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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0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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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16            证券简称: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4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3月29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19年4月1日下午14时00分在杭州市之江路599号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由董事长方利强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子公司临汾市东方诚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子公司临汾市东方诚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诚创”)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临汾分行”)签署《项目融资借款合同》。兴业银行临汾分行可向东方诚创提供项目融资贷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25,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1年。

  根据兴业银行临汾分行的业务要求,需要东方诚创股东诚邦股份以持有的东方诚创9.9%股权,股东杭州联创纵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持有的东方诚创90%股权做为本次借款的质押标的。并要求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方利强先生、控股股东配偶李敏女士均对该笔贷款提供担保,保证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均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就此,拟同意公司与东方诚创签署《保证合同》,由公司为参股子公司东方诚创的前述银行贷款事宜提供保证担保。同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此次担保是为满足东方诚创经营过程资金需要。被担保方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控东方诚创的资信状况,对其担保的风险可控,且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现拟就担保额度相关事宜,提请授权。

  1、关于预计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公司全资子公司因经营需要,预计将向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公司拟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授信担保。

  上述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内办理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关于预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公司控股子公司因经营需要,预计将向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公司拟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授信担保。

  上述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内办理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3、关于预计向参股PPP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公司参股PPP项目公司因经营需要,预计将向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公司拟同意为参股PPP项目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授信担保。

  上述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内办理为参股的PPP项目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由于公司董事沈渊博先生递交辞函,申请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为保障公司战略委员会正常履行职责,现根据《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经各位董事提名,决定补选张兴桥先生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由于公司董事方强先生递交辞函,申请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为保障公司审计委员会正常履行职责,现根据《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经各位董事提名,决定补选胡先伟先生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经营范围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经营发展需要,为使公司经营范围与实际业务及战略发展规划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满足未来发展定位,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工商登记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如下表所示。

  ■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修改经营范围,以及公司治理等需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6]23 号——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 年修订)的有关内容,对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含章程修正案)的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决定于2019年4月17日召集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拟发布的会议通知、授权委托书,详见公司的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3316              证券简称: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5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为参股子公司临汾市东方诚创

  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临汾市东方诚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诚创”)。

  ●担保人: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诚邦股份”)、公司控股股东方利强先生、方利强先生之配偶李敏女士,三方为东方诚创此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质押标的:诚邦股份以其持有的东方诚创9.9%股权做为质押,杭州联创纵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纵诚”)以其持有的东方诚创90%股权做为质押。

  ●担保金额:项目融资贷款人民币25,000万元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担保人民币11,800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参股子公司东方诚创因经营需要,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临汾分行”)申请项目融资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25,000万元。

  借款主要条件如下:

  1、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分行

  2、借款规模:人民币25,000万元;

  3、借款期限:11年;

  诚邦股份、诚邦股份控股股东方利强先生、方利强先生之配偶李敏女士三方联合为本次贷款业务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诚邦股份以其持有的东方诚创9.9%股权做为质押,联创纵诚以其持有的东方诚创90%股权做为质押。

  本次公司拟为东方诚创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临汾市东方诚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三)住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高河桥路东59号

  (四)法定代表人:李兵

  (五)注册资本:6994.06万元人民币

  (六)经营范围: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施工、勘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七)与本公司的关系:为本公司参股子公司。

  (八)被担保人的财务情况: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4,444.48万元,净资产为6,994.06万元,2018年净利润为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人: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分行

  (二)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担保范围:东方诚创与兴业银行临汾分行发生《项目融资借款合同》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统称“被担保债权”)。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是指债权人采取诉讼、仲裁、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等方式实现债权时支付的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四)担保期限:

  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此次担保是为满足东方诚创经营过程资金需要。被担保方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控东方诚创的资信状况,对其担保的风险可控,且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此次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参股子公司东方诚创。我们认为本次担保是为满足东方诚创正常经营活动需要产生的,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综上,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担保义务实际发生后,本年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36,800万元,本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6,800万元(其中对丽水诚邦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4,500万元,对缙云诚邦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7,300万元,对东方诚创担保金额为25,000万元),占经审计的2018年三季末净资产的比例为44.64%。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特此公告。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3316              证券简称: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6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邦股份”或“公司”)2019年4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预案》。由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公司拟对子公司向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授信担保。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预计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公司全资子公司因经营需要,预计将向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公司拟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授信担保。

  上述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内办理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关于预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公司控股子公司因经营需要,预计将向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公司拟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授信担保。

  上述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内办理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关于预计向参股PPP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公司参股PPP项目公司因经营需要,预计将向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公司拟同意为参股PPP项目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授信担保。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此次为全资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是充分考虑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参股PPP项目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需要,是为了提高决策效率。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内办理为参股的PPP项目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3316    证券简称: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7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补选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由于公司董事沈渊博先生递交辞函,辞去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为保障公司战略委员会正常履行职责,现根据《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经各位董事提名,决定补选张兴桥先生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

  由于公司董事方强先生递交辞函,辞去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为保障公司审计委员会正常履行职责,现根据《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经各位董事提名,决定补选胡先伟先生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

  改选完成后,公司战略委员会组成如下,方利强、吴晖、张兴桥,其中方利强为召集人;公司审计委员会组成如下,杨鹰彪、吴晖、胡先伟,其中杨鹰彪为召集人。

  特此公告。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3316              证券简称: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8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修改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经营范围的议案》、《关于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两个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改经营范围情况

  根据公司定位和发展规划以及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将营业执照及章

  程中的经营范围进行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1、原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环境治理工程、土壤修复工程、水污染治理工程、大气污染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固体废物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营管理,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照明工程的施工及运营管理,城乡规划设计,旅游信息咨询,旅游项目开发,景区管理服务,旅游服务(不含旅行社),文化创意策划,花木种植、销售,园林机械、建筑材料、初级食用农产品的销售;实业投资。(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2、变更后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环境治理工程、土壤修复工程、水污染治理工程、大气污染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固体废物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营管理,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照明工程的施工、养护及运营管理,城乡规划设计,旅游信息咨询,旅游项目开发,景区管理服务,旅游服务(不含旅行社),文化创意策划,花木种植、销售,园林机械、建筑材料、初级食用农产品的销售;实业投资。(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二、修改《公司章程》情况

  因公司修改经营范围以及公司治理等需要,根据2018年10月26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6]23 号——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 年修订)的有关内容,拟对公司《公司章程》的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见公司2019年4月3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的新章程。

  本次公司经营范围及章程修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等相关手续。

  三、风险提示

  公司修改经营范围及章程等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尚需经过登记机关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3316    证券简称: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9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4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4月18日14点45分

  召开地点:诚邦股份会议室二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4月18日

  至2019年4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3日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四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一、议案二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

  3、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采取到公司现场登记的方式,也可以采取传真或者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9年4月18日上午 9:00 至下午 2:00。

  (三)登记地点

  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浙江省杭州市之江路599号公司办公楼三楼)

  六、 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不发送礼品或纪念品。)

  电话: 0571-87832006;

  传真: 0571-87832009

  联系人:余书标

  特此公告。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4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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