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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0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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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19-025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4月2日,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联金汇”)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以及募投项目实施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裁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办理相关事项,每次投资金额不超过50,000万元,合计在授权时间内投资金额不超过230,000万元,其中,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金额不超过1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不超过100,000万元,以上资金额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8年度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36),该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次认购产品基本内容

  近日,公司根据上述决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支行的结构性存款1,010万元,购买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墨支行的机构性存款2,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的结构性存款2,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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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联关系说明

  海联金汇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支行无关联关系,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墨支行无关联关系,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无关联关系。

  三、风险控制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或子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并及时分析和跟踪,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海联金汇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及募投项目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及募投项目的开展,并且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

  五、公司累计委托理财及结构性存款情况

  截至本公告作出之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以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56,300万元,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290,131万元,均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额度内。

  截至目前,前述56,300万元现金管理中的46,400万元资金本金及收益已收回;290,131万元现金管理中的212,321万元资金本金及收益已收回。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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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日

  

  股票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19-026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完成暨回购公司股份

  比例达3%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并于2019年1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完成暨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3%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6),对公司股份回购的实施完成情况及回购公司比例达3%的情况进行了披露。现按照2019年1月11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就公司股份回购实施完成情况的有关事项补充披露如下:

  1、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2018年8月24日至2019年8月23日),公司最后一次实施股票回购时间为2019年1月21日。公司回购期间的敏感期为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前10个交易日,即2018年10月8日至2018年10月19日,公司严格遵守了相关规定,未在敏感期内回购股份。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日前五个交易日(2018年8月30日-2018年9月5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4,787,700股。公司自2019年1月14日以来,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最大数量为2,082,700股(2019年1月15日至2019年1月21日),超过了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累计成交量的25%。

  3、公司在回购期间内不存在回购价格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情形。因公司工作人员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学习不全面,存在开盘集合竞价和收盘前半小时内回购股份的情形,其中,2018年10月、12月在开盘集合竞价回购股份数分别为21,000股、50,000股; 2018年9月、10月、11月、12月在收盘前半小时内回购股份数量分别为781,000股、1,003,144股、5,419,900股、3,330,550股,前述事项均未引起公司股价异动,且在此期间公司董监高及大股东未有减持行为。对此公司已责令相关工作人员加强对股份回购相关法律法规的全面学习,避免上述情形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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