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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0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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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19-029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4月3日以传真、邮件或现场送达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2019年4月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分别是杨作军、杨澄宇、叶郁郁、鲁贤、王绍建、厉小芳、车磊、李根美、鲁爱民。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作军先生主持。

  经审议,会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温州东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公司拟彻底剥离房地产开发业务,聚焦主业发展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与管理业务,本着最大限度的维护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原则,公司以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备案确认的《资产评估报告》(中铭评报字[2019]第3045号)评估值为基准,以人民币109,069,762.05元作为挂牌价格,拟在浙江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产交所”)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温州东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温州东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1)。

  本公司未知公司关联方是否会作为本次资产公开挂牌转让的受让方,若挂牌转让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履行相关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挂牌转让有关的全部事宜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公开挂牌转让股权的相关工作,根据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公开挂牌转让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全权办理产权交易所挂牌的相关手续;

  (2)制定、修改交易方案,如挂牌转让未能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或未能成交,则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重新挂牌转让标的资产相关事项。

  (3)与交易对方洽谈及签订交易协议;

  (4)办理本次公开挂牌转让标的资产相关的交割、过户手续;

  (5)办理与本次公开挂牌转让有关的其他事项;

  (6)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 2019年4月24日召开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同日公告的《关于召开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号:2019-032)。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八日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19-030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4月3日以邮件、传真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通知,于2019年4月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周前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温州东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股权转让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进行的合理调整,有利于公司集中优势资源,更好地做强核心主业,提高资产效能和运营效率,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八日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19-031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温州

  东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东日”、“公司”)拟在浙江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公司所持有的温州东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房开”)100%股权

  ● 本次转让尚无确定交易对象,暂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转让行为和转让标的评估结果业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备案确认。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履行浙江产权交易所相关挂牌程序。

  ●本次出售温州房开100%股权的行为,对上市公司2019年利润会有一定影响,具体将根据实际成交情况测算。本次股权转让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可能存在流拍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1.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彻底剥离房地产开发业务,聚焦主业发展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与管理业务,本着最大限度的维护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原则,公司以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备案确认的《资产评估报告》(中铭评报字[2019]第3045号)评估值为基准,以人民币109,069,762.05元作为挂牌价格,拟在浙江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产交所”)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温州东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2.本次交易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2019年4月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温州东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的转让行为和转让标的评估结果业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备案确认。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履行浙江产权交易所相关挂牌程序。

  3.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转让尚无确定交易对象,暂不构成关联交易。

  4.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温州东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时间:1995年03月23日

  法定代表人:杨澄宇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4500万元

  注册地点:温州市矮凳桥92号

  股权结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建筑材料销售、停车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温州房开财务状况:

  ■

  上述数据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公司持有温州东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三、转让标的评估情况

  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公司委托,采用资产基础法,以2019年2月28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温州房开股东全部权益进行了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中铭评报字[2019]第3045号)。

  由于温州房开目前在开发项目仅为温州市核心片区洪殿单元C-14地块工程项目,该项目预计2021年开发完成,开发周期较短,且该项目开发完成后,温州房开作为项目公司,没有继续开发新项目的计划,从项目收益的角度不具备持续性。同时,温州房开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已经注销,不具备房地产销售的资质,目前经营范围为建筑材料销售、停车服务,但尚未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无经营收益。其目前主要资产为正在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企业的未来收益为该项目的开发收益。该项目的房产、土地在资产负债表开发成本中列示,评估机构在采用资产基础法中评估时,已用与之匹配的方式进行评估,从未来收益的途径考虑开发成本的价值,与收益法评估的评估基础、评估原理是基本一致的,故本次评估不再单独赘述收益法。

  资产基础法是以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温州房开公司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可以被识别,评估人员可以从外部收集到满足资产基础法所需的资料,可以对温州房开公司资产及负债展开全面的清查和评估,因此本次评估适用资产基础法。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

  总资产账面价值为69,303,949.10元,评估价值185,065,984.28元,评估价值较账面价值评估增值115,762,035.18元,增值率为167.04%;总负债账面价值为7,022,965.53元,评估价值75,996,222.23元,评估价值较账面价值评估增值68,973,256.70元,增值率为982.11%;净资产(股东全部权益)总额账面价值为62,280,983.57元,评估价值109,069,762.05元,评估价值较账面价值评估增值46,788,778.48元,增值率为75.13%。明细详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被评估单位:温州房开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详见资产基础法评估明细表。

  上述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请参阅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评估报告正文。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拟采取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进行,最终交易对象及交易价格尚未确定。公司将根据挂牌成交结果与交易对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并另行公告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转让温州东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是公司彻底剥离房地产开发业务、聚焦主业发展的需要,对上市公司利润会有一定影响,成交价格尚不确定,对公司利润影响尚不确定,具体将根据实际成交情况测算。若本次股权转让顺利完成,温州东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60011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19]933号)

  4. 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铭评报字[2019]第3045号)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113        证券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19-032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4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4月2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州市矮凳桥92号东日大楼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4月24日

  至2019年4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19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股东代表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于2019年4月23日(上午9:00到下午3: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温州市矮凳桥92号东日大楼7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325003

  电    话:0577-88812155

  传    真:0577-88842287

  联 系 人:谢小磊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4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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