战略转型。

  公司已分步从英国洛克利引进硅光子芯片技术,通过100G/400G硅光模块研发及量产项目的实施,公司有望实现从硅光子芯片设计、硅光子芯片封装到光收发模块制造的垂直集成能力,丰富了光器件产品种类,进一步完善了光通信产业链。

  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的实施使公司进一步夯实、完善和延伸了“光纤预制棒-光纤-光缆-光器件-海洋通信及装备-通信服务”这一光通信产业链,提高公司在光通信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2、信息通信设施互联互通是“一带一路”重要合作内容,孕育海缆产业巨大发展空间

  2013年底,习近平主席提出“一带一路”重大倡议,以经济合作为先导实现沿线各国开放合作,为海洋强国战略打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同时通过陆地与海洋的双向联通,开创海陆统筹的海洋发展之路。2017年6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海洋局制定并发布《“一带一路”建设海上合作设想》,特别指出“推动共同规划建设海底光缆项目,提高国际通信互联互通水平”。

  全球海底光缆通信网络建设迎来重要发展窗口期。目前全球投入使用的海底光缆中,2000年前的投资占40%,根据海缆25年左右的使用寿命推算,这些海缆逐步进入生命周期尾期,新的海缆建设高峰即将到来,这是中国弯道超车改变国际海缆战略格局的战略机遇。

  国家“一带一路”等政策和国际海缆发展现状,为我国海缆产业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PEACE海缆系统建成后将北接巴基斯坦卡拉奇,南至吉布提和肯尼亚,同时向欧洲方向进一步延伸至埃及、法国,向非洲方向进一步延伸至南非,与中巴跨境陆缆一起构成中非、中欧信息高速公路。并且,通过连接中巴跨境陆地光缆,PEACE海缆系统将成为连接中国和非洲、中国和欧洲距离最短的海缆路由,极大满足中国到欧洲、非洲快速增长的国际业务流量需求,促进中国国际海缆的发展。

  3、光模块产业符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要求,市场前景广阔

  光模块产业符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要求。2016年国务院发布的《“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加强低功耗高性能新原理硅基器件、硅基光电子、混合光电子、微波光电子等领域前沿技术和器件研发,形成一批专用关键制造设备,提升光网络通信元器件支撑能力。《中国光电子器件产业技术发展路线图(2018-2022年)》指出我国光通信器件企业应重点加强100Gb/s光收发模块、ROADM产品、高端光纤连接器、10Gb/s与25Gb/s激光器、配套集成电路芯片的研发投入与市场突破,并争取尽快扩大产业规模、早日摆脱对国外供应商的依赖,并且在下一代400Gb/s光收发模块产品、硅光集成领域加大投入、加快研发进度,争取跟国际一流厂商处于并跑状态。

  近年来随着工业水平进步和互联网的发展,社会信息化程度越来越高,信息数据生成、处理、存储的需求不断增大,数据交互量快速增长,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产业发展迅速。根据Cisco预测,全球数据中心IP流量将从2016年的6.8ZB上升到2021年的20.6ZB,复合年均增长率达到25%,超大规模数据中心数量也将迅速增长,光模块应用市场前景广阔。

  2018年3月,公司与英国洛克利成立合资公司亨通洛克利,依托英国洛克利在硅光子芯片设计领域的强大研发团队以及丰厚技术经验,研制100G及以上高速硅光子芯片。亨通洛克利已经从国内外引进具有光通信行业丰富技术经验的工程师团队,致力于硅光模块的设计、封装、测试,目前,已具备硅光模块量产的基础。

  4、公司负债水平较高,具有优化资产结构的内在需求

  近年来,随着业务和资产规模的不断扩张,公司资产负债率居高不下。2015年至2018年9月,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5.72%、65.60%、60.81%和64.61%。公司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也处于同行业较低水平。公司有着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财务风险的迫切需求。

  (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在上述背景下,公司拟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进一步增强公司实力,巩固行业领先地位、推动战略目标的实现、实现可持续发展。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完善产业链、优化产品结构、提高核心竞争力。同时通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还将改善公司财务结构,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

