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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0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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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本报告摘要释义同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29,053,2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情况概述

  2018年随着公司向盛虹科技、国开基金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国望高科100%股权交易的完成,公司在原有热电、房地产开发、营业房出租等业务的基础上,注入化纤业务。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以民用涤纶长丝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核心,以热电等业务为补充。公司行业变更为化学纤维制造业。

  (二)行业情况说明

  1、行业整体发展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民用涤纶长丝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属于化学纤维行业中涤纶长丝细分行业的民用涤纶长丝子行业。涤纶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快速发展。经历了八十年代规模化及配套产业链的初步建成和九十年代的快速发展,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涤纶产量最大的国家,占世界涤纶长丝产量的70%以上。

  涤纶长丝行业在国内经过二三十年的迅猛发展,已进入技术、工艺成熟,运用领域广泛的稳定阶段。“十三五”期间,国家进一步主张大力发展高新技术纤维产业,涤纶行业将继续保持稳步健康发展,差别化率不断提升,高性能纤维、生物基化学纤维有效产能将进一步扩大,从而促使涤纶长丝行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并通过提升绿色制造及智能制造水平,降低单位能耗、提高生产效率及产品品质,全面提升行业竞争力。

  今后随着下游服装、家纺和产业用纺织品等行业的增长,对差别化、功能型聚酯纤维将会产生一轮新的需求增长,这有利于涤纶长丝行业的结构性调整及品种的改善,也将带动涤纶长丝市场进入持续发展阶段。

  2、行业的区域性、季节性和周期性特点

  (1)行业的区域性

  涤纶长丝行业的区域性特征较为明显。目前,全球产能主要分布在中国、印度、东盟、韩国和西欧。受下游化纤贸易集散地和主要原材料供应商的分布影响,我国涤纶长丝产能主要集中在江苏、浙江和福建。

  (2)行业的季节性

  涤纶长丝的下游产品包括服装、家纺以及产业用纺织品,上述产品的最终产品用途广泛,随着季节的变换,涤纶长丝细分品种的产销情况会有所变化,但基本不会因下游某单一领域的波动而呈现比较明显的变化。此外,受春节假期、停工检修因素影响,涤纶长丝行业一季度销量会略低于其他季度。

  (3)行业的周期性

  涤纶长丝行业上游原料供应受原油价格的影响,下游需求受到宏观经济及消费升级等因素的影响,因此,行业具有一定的周期性。

  3、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坚持不搞重复建设、不做常规产品、不采用常规生产技术,主攻差别化、功能性民用涤纶长丝产品,是全球领先的全消光系列纤维、超细纤维和“阳涤复合”等多组份复合纤维供应商。公司在技术研发、客户与品牌、营销模式、生产管理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将生产及研发的重点放在了产业链的高端——高品质、高毛利、客户忠诚度相对较高的DTY产品。近年来,公司DTY产品品质、市场占有率均名列行业前茅,依靠多年的技术和经验积累,在产品差别化方面处于全行业领先地位,且具有一定的不可替代性。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公司于2018年8月完成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国望高科100%股权暨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发生变更,本次交易构成重组上市。重组完成后,公司主要业务变更为民用涤纶长丝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行业变更为化学纤维制造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及企业会计准则讲解等相关规定,由于国望高科原股东盛虹科技认购公司定向发行的股份并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本次交易行为属于构成业务的反向购买,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按照反向购买相关会计处理方法编制。原上市公司业务于2018年9月1日并入国望高科的财务报表,合并资产负债表期末数的核算范围为国望高科与原上市公司的全部业务,期初数的核算范围仅为国望高科的业务;合并报告期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核算范围为国望高科2018年度业务和原上市公司9-12月业务,以前年度仅核算国望高科业务。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于2018年8月完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期财务报表按照反向购买相关会计处理方法编制。上表第一季度、第二季度仅核算国望高科相应期间业务。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中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全球经济及贸易触底回升,我国纺织工业也逐渐趋稳回升,为化纤行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需求支撑。2018年,化纤行业运行质量总体良好,原油依然是影响化纤价格的主要因素,新产品开发加速使得在品牌、品质、品种方面均有提升。

  本报告期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主营业务变更为以民用涤纶长丝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核心,以热电等业务为补充,行业变更为化学纤维制造业。公司以“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为目标,持续完善重组后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同时充分利用区域纺织产业集聚优势,积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进程,进一步推动化纤业务板块战略布局及业务发展,拓展营销渠道,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提升信息化系统建设能力,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44,021.6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3.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4,673.3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0.75% 。本报告期公司生产经营保持稳定,业绩下降的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59,861.11万元所致,该商誉是因公司本次反向收购资产重组而形成。本次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是为了实现长期稳健发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处理,与上市公司原有业务及收购目标公司国望高科的盈利能力无关,且不影响国望高科的业绩承诺。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经营的主要产品及劳务从“热电生产、房地产开发、营业房出租等”变更为“以民用涤纶长丝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核心,以热电等业务为补充”。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8年8月完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期财务报表按照反向购买相关会计处理方法编制。原上市公司业务于2018年9月1日并入国望高科的财务报表,公司财务报表中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核算范围包括国望高科2018年度和原上市公司9-12月份。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的资产、主营业务及股权结构等均发生变更,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将变更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和计提比例,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详见《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二十九)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由于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所致,鉴于本次资产重组构成反向购买,重组完成后,根据反向购买的处理原则,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以法律上的子公司(即国望高科)财务数据为基础编制,以上变更后的会计估计为国望高科的相关会计估计。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54)于2018年8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2、会计政策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未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按照《通知》相应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并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相应调整。

