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以上股东盛雅莉女士及吴学东先生(董事)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1,090,561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7.23%;一致行动人肖蜀岩女士、吴志道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03,25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7%,上述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2018年12月24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自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公司5%以上股东盛雅莉女士及吴学东先生(董事)计划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9,412,5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一致行动人肖蜀岩女士、吴志道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487,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10%。具体减持价格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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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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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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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1、盛雅莉女士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减持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如果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则每年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吴学东先生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3)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减持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如果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则每年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肖蜀岩女士、吴志道先生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