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都天科精密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天科”)因业务发展需求,拟向台新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新租赁”)申请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成都天科拟采取售后回租的方式向台新租赁申请融资金额为人民币435.45万元,融资期限24个月。公司为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8年7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成都天科对外融资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业务,期限三年。
上述担保审批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7月11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8-0048)、《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050)。
二、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台新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5759272101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陈力雄
5、注册资本:4000万元美元
6、成立日期:2011年07月11日
7、住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188号南京新地中心4202号、4203号、4204号、4205号
8、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财务顾问咨询和非融资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9、与公司关系:台新租赁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1、出租人:台新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
2、承租人:成都天科精密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3、租赁物标的:机器设备
4、融资总额:435.45万元人民币
5、租赁期限:24个月
6、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7、租金及支付方式:按照与台新租赁签订的具体融资租赁合同的条款执行
8、租赁物所属权:在租赁期间内,租赁物所有权归属交易对方,租赁物使用权和收益权仍将归属子公司,租赁物自始至终由子公司占有并使用,虽发生所有权转移,但不涉及资产过户手续。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的开展,有利于子公司业务发展,拓宽了融资渠道,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该项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对于融资租赁相关设备的正常使用,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为成都天科担保总额为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87,252.47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总资产的11.30%,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29.68%。上述担保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披露程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违规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