  详见《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二十九)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75)于2018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8年8月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与重组前原上市公司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本期公司合并范围新增国望高科、中鲈科技、港虹纤维、盛虹纤维、盛虹检测、盛虹科贸、逸远控股、塘南污水、兴达管道,其中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国望高科100%股权(中鲈科技、港虹纤维、盛虹纤维、盛虹检测、盛虹科贸、逸远控股、塘南污水为国望高科控制的企业),通过现金支付购买兴达管道100%股权。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缪汉根

  二○一九年四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19-041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3月21日以专人送出、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9年4月1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会董事6人,实际参会董事6人,会议由董事长缪汉根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时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四节、第五节、第八节、第九节”部分内容介绍。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发展战略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时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四节”之“九、公司未来发展展望”部分内容介绍。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和2019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及相关项目投资进度,计划2019年度涤纶长丝生产量、销售量在2018年度的基础上增加17万吨。公司2019年度生产经营活动、对外投资等资金需求,将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原则,统筹兼顾自有资金投入、股权融资、债权融资等各种形式的融资渠道。

  上述经营计划、经营目标并不代表公司对2019年度的预测,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时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8年度净利润195,197,305.73元,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435,270,247.38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对外投资等资金需求,为了维护股东权益,促进公司长期发展,2018年度拟按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29,053,2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7-2019年)》的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暨2018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暨2018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本年度重大资产重组的实际情况,考虑到合并后公司的资产总额、收入以及风险承受能力的评估结果,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新研究确定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10、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缪汉根先生、计高雄先生、邱海荣先生回避本次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1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同时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19-043)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

  1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2018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230万元,并建议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止。具体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机构的工作量和市场价格,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成立日期:2011年01月24日,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568093764U,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朱建弟,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需增补1名董事。经股东单位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提名罗玉坤先生增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二),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产生。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及其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至2020年3月31日止,期限内任一时点投资总余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范围。

  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4)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5)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如下:

  ■

  本次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准为准。本次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将同时修订《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相应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章程修正案》同时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为进一步支持公司业务开展、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公司拟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绿色债券业务试点的通知》、《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已将公司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认为本公司符合现行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

  同时,经查询,本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是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失信机构”等失信主体。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绿色债券业务试点的通知》、《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当前债券市场的状况和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债券的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每张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以向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债券仅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本次债券不安排向公司股东配售,全部发行对象不超过200名。合格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认购。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债券期限

  本次债券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利息支付方式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前市场情况共同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公司的全资孙公司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的“盛虹炼化一体化项目”建设。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转让场所

  本次债券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担保方式

  本次债券的发行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偿债保障措施

  本次债券发行后,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况时,同意公司至少采取如下措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下述措施相关的一切事宜:

  ①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②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③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④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债券工作能够顺利、高效地进行,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债券期限、债券利率和利息支付方式、募集资金用途、转让场所、担保事项、偿债保障措施等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为本次债券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申报及发行后的交易流通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债券发行及发行后的交易流通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5)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依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意见或新的市场条件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债券发行工作并对本次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7)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1、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9年4月23日(星期二)下午2:00在公司七楼会议室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9-047)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对2018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3日

  附件一: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

  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

  单位:元

  ■

  注1:公司期末对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内列报的存在减值迹象的位于盛泽镇舜湖西路南侧、盛泽镇西白漾西环路东侧二处土地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18日出具的“东洲评报字【2019】第0177号”《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资产减值测试为目的涉及的盛泽镇舜湖西路南侧及盛泽镇西白漾西环路东侧两块商业用地公允价值评估报告》,公司将上述两处土地在评估基准日2018年12月31日可收回价值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计提99,955,143.91元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注2、经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8年第三季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59,861.11万元。该商誉是因本次反向收购资产重组而形成,本次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是为了实现长期稳健发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处理,与上市公司原有业务及收购目标公司国望高科的盈利能力无关,且不影响国望高科的业绩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10月13日、2018年10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8年12月31日,公司对期末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进行进一步减值测试。经测试公司期末商誉不存在进一步减值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14、商誉”。

  附件二: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罗玉坤,男,1970年3月出生,汉族,江苏吴江人,国籍中国,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无党派人士,本科学历。

  2009年5月—2018年12月任苏州市吴江东方国有资本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12月至今任江苏盛泽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9年1月至今任江苏吴江丝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特别说明:

  1、江苏吴江丝绸集团有限公司为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以上已披露的任职情况外,罗玉坤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2、罗玉坤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任何亲属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属于《“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截至公告日未持有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19-047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18 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的。本公司于2019年4月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19年4月23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18 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19年4月23日(星期二)下午 2:00 开始。

