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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0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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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93,12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专网通信技术解决方案业务板块主要为能源、交通等行业提供信息通信技术解决方案;金融科技业务板块主要从事第三方支付业务、大数据服务业务、金融业务;报告期内,主要业务情况如下:

  (1)专网通信技术解决方案业务板块

  公司作为从事专网通信技术解决方案业务的服务商,主要为能源、交通等行业提供信息通信技术解决方案,包括相关软硬件产品的研发与服务,产品覆盖工业统一通信、工业统一监测与工业智能感知三大类产品线。由于能源、交通等行业本身处于国民经济的基础行业地位,其安全可靠的运行事关国家安全,国家对其生产过程的信息化、自动化改造投入大量资金,使其行业信息化发展的水平高于其他行业。专网通信对于能源、交通等行业而言属于最基础的保障和支撑系统,随着能源、交通行业信息化的不断深入和发展,专网通信系统在促进安全生产、提高工业效率、转变经营方式、建设“智能电网”和“智慧交通”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相关行业对专网通信系统的投资比例和投资总额都在不断增加。公司从事专网通信技术解决方案业务多年,具有专业方案、优质服务、量身定制三大优势,并通过整合新老资源,持续推动专网通信技术的发展和行业解决方案的升级。

  ①电力行业领域

  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和《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的实施,电力行业进入了加快转型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同时,国家电网公司也面临电网形态发生变化(新能源高占比、故障复杂、潮流多向)、企业经营遇到瓶颈(电改、降电价、互联网+)和社会经济形态发展变化(互联网经济、数字经济)等突出问题,顺应能源革命和数字革命融合发展趋势,建设能源互联网是发展变革的根本途径。

  国家电网公司在2019年两会报告中提出建设“三型两网、世界一流”战略目标,三型指枢纽型、平台型、共享型,两网指坚强智能电网+泛在电力物联网。泛在电力物联网建设通过升级信息通信架构,支撑电网业务优化以及新兴业务拓展,全面提升全息感知能力、泛在连接能力、融合创新能力,同时支撑全面连接能源生产、消费各个环节的能源生态体系建设。智能电网引领过去十年增长,泛在电力物联网将开启新一轮信息化建设浪潮,这势必将撬动千亿级市场。

  报告期内,公司在电力行业实现销售额3.3亿元,公司国网电力业务开始逐步由传统业务向电力智能化、信息化业务转型,正式切入电力无线专网的建设进程,浙江嘉兴电力230M无线专网在2018年12月顺利通过初步验收,标志着国网电力业务的转型已取得了阶段性的成功。在南方电网项目方面,公司与全球最大的通信设备制造商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为公司”)在电力行业新解决方案、云计算和大数据领域展开合作,电力物联网及无线等新解决方案的推广得到华为公司的认可,并逐步在客户端进行推广。公司基本完成从传统通信集成商向ICT系统服务商的转型。

  ②交通行业领域

  a.轨道交通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发布的《2018年城市轨道交通行业统计报告》显示,截止2018年12月31日,中国内地累计有37个城市建成投运城轨线路5,539.19公里。不统计有轨电车,2017年度,我国内地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数为4,465.88公里;不统计有轨电车,2018年度我国内地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数为5,159.2公里,全年增加693.32公里,增幅达15.52%。2017年度我国内地有轨电车的运营里程数为239.68公里,2018年度我国内地有轨电车的运营里程数为379.99公里,全年增加140.31公里,增幅达58.54%,有轨电车运营里程增长达到历史最高点。随着大城市都市生活圈和二三线城市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深入,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将进入黄金发展期。

