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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原告已撤诉。
2、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暨诉前保全被申请人。
3、截至目前,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被冻结资产人民币5,622,999.00元已经解冻。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铝业”)向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浑南区人民法院”)以不当得利为由起诉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南天信息”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南天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信工”),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被浑南区人民法院支持,裁定冻结(查封)被申请人北信工的银行存款5,622,999.00元或其他等值财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子公司被申请诉前保全暨涉及诉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34)。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本案律师转来的浑南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辽0112民初3557号】,裁定准许原告沈阳铝业撤诉,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原告沈阳铝业承担。
三、银行账户资金解冻的情况
截至目前,北信工在中国银行北京车道沟支行的被冻结资产人民币5,622,999.00元已经解冻。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浑南区人民法院已裁定准予原告沈阳铝业撤诉,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原告沈阳铝业承担,且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信工被冻结资产人民币5,622,999.00元已经解冻,因此本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造成影响。
六、备查文件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二0一九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