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通知及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2019年3月15日、2019年3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35)、《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55)。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4月2日(星期二)下午14:30时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9年4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股票交易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9年4月1日15:00-2019年4月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3楼公司第一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恕慧。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39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446,778,3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805%。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9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251,778,9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7971%。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0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94,999,4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835%。
(二)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中小投资者32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33,898,9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65%。
(三)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446,778,377股。
同意2,445,532,20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1%;
反对1,157,07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3%;
弃权8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32,652,7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72%;
反对1,157,0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47%;
弃权8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1%。
2.逐项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
2.01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446,778,377股。
同意2,433,944,92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55%;
反对1,157,07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3%;
弃权11,676,37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7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21,065,4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132%;
反对1,157,0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47%;
弃权11,676,3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921%。
2.02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446,778,377股。
同意2,433,944,92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55%;
反对1,157,07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3%;
弃权11,676,37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7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21,065,4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132%;
反对1,157,0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47%;
弃权11,676,3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921%。
2.03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446,778,377股。
同意2,433,944,92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55%;
反对1,157,07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3%;
弃权11,676,37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7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21,065,4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132%;
反对1,157,0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47%;
弃权11,676,3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921%。
2.04 本次交易的价格及定价依据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446,778,377股。
同意2,433,923,02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46%;
反对1,172,97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9%;
弃权11,682,37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7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21,043,5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039%;
反对1,172,9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15%;
弃权11,682,3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946%。
2.05 交易对价的支付方式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446,778,377股。
同意2,433,923,02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46%;
反对1,172,97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9%;
弃权11,682,37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7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21,043,5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039%;
反对1,172,9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15%;
弃权11,682,3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946%。
2.06 交割减值测试及期间损益归属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446,778,377股。
同意2,433,915,62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43%;
反对1,172,97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9%;
弃权11,689,77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7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21,036,1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007%;
反对1,172,9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15%;
弃权11,689,7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978%。
2.07 减值测试基准日后的资产减值补偿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446,778,377股。
同意2,433,915,62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43%;
反对1,172,97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9%;
弃权11,689,77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7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21,036,1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007%;
反对1,172,9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15%;
弃权11,689,7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978%。
2.08 债权债务处置及人员安排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446,778,377股。
同意2,433,931,52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49%;
反对1,157,07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3%;
弃权11,689,77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7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21,052,0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075%;
反对1,157,0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47%;
弃权11,689,7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978%。
2.09 锁定期安排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446,778,377股。
同意2,433,929,02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48%;
反对1,172,97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9%;
弃权11,676,37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7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21,049,5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065%;
反对1,172,9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15%;
弃权11,676,3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921%。
2.10 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446,778,377股。
同意2,433,929,02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48%;
反对1,172,97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9%;
弃权11,676,37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7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21,049,5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065%;
反对1,172,9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15%;
弃权11,676,3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921%。
2.11 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446,778,377股。
同意2,433,944,92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55%;
反对1,157,07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3%;
弃权11,676,37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7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21,065,4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132%;
反对1,157,0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47%;
弃权11,676,3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921%。
3.审议《关于〈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446,778,377股。
同意2,445,532,20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1%;
反对1,157,07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3%;
弃权8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32,652,7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72%;
反对1,157,0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47%;
弃权8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1%。
4.审议《关于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446,778,377股。
同意2,445,532,20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1%;
反对1,157,07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3%;
弃权8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32,652,7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72%;
反对1,157,0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47%;
弃权8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1%。
5.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446,778,377股。
同意2,445,532,20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1%;
反对1,157,07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3%;
弃权8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32,652,7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72%;
反对1,157,0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47%;
弃权8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1%。
6.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446,778,377股。
同意2,445,532,20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1%;
反对1,157,07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3%;
弃权8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32,652,7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72%;
反对1,157,0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47%;
弃权8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1%。
7.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446,778,377股。
同意2,445,532,20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1%;
反对1,157,07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3%;
弃权8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32,652,7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72%;
反对1,157,0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47%;
弃权8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1%。
8.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446,778,377股。
同意2,445,532,20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1%;
反对1,157,07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3%;
弃权8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32,652,7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72%;
反对1,157,0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47%;
弃权8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1%。
9.审议《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446,778,377股。
同意2,445,532,20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1%;
反对1,157,07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3%;
弃权8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32,652,7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72%;
反对1,157,0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47%;
弃权8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1%。
10.审议《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所涉及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446,778,377股。
同意2,445,532,20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1%;
反对1,157,07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3%;
弃权8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32,652,7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72%;
反对1,157,0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47%;
弃权8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1%。
11.审议《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446,778,377股。
同意2,445,516,30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4%;
反对1,172,97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9%;
弃权8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32,636,8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04%;
反对1,172,9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15%;
弃权8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1%。
12.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446,778,377股。
同意2,445,516,30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4%;
反对1,172,97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9%;
弃权8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32,636,8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04%;
反对1,172,9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15%;
弃权8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1%。
13.审议《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446,778,377股。
同意2,445,526,20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8%;
反对1,157,07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3%;
弃权9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32,646,7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47%;
反对1,157,0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47%;
弃权9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7%。
14.审议《关于受让广州期货股份有限公司99.03%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446,778,377股。
同意2,445,532,20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1%;
反对1,157,07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3%;
弃权8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32,652,7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72%;
反对1,157,0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47%;
弃权8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1%。
15.审议《关于受让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4.01%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446,778,377股。
同意2,445,532,20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1%;
反对1,157,07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3%;
弃权8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32,652,7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72%;
反对1,157,0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47%;
弃权8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1%。
16.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446,778,377股。
同意2,445,532,20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1%;
反对1,157,07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3%;
弃权8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32,652,7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72%;
反对1,157,0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47%;
弃权8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1%。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余洪彬、刘子丰
3.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