  报告期内,公司在新市场及维保服务业务取得了一定成绩。中标深圳地铁三期工程10号线通信系统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D标),中标金额1.7亿元,并中标了常州,厦门,无锡,昆明等地轨道交通项目,不断开拓新的市场。此外,公司积极参与天津,杭州,呼和浩特,宁波,合肥,成都等地轨道交通项目的投标,积极拓展公司市场领域争取更多的中标机会。

  b.高速公路

  近年来,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和业内企业的不断努力下,高速公路行业持续良好发展势头,市场规模持续扩张,经济效益显著。自1988年我国大陆第一条高速公路上海至嘉定高速公路的建成通车,实现了我国大陆高速公路零的突破之后,我国的高速公路建设步入了加速发展的快车道。到2018年,我国高速公路总里程达到10.8万公里,覆盖90%以上的20万以上城镇人口城市。2018年新增高速公路通车里程5,000公里,新改建国省干线公路1.6万公里,“十三五”期间中国高速公路投资增长势头将延续,2020年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将达16.9万公里。其中西部地区将成为高速公路投资热点地区。

  报告期内,公司在高速公路行业领域不断提升项目执行能力和工程服务水平,实施项目遍布江苏、广西、贵州、安徽、山东、陕西、新疆、黑龙江、上海等省市。

  c.智能交通

  智能交通应用发展迅速,目前我国智能交通在集成应用方面已经跻身国际先进水平,且国家政策扶持力度不断加大。智能交通系统是依据城市道路交通信息采集、处理、发布、决策的过程,运用各种先进的技术和科学方法,实现交通管理的自动化和智能化。智能交通体系不断完善,技术标准日益提升,智能交通产业初具规模。在技术标准上,我国初步完成了国家智能交通系统的标准体系,为智能交通的规范化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在市场规模上,经过多年发展,我国智能交通产业初具规模,目前市场规模已经超过600亿元。智能交通作为一个新经济增长点的战略新兴产业,具有良好的市场效益,其市场前景十分广阔。预计未来5年中,中国将在200个以上的大中型城市建立城市交通指挥中心。中心将集公安交通GIS综合业务管理、视频监控、信号控制、交通信息检测、GPS车辆定位、通信调度指挥及交通信息发布等系统于一体。结合未来市场需求分析以及相关规划,未来几年我国智能交通行业有望保持20%左右的市场规模增速,预计到2021年的市场规模将超过880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针对智能交通行业的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对智能交通业务进行了整合并提出了新的改进方案,并开始进行基于雷达技术在城市道路应用的产品研发。

  (2)金融科技业务板块

  ①第三方支付业务

  上海即富的全资子公司开店宝为33家取得全国范围内银行卡收单资质的第三方支付机构之一。上海即富专注于小微商家数据服务,通过提供基于场景的支付服务,为小微商家提供专业的移动互联网综合服务解决方案。上海即富自主研发一整套支持多产品、集成多模块的系统平台,并构建基于“圈子电商”、“福店”的电商平台,通过MPOS硬件和智能手机客户端软件APP,推广“即付宝”、“开店宝”、“点刷”等品牌,通过多品牌的市场战略,定位不同需求的小微商户,切入实际的新零售场景中,为小微商户提供银行卡收单、便民支付等增值服务及由交易行为衍生的数据服务。同时,上海即富于报告期内设立了专业化服务事业部,主推智能POS产品,在巩固提升原有小微商户服务业务基础上,大力向商户精细化、专业化发展,提供商户扩展、收单机具维护及增值服务,打造具有市场影响力品牌的收单专业化服务联合体。2018年度,公司第三方支付业务累计处理交易金额为34,302.37亿元,较2017年年度增长幅度达83.77%,业务量再创新高。

  ②大数据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网信大数据在包括第三方支付及金融等领域进行大数据服务应用拓展;公司参股的徐州淮海数据交换服务有限公司在大数据安全监测、大数据征信等领域进行业务拓展,并与北大数字中国研究院形成战略合作关系。