  (2)网络投票: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23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2日15:00至2019年4月23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18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2019年4月18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市场东路73号,公司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名称:

  1、《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发展战略的议案》;

  4、《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和2019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

  5、《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6、《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7、《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9、《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

  10、《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1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逐项表决);

  12.01 发行规模

  12.02 发行方式

  12.0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12.04 债券期限

  12.05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12.06 募集资金的用途

  12.07 转让场所

  12.08 担保方式

  12.09 偿债保障措施

  12.10 决议的有效期

  1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二)披露情况:

  议案的具体内容已同时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议案10为特别决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出席者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9年4月19日(星期五),上午 9:00-11:00,下午 2:00-4: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市场东路73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范佳健,电话号码:0512—63573480,传真号码:0512—63552272,电子邮箱:cesm2000@126.com。

  公司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市场东路73号,邮政编码:215228。

  6、会议召开时间、费用:会议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七届十四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0301”,投票简称为“东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4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4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 2019 年 4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本单位(个人)意见代理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号码:                     委托日期:2019年   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19-042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3月21日以专人送出、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9年4月1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会监事4人,实际参会监事4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倪根元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计提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和2019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比较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8、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需增补1名监事。经股东单位推荐,监事会提名陈建女士增补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产生。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为进一步支持公司业务开展、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公司拟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绿色债券业务试点的通知》、《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已将公司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认为本公司符合现行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

  同时,经查询,本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是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失信机构”等失信主体。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绿色债券业务试点的通知》、《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当前债券市场的状况和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债券的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每张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以向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债券仅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本次债券不安排向公司股东配售,全部发行对象不超过200名。合格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认购。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债券期限

  本次债券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利息支付方式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前市场情况共同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公司的全资孙公司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的“盛虹炼化一体化项目”建设。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转让场所

  本次债券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担保方式

  本次债券的发行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偿债保障措施

  本次债券发行后,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况时,同意公司至少采取如下措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下述措施相关的一切事宜:

  ①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②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③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④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4月3日

  附件: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陈建,女, 1979年1月22日出生,汉族,江苏吴江人,国籍中国,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2010年2月—2012年3月任汾湖经济开发区招商局招商二科副科长,2012年3月—2018年12月任盛泽镇经济发展和改革局招商科科长,2018年12月至今任江苏盛泽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特别说明:

  1、陈建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2、陈建女士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任何亲属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属于《“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截至公告日未持有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19-046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支持公司业务开展、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拟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2019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债券发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绿色债券业务试点的通知》、《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已将公司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认为本公司符合现行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

  同时,经查询,本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是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失信机构”等失信主体。

  二、本次债券发行概况

  1、发行规模

  本次债券的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每张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以向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债券仅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本次债券不安排向公司股东配售,全部发行对象不超过200名。合格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认购。

  4、债券期限

  本次债券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5、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利息支付方式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前市场情况共同协商确定。

  6、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公司的全资孙公司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的“盛虹炼化一体化项目”建设。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7、转让场所

  本次债券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

  8、担保方式

  本次债券的发行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9、偿债保障措施

  本次债券发行后,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况时,同意公司至少采取如下措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下述措施相关的一切事宜: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10、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债券发行工作能够顺利、高效地进行,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债券期限、债券利率和利息支付方式、募集资金用途、转让场所、担保事项、偿债保障措施等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为本次债券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申报及发行后的交易流通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债券发行及发行后的交易流通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5、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依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意见或新的市场条件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债券发行工作并对本次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7、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进展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19-045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2017 年 5 月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要求中国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根据财政部的上述相关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并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套期保值》,以及 2014 年6 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政策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根据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规模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3、拓宽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范围,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公司的风险管理活动;

  4、在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等方面做了调整和完善,金融工具披露要求也相应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无需对2018年度以及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仅需于2019年年初对公司持有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进行重新分类和计量,并对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年初数进行相应调整,上述重新分类、计量和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需要,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专项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2018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19-044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况

  1、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至2020年3月31日止,期限内任一时点投资总余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委托理财内控制度》等规定,本次交易事项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均为已公开上市或全国性的商业银行。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为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投资额度:公司及其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计可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至2020年3月31日止,期限内任一时点投资总余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范围。

  3、投资品种: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为控制风险,公司不得购买投资于二级市场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等高风险银行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根据公司资金安排情况确定理财阶段,择机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除可随时支取的理财产品外,单一产品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1年。

  5、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

  6、实施方式: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资金安排情况,同时关注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防范措施

  (1)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有保本约定、期限较短或可随时支取的理财产品,明确理财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将实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监察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报告期内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1、2018年度公司及其分公司、控股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均为非关联交易,且均有保本约定,未发生逾期未收回的投资理财本金和收益的情况。详见同时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专项说明》。

  2、截止2019年3月31日,公司及其分公司、控股子公司银行理财余额66,123.00万元。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为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适时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已建立健全了相关的内控制度,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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