  1、PEACE跨洋海缆通信系统运营项目

  公司下属子公司江苏亨通海洋光网系统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海底光缆的生产与制造,海底光缆业务作为公司海洋战略重要组成部分,2015年以来,通过市场、研发、生产的共同努力,从无到有,取得了多项成效,形成了一定的国际影响力。目前,公司在国际海洋市场上承接海底光缆订单突破了1万公里,顺利进入国际海底光缆市场体系,成为国际知名的海缆制造企业之一。通过PEACE跨洋海缆通信系统运营项目的实施,公司将从海底光缆生产制造向海底光缆系统运营延伸,进一步推动公司光通信产业板块从“制造型企业”向“平台服务型企业”战略转型。

  2、100G/400G硅光模块研发及量产项目

  公司具备“光纤预制棒-光纤-光缆-光器件-海洋通信及装备-通信服务”这一较为完整的光通信产业链。近年来,亨通光电一直在积极探索新的盈利增长点,扩充光通信产品线。硅光子是实现可扩展性、低成本优势和功能集成性的首选平台。通过硅光子芯片技术引进,并实施100G/400G硅光模块研发及量产项目,公司将有望实现从硅光子芯片设计、硅光子芯片封装到光子收发模块制造的垂直集成能力,逐步拓展国内外数据通信市场。项目有助于公司原有产业结构的调整、完善和优化,提高公司核心业务的竞争能力,保证公司在国内及国际光通信行业的竞争地位。

  3、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缓解公司营运资金压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同时,还将减少财务费用,提升经营业绩。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为包括控股股东亨通集团在内的不超过10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亨通集团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中的认购金额不低于5亿元,其他投资者认购其余股份。

  亨通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崔根良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截至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其与亨通光电的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

  其他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

  四、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数量、限售期

  1、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2、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 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 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具体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和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原则确定。

  本次发行对象亨通集团不参与竞价,认购价格为根据申购竞价情况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

  3、发行数量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20%,按公司目前股本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总数不超过380,737,164股,并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数量为准。具体发行数量届时将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由公司董事会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亨通集团以不少于人民币50,000万元认购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其他投资者认购其余股份。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4、限售期

  亨通集团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余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2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并不超过以下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额:

  单位:万元

  ■

  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为及时把握市场机遇,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银行贷款或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对前期投入的资金进行置换。

  六、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对象亨通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向其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本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此外,在公司董事会会议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表决中,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亨通集团已于2019年4月9日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七、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亨通集团和崔根良先生分别为公司的第一和第二大股东,分别持有公司15.66%和14.95%的股份。亨通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崔根良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根据董事会决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为380,737,164股。亨通集团认购金额不低于5亿元,其认购下限的比例为9.62%。

  若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和亨通集团认购股份金额下限的比例计算,发行后亨通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65%,亨通集团和崔根良先生合计持有公司27.11%股份。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八、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审批程序

  1、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取得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第二节 发行对象基本情况及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摘要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一)亨通集团基本情况

  亨通集团,成立于1992年11月20日,注册资本23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崔根良,住所为江苏吴江七都镇心田湾。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亨通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

  注:崔巍,系崔根良之子。

  (二)股权控制关系图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亨通集团控股股东为崔根良先生,其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

  (三)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亨通集团是一家专注于光纤光网、智能电网、大数据物联网、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的国家创新型企业,控股一家境内上市公司(即本公司),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企100强企业。亨通集团在坚持做强做大主业的同时,还涉足房地产、金融、贸易等多个领域。近三年来亨通集团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稳步增长。亨通集团2015-2017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合并报表口径)如下:

  单位:亿元

  ■

  (四)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会计报表

  亨通集团最近一年经审计的简要财务会计报表(合并报表口径)如下:

  单位:亿元

  ■

  单位:亿元

  ■

  单位:亿元

  ■

  (五)亨通集团及其有关人员最近五年涉及的处罚、诉讼及仲裁情况

  2014年11月,亨通集团因在2013年购入“新民科技”股票超过5%后未按照规定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受到中国证监会警告和4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亨通集团已按照处罚决定书要求足额汇交中国证监会。