  ③金融业务

  公司以全资子公司先锋投资参与发起设立的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2018年度实现保费收入38,396.09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累计实现保费收入45,107.23万元;先锋投资参与发起设立的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基金”)截至2018年12月31日已保有公募基金产品7只,专户产品24只,先锋基金公募基金产品规模约34.8亿元,专户产品规模约73.39亿元;公司参与投资设立的深圳盈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2018年贷款类业务累计实现放款34,358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在保持专网通信业务稳定发展的同时,通过金融科技业务板块有效实现了客户范围和业务领域的拓展,优化、丰富了公司的收入结构,创造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通过产融结合发展,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得以增强,长期抗风险能力获得提升。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

  单位:人民币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通过财务自查,发现2015年有3个单位的部分采购发票上的进项税额2,033,644.53元计入了货物采购成本,由于该批货物2015年已全部对外销售,导致营业成本增加2,033,644.53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公司对以上进项税的账务处理进行追溯重述。更正后,调增2015-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留存收益1,728,597.85元。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0)。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

  (1)主营业务分析

  2018年度,公司依托专网通信业务和金融科技业务双轮驱动,在夯实专网通信业务的基础上,大力发展金融科技业务,公司专网通信技术解决方案业务与金融科技业务双主业稳步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93,347.47万元,较同期增长279.6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02.64万元,较同期增长510.82%,公司业务规模、营业利润等财务指标均有较大程度提升。

  (2)报告期内主要工作回顾及经营情况分析

  ①深耕专网通信技术解决方案业务

  报告期内,在电力行业领域,公司与全球最大的通信设备制造商华为公司合作,在南方电网区域中标云南省干光传输B网建设工程,中标金额约5,500万元,中标云南电网公司局域网建设工程框架项目,占据该项目30%市场份额;公司积极与华为公司在云计算和大数据领域展开合作,推出了基于华为云的变电站视频分析系统解决方案,目前云南普洱供电局已验收,可以单独部署,力争在算法上与华为合作,发布联合解决方案。国网电力业务开始逐步由传统业务向电力智能化、信息化业务转型,已在无线专网建设工程、电力整站招标、电力安全防护等领域有所建树,其中中标浙江嘉兴电力230M无线专网建设工程,中标金额3,000多万元,已于2018年12月顺利通过初步验收,标志着国网电力业务的转型已取得了阶段性的成功。

  报告期内,轨道交通业务中标“深圳地铁三期工程10号线通信系统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D标)”1.7亿元,“无锡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专用通信系统设备项目”2,160万元,在新市场及维保服务业务取得了较好成绩。同时,长沙地铁3号线及郑州地铁5号线等项目也在按计划进行施工中。

  报告期内,公司在智能交通领域中标多个违停抓拍系统项目,为城市道路拥堵,违法乱停车提供了解决方案。在智能公交领域,与华为公司合作中标了上海久事公交集团云数据中心及网络安全项目,该项目还获得了华为公司颁发的华为战略市场暨行业拓展奖,标志着公司可在智能公交领域提供云数据中心及网络安全解决方案。

  报告期内,专网通信技术解决方案业务共实现营业收入59,760.62万元,同比增长34.63%。

  ②积极拓展金融科技业务

  上海即富从事的业务涵盖第三方支付、数据服务、电子商务等,其中核心业务为第三方支付业务,报告期内,上海即富围绕“小微商户数据服务商”的战略定位,通过销售多种MPOS,智能POS等市场主流的POS机型,为个人、小微企业及行业客户提供第三方支付服务,扩大银行卡受理渠道对各行业的渗透,实现了终端销售收入和手续费收入的高速增长。

  报告期内,上海即富实现营业收入332,100.97万元,同比增长72.84%;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8,757.10万元,同比增加40.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240.80万元。上海即富始终注重研发投入,核心技术团队经验丰富、人员稳定,技术及产品开发人员规模不断壮大,技术研发人员数量及投入金额占比一直处于较高水平,为其后续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报告期内,上海即富在MPOS智能收单领域的行业地位进一步提升,根据第三方智库易观千帆的统计,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品牌“点刷”APP(不包括旗下其他品牌APP,下同)应用活跃用户数量在其统计的国内81款移动支付APP中处于10位,“即付宝”APP处于第45位;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上海即富通过认证的注册小微商户累计达980.72万户,累计售出MPOS支付终端2,201.22万部,累计布放POS支付终端162.07万部。

