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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0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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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19-014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1]1979号文核准,首次向中国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0.00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490.155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1,509.8442万元。该募集资金于2011年12月29日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11年12月30日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予以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1】2-37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管理。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11年1月2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2年第二次会议通过制定了《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2年10月24日,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及募投项目建设效率,调整募集资金使用支付审批流程,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2年第八次会议通过修订《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年3月15日,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并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会议通过。

  2013年8月14日,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并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3年第六次会议通过。

  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公司根据《第一届董事会2012年第一次会议决议》于2012年1月29日,由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高桥支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长沙支行”)、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南粤银行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县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宁乡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日,公司、盘中餐粮油食品(长沙)有限公司、东兴证券与民生银行长沙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将全部募集资金纳入了联合监管机制。

  公司因经营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于2013年3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超额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决定将存放于南粤银行深圳分行的超额募集资金本息共计310,715,563.79元全部取出,作如下安排:将96,230,000.00元按公司于2012年12月2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2012年第十一次会议决定用于归还公司收购阆中市王中王食品有限公司股权而先行垫付的流动资金;将200,000,000.00元存入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长沙分行”)开设的专户(账号:368100100100512130);将14,485,563.79元存入公司原已开设在中国银行宁乡支行的专户(账号:585958290715),各专户均由公司与上述相关金融机构及东兴证券相应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17年7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超额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决定将存放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超额募集资金全部取出,根据经营需要存放到已开设在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管专户(账号:00700102010000000522),2017年8月21日公司与三湘银行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严格履行了审批手续。

  2、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公司的募集资金净额111,509.8442万元,募投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62,790.54万元,其中用于“年产20万吨优质酱油项目”投资额47,874.42万元、用于“年产1万吨优质茶籽油项目”投资额14,916.12万元,其余48,719.30万元为超额募集资金。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及子公司专户中,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存单抵押、质押及其他所有权、使用权受到限制的情况。

  南粤银行深圳分行超募资金专户(账号:910001201900008965)、超募资金定期存款专户(账号:910000205900000295)已于2013年3月18日注销。兴业银行长沙分行超募资金定期存款专户(账号:368100100200579739)已于2013年9月27日到期结息并注销。兴业银行长沙分行超募资金定期存款专户(账号:368100100200579610)已于2014年4月17日到期结息并注销。兴业银行长沙分行超募资金七天通知存款专户(账号:368100100200742342)已于2014年6月26日到期结息并注销。兴业银行长沙分行超募资金结构性存款账户(账号:368100100200847550)于2014年10月8日到期结息并注销。兴业银行长沙分行超募资金开放性结构存款账户(账号:368100100200846755)已于2014年11月27日到期结息并注销。兴业银行长沙分行超募资金结构性存款账户(账号:368100100200847672)于2014年12月1日到期结息并注销。兴业银行长沙分行超募资金开放性结构存款账户(账号:368100100200846512)已于2014年12月17日到期结息并注销。兴业银行长沙分行超募资金开放性结构存款账户(账号:368100100200911271)已于2015年01月12日到期结息并注销。民生银行长沙高桥支行开放性结构存款账户(账号:702173465)已于2015年03月11日到期结息并注销。民生银行长沙高桥支行开放性结构存款账户(账号:702532074)已于2015年04月24日到期结息并注销。民生银行长沙高桥支行开放性结构存款账户(账号:702173883)已于2015年06月10日到期结息并注销。民生银行长沙高桥支行开放性结构存款账户(账号:702532339)已于2015年09月17日到期结息并注销。民生银行长沙高桥支行《2016年对公大额存单第12期(1年)》金额6800万元已于2017年06月29日到期结息并注销。三湘银行定期结构性存款账户(账号:00700102010000000787)已于2018年2月11日结息并注销。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运作规范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本次超额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需求,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后期利息收入合计10,546.3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募集资金专户因自2018年5月起被司法冻结,销户工作需在解除司法冻结后方可进行。

  近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解除司法冻结,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银行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并将该事项通知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代表人。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子公司与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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