  除上述情况外,亨通集团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其他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情况

  1、同业竞争情况

  截至目前,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本次发行也不会产生新的同业竞争情形。

  2、关联交易情况

  控股股东亨通集团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构成关联交易,除此之外,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其他新的关联交易。

  (七)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公司与亨通集团的重大交易情况

  本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亨通集团与本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包括日常性的关联采购、销售和房屋租赁、与亨通集团合资设立的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亨通集团为本公司提供担保并收取担保费、闲置资产出售等,该等交易定价公允,未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按照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和披露义务。详细情况,请参阅有关年度报告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内容摘要

  本公司与亨通集团于2019年4月9日在苏州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该协议内容摘要如下:

  1、认购金额和认购数量:亨通集团以不少于人民币50,000万元认购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最终认购金额由亨通光电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亨通集团协商确定。认购股票数量为亨通集团最终认购金额按发行价格所确定的股份数(最终认购金额/发行价格)。

  2、认购价格:本次发行最终发行价格在亨通光电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亨通集团不参与竞价,认购价格为根据申购竞价情况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

  3、认购方式:亨通集团以现金认购。

  4、支付方式:亨通集团在亨通光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且收到亨通光电发出的认股款缴纳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将全部认购价款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验资完毕扣除相关费用后划入亨通光电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5、限售期:亨通集团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亨通光电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6、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并在以下条件均获得满足之日起生效:

  (1)亨通光电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股票方案;

  (2)亨通光电本次发行获中国证监会核准。

  7、协议附带的任何保留条款、前置条件:无。

  8、违约责任:本协议任何一方存在虚假不实陈述的情形或违反其声明、承诺、保证,不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责任与义务,即构成违约。任何一方违约的,除应当按亨通集团认购总金额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之外,还应当赔偿另一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2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并不超过以下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额:

  单位:万元

  ■

  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为及时把握市场机遇,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银行贷款或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对前期投入的资金进行置换。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

  (一) PEACE跨洋海缆通信系统运营项目

  1、项目概况

  PEACE(Pakistan & East Africa Connecting Europe)跨洋海缆通信系统运营项目为建设并运营一条连接亚洲、非洲和欧洲的海底光缆系统。PEACE海缆系统全程15,800公里,将连接3个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大陆,其主干将在巴基斯坦、吉布提、埃及、肯尼亚、南非、法国登陆,是一条连通亚欧、亚非、非欧经济走廊的重要通信骨干。PEACE海缆系统一端与中巴跨境陆地光缆相连,极大缩短了亚洲到欧洲、非洲的通信距离,将提供从中国到欧洲和非洲区域间最短海底通信路径并大大降低时延。

  PEACE海缆系统为中继型海底光缆系统,将采用200G波分传输技术,主干部分设计6对光纤,每对光纤设计容量为16Tbit/s。 PEACE项目路由图如下:

  ■

  本项目总投资283,513.20万元,均为固定资产投资。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入273,000万元。

  2、 项目必要性

  (1)本项目实施能够有力促进中国国际海缆的发展

  在国际通信中,国际光缆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国际光缆的互联互通水平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的国际通信水平。自1993年中国第一条海底光缆——中日海底光缆正式开通以来,海底光缆已成为中国与全球连接的最重要方式,自中国出发的海底光缆可直接通达北美、亚洲沿海、欧洲和非洲,中国已与美国、日本、新加坡、英国等区域重点国家实现直接网络互联。

  当前,我国正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互联网企业也加快海外业务拓展。与未来国际流量发展预期和世界主要国家相比,中国的国际海缆发展仍显不足。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编制的《中国国际光缆互联互通白皮书(2018年)》, 美国的海缆数量是中国的8倍,人均带宽是中国近20倍;日本的海缆数量是中国2倍多,人均带宽是中国近10倍;英国海缆数量是中国的5倍多,人均带宽是中国72倍;新加坡海缆数量是中国2倍多,人均带宽是中国262倍。