  报告期内,上海即富围绕渠道拓展和区域扩张两个维度精耕细作,完成了对福建即富金服数据处理有限公司和浙江即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两家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的收购;面对国内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上海即富进行香港及东南亚市场的布局,这将为上海即富带来新的发展空间和潜在的利润增长点;同时,上海即富完成了对深圳市华阳信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参股投资和合作,牵手新零售行业,丰富支付场景、拓宽数据维度,在提升开店宝品牌影响力的同时获取高粘性的品牌商户,为公司金融科技板块业务的进一步拓疆辟土打下坚实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在大数据业务及金融业务领域投资的公司业务发展情况良好。公司通过前期投资、合作、并购重组拓展了在金融科技业务领域的布局,有效实现了客户范围和业务领域的拓展,优化、丰富了公司的收入结构,创造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③加强内控体系建设,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要求,搭建、优化更加适合公司管理模式的内部控制体系,不断完善公司内部风险管控制度,并于2018年9月完成了对公司制度的全面梳理及修订;公司财务部门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及内控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发生的每一笔业务做好风险控制的把关工作;通过以上各环节的衔接以及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保障了公司在报告期内的整体抗风险能力。

  ④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障公司规范、高效运营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保障公司规范、高效运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3)报告期内经营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93,347.4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79.64%;实现利润总额40,613.7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00.1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02.6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10.82%;公司报告期末总资产为316,458.77万元,较期初增加3.8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87,956.59万元,较期初增加5.56%。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上海即富全年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的双主业专网通信技术解决方案业务与金融科技业务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2018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93,347.47万元,较同期增长279.64%;全年营业成本255,471.2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67.87%,主要系主营业务收入增长所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10,002.64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10.82%,主要系上海即富全年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较大提升了公司的盈利能力所致。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①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归并部分资产负债表项目,拆分部分利润表项目;并于2018年9月7日发布了《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明确要求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在“其他收益”列报,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等。本公司已经根据新的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因此发生变更的,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

  (2)会计估计变更

  无。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①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批准处理情况。

  公司通过财务自查,发现2015年有3个单位的部分采购发票上的进项税额2,033,644.53元计入了货物采购成本,由于该批货物2015年已全部对外销售,导致营业成本增加2,033,644.53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公司对以上进项税的账务处理进行追溯重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②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和累计影响数。

  本公司对上述会计差错事项已按照追溯重述法进行了更正。更正后,调增2015-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留存收益1,728,597.85元。

  a.对2017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

  b.对2017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

  c.对2016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

  d.对2016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

  e.对201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利润表

  单位:元

  ■

  f.对2015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利润表

  单位:元

  ■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2018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5家,比上年增加1家(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增加子公司1家)。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永彬

  2019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19-028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控股子公司使用其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调整事项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其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在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即富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即富”)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不超过3亿元(含)进行投资理财。

  鉴于上海即富的全资子公司、全资下属公司(以下简称“下属公司”)也存在部分短期闲置的自有资金,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优化现金管理模式,提高资金收益,在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即富及其下属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不超过3亿元(含)进行投资理财,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使用其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即可实施,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除上述事项外,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调整后的投资理财事项具体如下:

  二、投资理财事项概述

  1、投资额度

  综合考虑上海即富及其下属公司的经营特点及资金状况,本次上海即富及其下属公司对外投资理财额度为人民币3亿元(含),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上海即富及其下属公司对外投资理财的额度合计不超过3亿元(含)。

  2、投资对象

  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国债逆回购,以及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资金投向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列示的风险投资。

