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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0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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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59          证券简称: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1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4月1日上午9:00在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黄海南路仙城工业园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冷志斌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21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其中孙峰、楼佩煌、涂振连、吴建斌四位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会主席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冷志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2)刊载于2019年4月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559               证券简称: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2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15日、2018年9月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及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对《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18-042)中回购股份的用途、资金总额等事项进行调整。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前期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

  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5,033,41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5%,最高成交价为7.2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15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34,316,324 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说明

  2019年1月1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要求《回购细则》施行前,上市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包含多种用途但未明确各用途具体情况的,应当在《回购细则》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按照《回购细则》规定明确各种用途具体拟回购股份数量或者资金总额的上下限,且上限不得超出下限的一倍,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为保证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合法合规,更好地维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与发展情况,公司拟对回购股份方案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关于股份回购的目的

  原为:公司目前业务发展良好,经营业绩持续增长。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立足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财务状况和经营现状,拟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调整为:公司目前业务发展良好,经营业绩持续增长。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立足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财务状况和经营现状,拟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二)关于回购股份的用途

  原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具体用途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调整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三)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

  原为: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8,000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2,000万元)。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调整为: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8,000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4,000万元)。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四)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原为: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调整为: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关于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原为:

  1、如果公司最终回购股份数量为666.67万股,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则预计回购股份转让后的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如下:

  ■

  2、如果公司最终回购股份数量为666.67万股,全部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或假设由于股权激励计划因各种不可抗力未能成功实施而相应注销全部回购股份,则回购后公司总股本373,003,481股,回购、注销后的公司总股本366,336,781股,公司股权变动如下:

  ■

  注: 上述表格中的回购前股本结构以 2018年9月13日的公司股本结构为基础。

  调整为:

  如果公司最终回购股份数量为666.67万股,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则预计回购股份转让后的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如下:

  ■

  注:上述表格中的回购前股本结构以 2018年9月13日的公司股本结构为基础。

  (六)关于对公司上市地位影响的分析

  原为:本次回购A股社会公众股份规模有限,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调整为:本次回购A股社会公众股份规模有限,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公司上市的条件,不会改变公司上市公司的地位。

  除上述内容修订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其他内容不变。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回购股份方案部分内容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的方案。

  特此公告。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559           证券简称: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0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15日、2018年9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8,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2元/股(含12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预案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2018年9月1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18-042)。

  公司于2019年4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回购的股份用途调整为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8,000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4,000万元)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2019年4月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2)。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5,033,4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最高成交价为7.2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15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34,316,324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日(2018年9月20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9, 820, 778股。根据《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9, 820, 778股的25%,即2,455, 195股。

  4、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当日交易涨幅限制,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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