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5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暨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暨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24)。
公司股东吴桂昌先生与林从孝先生于2019年3月27日分别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资保障房”)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吴桂昌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23,793,991股、林从孝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6,567,374股对应的表决权全部不可撤销地委托给豫资保障房行使。
根据监管要求,现将上述公告内容补充说明如下:
1、 吴桂昌、林从孝与豫资保障房因本次表决权委托事项在表决权委托期间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2、本次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附条件生效,吴桂昌、林从孝与豫资保障房保持一致行动的期限自《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之日起至《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的委托期限终止之日止。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