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2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4月3日 14:30
4、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新区大工业区兰景路以东、锦绣路以南惠程科技工业厂区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徐海啸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共41名,代表股份298,117,160股,占公司总股本814,139,568股的36.617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17名,持公司股份209,713,6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758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4名,代表股份88,403,4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585%。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31名,代表公司股份42,299,3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956%。
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共2个议案。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以30,868,769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票总数的99.6591%,105,60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联股东共计267,142,791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票总数为30,974,369股;关联中小股东11,325,000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票总数为30,974,369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868,76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票总数的99.6591%;反对105,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票总数的0.34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票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868,7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票总数的99.6591%;反对10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票总数的0.34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票总数的0%。
2、以298,011,560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票总数的99.9646%,105,60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8,011,5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票总数的99.9646%;反对105,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票总数的0.03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票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193,7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票总数的99.7504%;反对10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票总数的0.24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票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姚以林、李龙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九年四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3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3月18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9年4月3日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和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2018年度绩效考核考评结果均为不合格,董事会决定对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因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达标导致不能解锁的1,221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详情请见公司刊登于2019年3月19日、2019年4月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和总股本将随之发生变动,注册资本由814,139,568元减至801,929,568元,总股本由814,139,568股减至801,929,568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九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