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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0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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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配股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 告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19-030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配股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9年1月8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2031号)。

  收到反馈意见后,公司会同各中介机构积极就相关问题进行逐项核查并予以落实。由于部分问题涉及的内容和数据尚需进一步核实和补充,故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了延期提交反馈意见回复材料,并于2019年1月31日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的公告》。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根据要求完成了反馈意见所列事项的核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配股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公告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的书面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配股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配股事宜能否获得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对本次配股事宜的后续进展情况进行持续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19-031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现根据相关审核要求,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公告如下:

  自上市以来,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规范运作,并在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督和指导下,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规范发展。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整改措施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相应整改措施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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