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86 证券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2019-023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4月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牛汇北五街5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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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刘载望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王启锋、符剑平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朱丹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董事会秘书刘飞宇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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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付磊的述职报告。
2、议案名称: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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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2018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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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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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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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公司2018年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现金分红的金额按公司总股本(1,154,050,000股)扣除截至报告披露日回购专户已持有的股份(21,047,940股)余额为基数,预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为339,900,618元(实际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以利润分配时的股权登记日当日实际的股份回购情况相应调整)。
6、议案名称:关于聘任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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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聘任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
7、议案名称: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等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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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公司2019年度内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年度累计不超过200亿元人民币,其中各类银行贷款总额年度累计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
对上述范围内的综合授信申请及使用等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审批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8、议案名称: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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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公司2019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50亿元人民币,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同意公司各控股子公司之间年度担保总额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担保方式主要为保证担保。
授权期限自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9、
议案名称:关于继续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等金融衍生品及相关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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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2019年度内预计收汇情况开展总金额不超过等值6亿美元的远期外汇交易等金融衍生品相关业务,用于规避人民币波动带来的汇兑损失。
授权董事长审批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10、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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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额度的闲置资金购买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类的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公司(及下属企业)主要合作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以上任一产品期限不超过1年。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循环、滚动使用,但委托理财余额不得超出该额度。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具体实施委托理财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理财形式的选择,期限、金额的确定,合同、协议的签署等。授权期限自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11、议案名称: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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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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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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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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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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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审议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高媛,孙春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日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9-024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4月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载望先生主持,经过讨论,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选举刘载望先生为公司董事长,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许兴利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总裁),自聘任之日起任期三年。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周韩平先生、符剑平先生、戴竣先生、贾德虎先生、于军先生、丁敬勇先生、赵世东先生、刘中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同意聘任赵世东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以上高级管理人员自聘任之日起任期三年。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刘飞宇先生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自聘任之日起任期三年。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新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设立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的人员构成为:
1、战略委员会
负责人:刘载望
成 员: 耿建新 刘勇
2、审计委员会
负责人:付 磊
成 员:耿建新 许兴利
3、提名委员会
负责人:耿建新
成 员:付 磊 许兴利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负责人:刘勇
成 员:付磊 刘载望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日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9-025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4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职工代表监事刘宇女士召集并主持,经全体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了:
一、《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选举刘宇女士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自监事会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4月2日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9-026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大股东解除部分股票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大股东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河源”)关于解除部分股票质押的通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2017年11月29日江河源与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元信托”)签订股票质押合同,江河源将其持有的公司6,3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质押给国元信托,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5日披露的临2017-047号《江河集团关于公司大股东部分股票质押的公告》。2018年8月8日,公司追加质押股票1,750万股,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11日披露的临2018-052号《江河集团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大股东补充股票质押的公告》。2019年4月1日,江河源将上述追加质押股票中的1200万股办理解除质押,目前相关解除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毕,解除质押后江河源在国元信托质押股份为6,850万股。
截至本公告日,江河源持有公司31,564.52万股,已累计质押24,051.03万股,质押数量占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76.20%,占公司总股本的20.84%。江河源及其一致行动人刘载望先生合计持有公司60,495.31万股,已累计质押40,251.03万股,质押数量占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66.54%,占公司总股本的34.88%。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