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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0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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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27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李非文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及减持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10),持股5%以上股东李非文先生因资金需要,计划自2019年2月20日起3个月内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66,203,15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拟于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即2019年3月18日)实施,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拟于2019年2月20日起90个自然日进行,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含2019年2月20日已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16,000,000股)。

  2019年4月3日,公司收到李非文先生的《关于李非文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李非文先生自2019年2月20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开始减持,现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李非文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非文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3、李非文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后,李非文先生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李非文先生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李非文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李非文先生出具的《关于李非文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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