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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0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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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银华添泽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和《银华添泽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银华添泽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银华添泽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了《关于修改银华添泽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2019年3月11日15:00至2019年4月4日17:00,计票时间为2019年4月8日。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计票工作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分别由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

  经统计,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共计1,160,180,486.91份,占本基金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86.54%,达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法定条件,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对应基金份额共计1,160,180,486.91份,表决结果为:1,160,180,486.91份基金份额同意,0份基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对应基金份额的100%,达到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0.75万元,律师费2.5万元,共计3.25万元。根据基金合同约定,以上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运作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9年4月8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银华添泽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于表决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内容如下: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和《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同意将本基金管理费费率由0.60%调整为0.40%,同意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调低基金管理费费率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降低基金管理费费率的具体时间,并可以在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变化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对《银华添泽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银华添泽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银华添泽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进行其他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事项实施情况

  (一)调整后费率的执行

  自2019年4月8日起,本基金将执行调整后的管理费费率,即2019年4月8日本基金的管理费按照2019年4月7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

  (二)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

  根据《关于修改银华添泽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见基金管理人于2019年3月4日公告的《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银华添泽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附件四)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对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修订内容自2019年4月8日起正式生效。基金管理人将在本基金最近一期披露的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

  四、备查文件

  1、《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银华添泽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银华添泽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银华添泽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银华添泽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结果

  5、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6、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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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银华中证800等权重指数增强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银华中证800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银华中证800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其中银华中证800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简称“800分级”,基金代码:161825;银华中证800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稳健收益类份额简称“中证800A”,基金代码:150138;银华中证800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积极收益类份额简称“中证800B”,基金代码:150139)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了《关于终止银华中证800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中证800A份额、中证800B份额终止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时间自2019年3月11日15:00起至2019年4月4日17:00止,计票时间为2019年4月8日。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计票工作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见证。

  经统计,基金份额持有人参加本次会议投票的情况如下:

  1、800分级份额: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800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共计22,929,105.36份,占权益登记日该类基金总份额的59.98%(权益登记日为2019年3月11日,权益登记日该类基金总份额为38,224,974.05份)。

  2、中证800A份额: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中证800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共计3,469,895份,占权益登记日该类基金总份额的73.38%(权益登记日为2019年3月11日,权益登记日该类基金总份额为4,728,746份)。

  3、中证800B份额: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中证800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共计2,746,123份,占权益登记日该类基金总份额的58.07%(权益登记日为2019年3月11日,权益登记日该类基金总份额为4,728,746份)。

  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指800分级份额、中证800A份额、中证800B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各类别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达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法定条件,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本次大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1、800分级份额:有效表决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2,929,105.36份,其中,22,929,105.36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0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800分级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800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

  2、中证800A份额:有效表决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469,895份,其中,3,469,895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0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中证800A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中证800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

  3、中证800B份额:有效表决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746,123份,其中,2,739,042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7,081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中证800B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中证800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74%。

  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各类基金份额达到各自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满足法定生效条件,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费用(公证费及律师费)将由本基金基金财产承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公证费0.75万元,律师费2.5万元,共计3.25万元。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运作办法》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9年4月8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银华中证800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中证800A份额、中证800B份额终止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于表决通过之日起五日内就表决通过的事项向中国证监会履行备案手续。

  三、本基金中证800A份额、中证800B份额的复牌

  本基金中证800A份额、中证800B份额已于2019年4月8日开市起停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要求以及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公告,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中证800A份额、中证800B份额自本报告发布日(2019年4月9日)上午10:30起复牌。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续安排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本次会议议案及相关议案说明,本公司将按照相关业务指南的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本基金中证800A份额、中证800B份额终止上市的申请,并在本基金中证800A份额、中证800B份额终止上市日的3个交易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相关基金份额终止上市公告。自本基金中证800A份额、中证800B份额终止上市日起,本基金即进入清算程序,不再接受投资人提出的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赎回、配对转换和转托管等业务的申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及时予以公告。

  五、备查文件

  1、《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银华中证800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银华中证800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银华中证800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银华中证800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结果

  5、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6、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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