  目前,全球海底光缆通信网络建设迎来重要发展窗口期。目前全球投入使用的海底光缆中,2000年前的投资占40%,根据海缆25年左右的使用寿命推算,这些海缆逐步进入生命周期尾期,新的海缆建设高峰即将到来,这是中国弯道超车改变国际海缆战略格局的战略机遇。

  本项目建成后,通过连接中巴跨境陆地光缆,PEACE海缆系统将成为连接中国和非洲、中国和欧洲距离最短的海缆路由,极大满足中国到欧洲、非洲快速增长的国际业务流量需求,促进中国国际海缆的发展。

  (2)PEACE海缆对接“中巴经济走廊”,助力实现海陆丝路信息贯通

  2015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明确提出:“中巴经济走廊”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关联紧密,要进一步推动合作,取得更大进展。

  中巴经济走廊起点在喀什,终点在巴基斯坦瓜达尔港,全长3,000公里,北接“丝绸之路经济带”、南连“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是贯通南北丝路关键枢纽,是一条包括公路、铁路、油气和光缆通道在内的贸易走廊,也是“一带一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外长王毅把“中巴经济走廊”描述为“一带一路”交响乐中“第一乐章”,它是“一带一路”倡议推进的“试点区”,它是“一带一路”倡议成效的“示范区”,它是“一带一路”倡议实践的“创新区”。

  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是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内容,推进跨境光缆等通信干线网络建设,规划建设洲际海底光缆项目,有助于逐步形成连接亚洲各次区域以及亚欧非之间的信息通信网络,畅通信息丝绸之路。

  作为中巴经济走廊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巴跨境光缆于2018年下半年建成开通,其是连接中国与巴基斯坦的首条跨境直达陆地光缆,大幅缩短了中巴之间互联网通信时延,有力地促进了巴中乃至沿线地区的信息互联互通。

  PEACE海缆系统北接巴基斯坦卡拉奇,南至吉布提和肯尼亚,同时向欧洲方向进一步延伸至埃及、法国,向非洲方向进一步延伸至南非,与中巴跨境陆缆一起构成中非、中欧信息高速公路,助力“中巴经济走廊”实现海陆南北丝路信息贯通。

  (3)推动公司光通信产业进一步向“平台服务型企业”战略转型

  近年来,公司积极推动“生产研发型企业向创新创造型企业转型、产品供应商向全价值链集成服务商转型、制造型企业向平台服务型企业转型、本土企业向国际化企业转型”四大转型战略。

  公司下属子公司江苏亨通海洋光网系统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海底光缆的生产与制造,海底光缆业务作为公司海洋战略重要组成部分,2015年以来,通过市场、研发、生产的共同努力,从无到有,取得了多项成效,形成了一定的国际影响力。目前,公司在国际海洋市场上承接海底光缆订单突破了1万公里,顺利进入国际海底光缆市场体系,成为国际知名的海缆制造企业之一。

  PEACE跨洋海缆通信系统运营项目的实施,公司将从海底光缆生产制造向海底光缆系统运营延伸,进一步推动公司光通信产业板块从“制造型企业”向“平台服务型企业”战略转型。

  3、项目可行性

  (1)海缆系统是全球数据交换的重要实现方式,市场前景广阔

  海底光缆系统是国际和地区通信中主要的越洋传输手段,据TeleGeography报告显示,全球95%以上的国际数据通过海底光缆进行传输,海底光缆是当代全球通信最重要的信息载体。从全球数据交换的实现来看,海底光缆依然是首选的方式,尤其是在跨洋通信方面,海底光缆以其大容量、高质量、高清晰度、低价格和安全可靠等优势,逐步取代了卫星通信,成为目前国际间主要的通信手段。

  当前,随着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等ICT产业的快速发展,全球数据量快速增长,全球各方对信息连接的需求不断提升。据市场研究调查机构IDC预计,全球数据总量预计2020年达到47个ZB,2025年达到163个ZB。

  PEACE海缆系统将为亚洲、非洲、欧洲互联提供一条全新的信息高速公路,PEACE海底光缆将在巴基斯坦的登陆点实现与中巴经济走廊的对接,通过中巴经济走廊的陆地光缆资源,实现到中国国内的互联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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