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4月0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份产销快报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北汽蓝谷    公告编号:临2019-027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份产销快报

  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2019年3月份产销快报如下:

  ■

  备注:

  1、本表为产销快报数据,具体数据以定期报告数据为准。

  2、销量中包含部分由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开发,由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销售的合作车型。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北汽蓝谷         公告编号:2019-028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04月0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中路5号12幢一层蓝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徐和谊先生授权公司职工董事连庆锋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3人,董事长徐和谊、独立董事欧阳明高、独立董事林雷、董事冯昊成、董事周理焱、董事闫小雷、董事冷炎,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5人,监事萧枭、监事尹维劼,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胡革伟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与公司类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子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5.01本次债券发行的票面金额、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5.02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5.03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还本付息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5.04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5.05担保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5.06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5.07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5.08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5.09承销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5.10上市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5.11债券偿债保障措施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5.12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授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子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律师:马杰、刘丽荣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8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