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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0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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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16 证券简称:三全食品 公告编号:2019-011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暨股份回购完成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全食品”或“公司”)于2018年10月3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于2018年11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并经2018年11月16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不少于(含)5,000万元人民币,不超过(含)10,000万元人民币,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回购价格不超过(含)人民币8元/股。2018年11月28日公司公告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066),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有关公告。

  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7,590,2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375%,最高成交价为7.9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8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0,291,290.08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2018年11月29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1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35%,最高成交价为5.9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86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651,731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8)。

  2、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4,351,547股,约占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的0.5356%,最高成交价为6.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8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6,964,044.24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3日披露的《关于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1)。

  3、截至2019年1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7,170,6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856%,最高成交价为7.5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8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7,109,979.58元(不含交易费用),符合既定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2日披露的《关于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

  4、截至2019年2月28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7,451,1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203%,最高成交价为7.5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8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9,193,453.08元(不含交易费用),符合既定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日披露的《关于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

  5、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7,590,2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375%,最高成交价为7.9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8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0,291,290.08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的相关内容,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二、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公司通过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查询系统查询,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日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7,590,211股,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所得股份拟予以注销。按照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股

  ■

  四、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过程符合公司既定方案,自2019年1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实施以来,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过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十八、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8年11月29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8,814,200股的25%。

  五、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所得股份拟予以注销,公司将尽快办理注销、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相关股份注销、工商变更登记之前,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

  特此公告。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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