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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0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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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飞机租赁交易的履约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023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9-009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飞机租赁交易的履约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飞机租赁交易的履约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并批准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华新飞机租赁(天津)有限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天津华新二号租赁有限公司履行其与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关于一架A330-300型飞机(MSN 1570)的租赁协议以及租赁交易相关文件项下的全部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相关担保文件,且无论前述担保文件是在本决议之日前或之日后签署,公司特此对担保文件的有效签署和法律效力予以追认。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的独立意见。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担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天津华新二号租赁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澳洲路6262号查验库办公区202室。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5Y6D81K

  4、法人代表:李飚

  5、注册资本:10 万元人民币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7、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华新飞机租赁(天津)有限公司持有天津华新二号租赁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直接持有华新飞机租赁(天津)有限公司75%股权。

  9、财务数据:截止2018年12月31日,天津华新二号租赁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98923.63元,总负债为0元,净资产为98923.63元,资产负债率为0%。2018年营业收入为0,净利润-1089.7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0、关联关系:,天津华新二号租赁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华新飞机租赁(天津)有限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华新飞机租赁(天津)有限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天津华新二号租赁有限公司履行其与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关于一架A330-300型飞机(MSN 1570)的租赁协议以及租赁交易相关文件项下的全部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相关担保文件,且无论前述担保文件是在本决议之日前或之日后签署,公司特此对担保文件的有效签署和法律效力予以追认。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天津华新二号租赁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实施本架A330-300型飞机(MSN 1570)租赁业务的交易主体,本次为其提供担保是基于交易需求,促进其与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租赁业务的达成,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本次被担保人为公司子公司,为公司开展飞机租赁的SPV公司,其资信状况良好,飞机租赁业务履约及偿还债务能力较好。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华新飞机租赁(天津)有限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天津华新二号租赁有限公司履行其与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关于一架A330-300型飞机(MSN 1570)的租赁协议以及租赁交易相关文件项下的全部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相关担保文件,是基于租赁业务达成的需要,本次飞机租赁交易的履约义务条款是公平合理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天津华新二号租赁有限公司本次飞机租赁交易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16,251.4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3.31%,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9日

  股票代码:002023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9-008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8日上午10: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虞刚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做出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飞机租赁交易的履约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华新飞机租赁(天津)有限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天津华新二号租赁有限公司履行其与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关于一架A330-300型飞机(MSN 1570)的租赁协议以及租赁交易相关文件项下的全部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相关担保文件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同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天津华新二号租赁有限公司飞机租赁交易的履约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飞机租赁交易的履约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刊登于2019年4月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9日

  股票代码:002023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9-007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2日以书面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9年4月8日上午9:00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飚先生召集并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飞机租赁交易的履约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同意并批准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华新飞机租赁(天津)有限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天津华新二号租赁有限公司履行其与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关于一架A330-300型飞机(MSN 1570)的租赁协议以及租赁交易相关文件项下的全部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相关担保文件,且无论前述担保文件是在本决议之日前或之日后签署,公司特此对担保文件的有效签署和法律效力予以追认。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2019年4月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飞机租赁交易的履约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刊登于2019年4月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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