  3、资金来源

  全部为上海即富及其下属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4、授权实施期限

  投资理财必须以上海即富及其下属公司名义进行,授权上海即富及其下属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组织实施,行使决策权。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5、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上海即富及其下属公司拟投资对象均为保本型或高流动性、低风险类的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此外也存在由于人为操作失误等可能引致相关风险。

  上海即富及其下属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金融市场及经营计划的变化在上述额度内适时适量地实施投资理财,但投资理财的未来实际收益难以固定,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低于预期。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对投资理财进行风险控制的具体措施将从如下方面展开:

  1、资金投向的确定

  上海即富及其下属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资产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明确内部审批程序和职责分工

  上海即富及其下属公司总经理为投资理财事项实施的主要责任人,投资理财事项具体由上海即富及其下属公司财务部负责,进行相关的效益评估,资金的管理和投资手续的办理等。

  公司内部审计部应当每个季度或者不定期的对上海即富及其下属公司投资理财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督和检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认为存在问题的,应当提出异议或者书面说明,相应部门应当查清事实,采取措施加以纠正或者完善。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对项目的资金投入、运作情况、收益情况等进行必要的检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风险。

  3、上海即富及其下属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在满足上海即富及其下属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充分保障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合理规划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效益,提高资产回报率。

  本投资理财事项是在确保上海即富及其下属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出的,不会影响上海即富及其下属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投资标的为保本型理财产品及流动性较强、低风险类的投资产品,安全性高,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上海即富及其下属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不超过3亿元(含)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上海即富及其下属公司效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使用其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4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19-029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超额业绩奖励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上海即富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即富”)45%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并与义乌市纬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纬诺投资”)、义乌市博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铭投资”)、上海复星工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工业”)、湖州同胜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湖州同胜”)、白涛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上海即富已于2017年8月30日办理完毕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上海即富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专项审核报告》(中喜专审字【2019】第0238号),上海即富超额完成2016年度至2018年度业绩承诺,依据公司与相关方签署的相关协议,拟对纬诺投资、博铭投资、湖州同胜进行超额业绩奖励。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纬诺投资的实际控制人为黄喜胜,湖州同胜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为黄喜胜,博铭投资的实际控制人为王雁铭,黄喜胜持有公司7.3%的股份,并担任公司董事、执行总经理,上海即富董事、总经理,王雁铭持有公司5%的股份,并担任上海即富执行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纬诺投资、博铭投资、湖州同胜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一、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1、纬诺投资

  公司名称:义乌市纬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16年8月4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义乌市福田街道商城大道L33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义乌市玖龙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黄云英)

  认缴出资额:1,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2MA28E5FH2J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不含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并且未经金融等行业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黄喜胜为纬诺投资的有限合伙人,占其认缴出资比例的99%,义乌市玖龙投资有限公司为纬诺投资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占其认缴出资比例的1%,黄喜胜持有义乌市玖龙投资有限公司99%股权,为义乌市玖龙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时为纬诺投资的实际控制人。

  关联关系:黄喜胜为纬诺投资的实际控制人,黄喜胜持有公司7.3%的股份,并担任公司董事、执行总经理,上海即富董事、总经理,纬诺投资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2、博铭投资

  公司名称:义乌市博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16年8月5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义乌市福田街道商城大道L33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义乌市海雁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周淮南)

  认缴出资额:1,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2MA28E5JC7X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不含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并且未经金融等行业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雁铭为博铭投资的有限合伙人,占其认缴出资比例的99%,义乌市海雁投资有限公司为博铭投资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占其认缴出资比例的1%,王雁铭持有义乌市海雁投资有限公司99%股权,为义乌市海雁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时为博铭投资的实际控制人。

  关联关系:王雁铭为博铭投资的实际控制人。王雁铭持有公司5%的股份,并担任上海即富执行总经理,博铭投资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湖州同胜

  企业名称:湖州同胜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15年8月10日

  注册地址:湖州市红丰路1366号3幢12层1204-2

  执行事务合伙人:湖州奇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黄喜胜)

