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27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合作设立北京电子城空港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合作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463)合资成立北京电子城空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城空港”);由合资公司电子城空港与公司关联方北京北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合资、合作的整体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 年9月28日披露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合作投资建设项目的关联交易公告》;以及2018年8月4日披露的《关于关联交易进展情况的公告》)。现将该项关联交易进展情况介绍如下:
2019年4月2日,公司收到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京市国资委”)《关于对北京北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所持北京北广通信技术有限公司70%股权资产评估项目予以核准的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次评估项目对应的经济行为符合《北京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核准事项。
二、承担本次评估项目的北京中天衡平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正式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在评估报告中签字的有关评估人员具有资产评估师的执业资格。
三、本次评估项目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格式基本符合规定要求。
四、评估基准日为2019年1月31日,本次评估项目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揭示的评估结论仅对北京北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北京北广通信技术有限公司70%股权转让给北京电子城空港有限公司行为有效,有效期至2020年1月30日。
五、本次评估项目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法律责任由受托评估机构和在评估报告中签字的资产评估师共同承担,不因核准批复而转移其法律责任;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各方应关注资产评估报告中所揭示的特别事项、评估价值日期后重大事项和评估报告的法律效力等内容。
以上为北京市国资委批复的主要内容。后续公司将尽快完成对北京北广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及工商变更工作。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