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19—029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4月8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关联方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甘肃省分行借款1.5亿元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炭素有限责任公司为上述担保向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该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以非关联董事表决票表决结果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9日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19—030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反担保限额为1.5亿元
●本次担保系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为零
一、担保及反担保情况概述
债务人: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债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甘肃省分行
被担保人: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特钢”)
反担保人:成都炭素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成都炭素”)
关联方方大特钢为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甘肃省分行借款1.5亿元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炭素为上述担保向方大特钢提供反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反担保为关联担保。本次反担保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暨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情况介绍
单位名称: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大道31号
注册资本:壹拾肆亿肆仟玖佰捌拾柒万壹千肆佰捌拾伍元整
成立日期:1999年9月16日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主营业务为黑色金属冶炼及其压延加工产品的制造、销售;汽车板簧、弹簧扁钢等产品的生产与销售;铁精粉生产、销售。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方大特钢总资产961,776.1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44,528.93万元;营业收入1,728,585.1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2,702.75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方大特钢是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集团”)的间接控股子公司,方大集团通过全资子公司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持有方大特钢643,433,571股,占方大特钢总股本的44.38%。
(二)担保人情况介绍
单位名称:成都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二路88号
注册资本:叁亿壹仟伍佰柒拾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4年10月14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生产、销售:碳素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经营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和科研所需的原辅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机械加工;碳素制品科研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8年9月30日,成都炭素总资产119,576.59万元;净资产82,205.84万元;营业收入21,596.98万元,净利润10,000.9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成都炭素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反担保的主要内容
成都炭素向方大特钢为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甘肃省分行借款1.5亿元提供反担保。保证范围为方大特钢在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甘肃省分行借款1.5亿元所担保的主债权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赔偿金及方大特钢为实现债权的其他相关费用。保证方式为全额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方大特钢实际履行担保责任之日起两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两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是基于银行借款业务的相关要求,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稳定,成都炭素实际履行反担保的风险较小。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成都炭素向关联方提供反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反担保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同意成都炭素向关联方方大特钢就方大炭素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甘肃省分行借款1.5亿元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进行反担保。我们认为本次反担保有利于公司借款的正常开展,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此项关联担保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15,000万元(其中:公司与方大特钢互保额度为100,000万元,本次子公司成都炭素为方大特钢提供反担保15,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1.85%。无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516 证券简称:方大炭素 公告编号:2019-031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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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4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4月24日 10 点00 分
召开地点: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方大炭素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4月24日
至2019年4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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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经2019年4月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披露信息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9日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辽宁方大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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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他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19年4月23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和联系地点: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公司办公楼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安民、张爱艳
电话:0931-6239195
传真:0931-6239221
六、 其他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4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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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