  认缴出资额:24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1350239791A

  经营范围:磁条、芯片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会展服务、电子商务技术咨询服务,日用百货、建筑装潢材料、服装、针纺织品、文教用品、电子产品、通信设备、劳防用品的批发及零售: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资产管理(金融资产管理除外),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湖州奇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湖州同胜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占其认缴出资比例的69.583%,史恩、刘杨芸、邵叶佳、龚子银、沈航惠、尹丽茹为湖州同胜的有限合伙人,分别占认缴出资比例的2.083%、2.083%、2.083%、2.083%、2.083%、20%。义乌宏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湖州奇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49.38%的股权,黄喜胜、史恩、刘杨芸、邵叶佳、陈翃分别持有湖州奇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5.43%、11.73%、6.79%、6.79%、9.88%的股权。

  关联关系:黄喜胜为湖州同胜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黄喜胜持有公司7.3%的股份,并担任公司董事、执行总经理,上海即富董事、总经理,湖州同胜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超额业绩奖励依据

  根据公司与相关方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协议》,纬诺投资、博铭投资、湖州同胜(以下简称“补偿义务人”)承诺,上海即富2016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数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2017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数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2018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数额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公司应聘请经各方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就上海即富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数额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进行确认。

  根据《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五》超额业绩奖励的约定如下:

  1、若上海即富于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合计实现的净利润数额高于人民币6亿元,则各方同意超出部分的30%按照本补充协议之约定作为对补偿义务人的奖励,但奖励金额不超过本次标的资产交易总价的20%(即1.89亿元),且上海即富在支付奖励时应同时满足下述条件:(1)截至支付日的前一个月末,净负债/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小于100%;(2)截至支付日的前一个月末,资产负债率不超过50%。本款所指净负债,为总负债(扣除应付清算款以及因支付业务或金融业务向金融机构的借款)与货币资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之差;资产负债率,为总负债(扣除应付清算款以及因支付业务或金融业务向金融机构的借款)与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之比。各方同意,上海即富截至支付日的前一个月末的财务数据以上海即富财务部门提供并经会计师复核的财务报表所记载数据为准。

  2、鉴于上海即富于2018年度向包括公司、纬诺投资、博铭投资、复星工业、湖州同胜及白涛在内的所有股东按持股比例进行金额合计为6亿元的现金分红,上海即富向公司提供借款,并以3,000万元人民币购买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的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3,000万元的初始运营资金借款债权及全部附属权益。同时在业绩承诺期限内,上海即富的全资子公司并购其控股子公司福建即富金服数据处理有限公司49%股权、浙江即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49%股权。因此,超额奖励计算和发放时,将按照如下定义对相应指标计算进行调整:

  (1)总资产数值=截至支付日的前一个月末总资产金额+6亿元;

  (2)净资产数值=截至支付日的前一个月末净资产金额+6亿元;

  (3)货币资金=截至支付日的前一个月末货币资金余额+6亿元+上海即富出借给公司未收回的款项+3,000万元;

  (4)净利润=上海即富全部归母净利润-福建即富金服数据处理有限公司49%的净利润-浙江即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49%的净利润。

  各方同意,计算前款规定的合计实现的净利润数额时,作为奖励计发的金额不从净利润实现额中扣除,但净利润的实际会计处理不受影响。

  3、届时,上海即富应于前述支付条件成就后十个工作日内,向补偿义务人以现金方式支付前述奖励,具体奖励方案应经上海即富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必须包含上海即富董事黄喜胜同意。奖励可分一次或多次支付,但每次支付的奖励金额均不得超过上海即富截至支付日的前一个月末的账面货币资金,本款所称货币资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1、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即富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XYZH/2017JNA10096)。经审计,上海即富2016年度归母净利润为156,677,213.70元。

  2、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即富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喜审字【2018】第1258号)。经审计,上海即富2017年度归母净利润为276,422,790.85元。

