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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0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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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参编的基于窄带物联网
(NB-IoT)技术的智能燃气抄表系统标准发布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19-011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参编的基于窄带物联网

  (NB-IoT)技术的智能燃气抄表系统标准发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标准的发布

  根据中国城市燃气协会发布的《基于窄带物联网(NB-IoT)技术的智能燃气抄表系统》的公告,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参与编写制定的《基于窄带物联网(NB-IoT)技术的智能燃气抄表系统》的中国城市燃气协会标准于 2019年4月1日正式发布,标准编号:T/CGAS 006-2019,实施日期:2019年5月1日。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一直关注行业新技术发展趋势,注重技术研发,积极参与各项行业标准的编订。该项标准的发布填补了国内NB-IoT智能燃气抄表系统相关标准的空缺,进一步表明公司在NB-IoT智慧燃气应用领域的技术积淀,有利于促进行业技术体系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推动物联网技术与传统能源产业的融合发展。该标准的发布不会为公司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请投资者审慎分析,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19-012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11月12日、2018年11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选举郑建英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截至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发出之日,郑建英女士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 法》(2017年修订)第六条的规定:“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参加相关培训并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本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在上市公司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时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应当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本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予以公告。”郑建英女士已根据规定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13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接到郑建英女士的通知,郑建英女士已取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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