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没有股东提出质询或建议。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1.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9年4月2日(星期二)14:00在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华山路2289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石爱国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4月1日—2019年4月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1日15:00至2019年4月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总数326,669,6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3.970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314,713,6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1.629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11,95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3413%。本次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4人,代表股份11,95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341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甘肃佛慈医药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股份314,713,676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1,956,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11,956,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2019年3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甘肃经天地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甘肃经天地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的《关于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