  3、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即富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喜审字【2019】第0611号)。经审计,上海即富2018年度归母净利润为387,571,014.97元。

  上海即富2016年度至2018年度累计实际实现的归母净利润为916,178,111.99元(未扣除超额业绩奖励前),扣除并购其控股子公司福建即富金服数据处理有限公司49%股权、浙江即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49%股权对应的净利润合计18,080,217.30元,超过相应期间内累计承诺利润部分为298,097,894.69元,考虑所得税的影响,按照超额业绩奖励条款的约定,超额业绩奖励金额合计为86,824,629.52元,其中纬诺投资奖励金额为56,691,543.18元、博铭投资奖励金额为28,941,543.17元、湖州同胜奖励金额为1,191,543.17元。上述超额业绩奖励的具体分配方案经纬诺投资、博铭投资、湖州同胜三方商议,由纬诺投资、博铭投资、湖州同胜三方各自内部决策程序批准同意。并经上海即富2019年第一次总经理办公会及第二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无其他安排。

  五、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超额业绩奖励金额已一次性计入上海即富2018年度的营业外支出,对公司2018年度净利润产生一定影响。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同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超额业绩奖励系根据公司与相关方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协议》及《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五》的约定进行。上述事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关于实施超额业绩奖励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纬诺投资、博铭投资、湖州同胜实施超额业绩奖励的事项,符合公司与相关方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协议》及《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五》的约定,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实施超额业绩奖励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4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19-024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3月22日以电邮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4月3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永彬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通过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做出如下决议,现公告如下: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以及对公司未来的展望,董事会审议通过该报告。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19年4月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相关内容。

  2018年度任职公司独立董事的刘煜辉先生、刘永泽先生、高岩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93,347.4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79.64%;实现利润总额40,613.7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00.1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02.6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10.82%。公司报告期末总资产为316,458.77万元,较期初增长3.8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87,956.59万元,较期初增长5.56%。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喜审字【2019】第061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认,母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54,713,239.25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5,471,323.9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37,563,960.86元,报告期末本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86,805,876.18元。公司2018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0,026,434.62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393,1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896,800.0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自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依照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回报规划》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

  7、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8、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使用其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使用其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

  9、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超额业绩奖励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中董事黄喜胜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实施超额业绩奖励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4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19-030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公司将于2019年4月29日下午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后海大道2388号怡化金融科技大厦24层公司会议室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4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4月28日至2019年4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8日下午15:00至4月2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2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4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后海大道2388号怡化金融科技大厦24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实施超额业绩奖励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8年度任职公司独立董事的刘煜辉先生、刘永泽先生、高岩先生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6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资格并希望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请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

  3、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

  4、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将相应材料发送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登记。

  5、登记时间:2019年4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6、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7、会议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后海大道2388号怡化金融科技大厦24层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518054

  联系人:华建强、王思邈

  联系电话:(0755)26551650

  联系传真:(0755)26635033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16;投票简称:亚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4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4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4日

  

  附件: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明确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  不可以□)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

  说明:

  1、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2、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19-025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3月22日以电邮的方式发出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4月3日上午11: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训明先生主持,会议通过现场表决做出如下决议,现公告如下: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19年4月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93,347.4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79.64%;实现利润总额40,613.7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00.1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02.6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10.82%。公司报告期末总资产为316,458.77万元,较期初增长3.8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87,956.59万元,较期初增长5.56%。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喜审字【2019】第061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认,母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54,713,239.25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5,471,323.9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37,563,960.86元,报告期末本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86,805,876.18元。公司2018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0,026,434.62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393,1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896,800.0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回报规划》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较完善且运行有效。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超额业绩奖励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义乌市纬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义乌市博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州同胜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施超额业绩奖励的事项,符合公司与相关方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协议》及《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五》的约定,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实施超额业绩奖励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实施超额业绩奖励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4月4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19-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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