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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01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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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19-036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稳定股价实施方案暨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以下简称“股价稳定预案”),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采取预案中一种或几种措施稳定股价。公司拟采取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在公司领取薪酬的时任董事 (不包括独立董事、非控股股东提名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会主席增持股份的措施稳定股价。该方案需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考虑到增持主体资金安排等情况,增持计划具体实施期间为2019年6月1日至2019年9月28日。

  ●公司控股股东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星控股”)将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增持公司A股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6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272亿元,相关增持不设价格区间。

  ●公司实际控制人暨董事长车建兴先生承诺, 其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含红星控股)将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增持公司A股社会公众股份, 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相关增持不设价格区间。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时任董事 (不包括独立董事、非控股股东提名的董事):车建芳女士,蒋小忠先生、陈淑红女士,郭丙合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刘源金先生、席世昌先生、李建宏先生、张培峰先生、谢坚先生、王伟先生、陈东辉先生、张贤先生;监事会主席:潘宁先生,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主动增持公司A股社会公众股份,拟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不低于其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收入的30%,相关增持不设价格区间。上述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非控股股东提名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会主席累计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1,153.9万元,不超过1,385.2万元。

  2019年3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自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1月29日,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格已连续超过20个交易日低于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11.75元, 触发了稳定股价的启动条件。为维护市场稳定, 增强投资者信心, 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及相关措施的可操作性, 公司拟根据稳定股价预案的相关原则制定并实施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2019年3月29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在公司领取薪酬的时任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非控股股东提名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会主席为稳定公司股价所采取相应增持计划的通知。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实施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方案

  公司拟采取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在公司领取薪酬的时任董事 (不包括独立董事、非控股股东提名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会主席增持股份的措施稳定股价。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红星控股:截止2019年3月28日,红星控股共持有公司股份2,480,315,772股,占总股本的69.87%。

  2、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车建兴先生,其持有红星控股92%股份,且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在公司领取薪酬的时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截止2019年3月28日,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4人(车建芳女士、蒋小忠先生、陈淑红女士、郭丙合先生);监事1人(潘宁先生);高级管理人员8人(刘源金先生、席世昌先生、李建宏先生、张培峰先生、谢坚先生、王伟先生、陈东辉先生、张贤先生)。以上人员均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成长价值的认可,积极稳定公司股价。

  2、增持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

  3、增持股份种类:公司无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份。

  4、增持股份数量或金额:红星控股累计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6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272亿元;实际控制人车建兴先生累计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前述增持股份的资金不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资金合并计算, 但已包含车建兴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应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非控股股东提名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会主席累计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1,153.9万元,不超过1,385.2万元。

  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非控股股东提名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收入及拟增持资金明细如下:

  ■

  为免疑义, 车建兴先生作为公司董事根据本项要求应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已包含于上述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资金中。

  监事会主席2018年度收入及拟增持资金明细如下:

  ■

  5、增持股份的价格: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非控股股东提名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会主席(以下合称“增持主体”)因履行稳定股价义务增持公司股份的, 相关增持不设价格区间。

  6、增持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后开始实施。考虑到增持主体资金安排等情况,增持计划具体实施期间为2019年6月1日起至9月28日。

  7、本次增持主体后续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因所需资金不到位而导致后续增持无法实施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时任董事 (不包括独立董事、非控股股东提名的董事)及监事会主席承诺,将在审议该等相关事项会议上投赞成票。

  二、稳定股价措施的解除条件

  上述稳定股价方案均以实施一次为限,该等方案的增持主体在实施完毕后, 如公司股价再次触发启动条件的, 则不再启动稳定股价措施,且视为对股价稳定预案的相关承诺已履行完毕。

  三、本次稳定股价方案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股份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公告编号:2019-037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16日13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普陀区金沙江路1699号圣诺亚皇冠假日酒店3F亚美1号宴会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16日

  至2019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会议听取《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情况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1-8项议案(请详见公司2019年3月28日披露的相关公告);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第9-11项议案(请详见公司2019年3月29日披露的相关公告);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第12项议案(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19年5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9、议案10、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议案8、议案9-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7: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议案8:上海弘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议案9-11: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弘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晶海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凯星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其他拟参加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或者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参加人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公司H股股东(公司将根据香港联交所有关要求另行发出通告、通函,H股股东参会事项请参见公司于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和本公司网站http://www.chinaredstar.com 向H股股东另行发布的股东大会通告及通函,不适用本通知。)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现场登记时间:2019年5月16日12:00-12:50

  (二) 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普陀区金沙江路1699号圣诺亚皇冠假日酒店3F亚美1号宴会厅

  (三) 符合出席条件的内资股(A股)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法定代表人已发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四) 符合出席条件的内资股(A股)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等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五) 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登记文件原件或复印件,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上述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交。

  (六)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内资股(A股)股东应于2019年4月26日之前将拟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复(附件2)连同所需登记文件(授权委托书除外,其递交时间要求见下文)之复印件以专人传递、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七) 提请各位参会股东,在股东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系电话,方便会务人员及时与股东取得联系,避免股东登记材料出现错漏。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参会时携带股东登记材料原件。

  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怒江北路598号红星世贸大厦9楼董事会秘书处

  邮编:200333

  联系人:郭丙合、陈健

  电话:(8621)52820220

  传真:(8621)52820272

  (二)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      报备文件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临时会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

  填表说明:

  1、请用正楷填写您的全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及地址。

  2、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本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于2019年4月26日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上海市普陀区怒江北路598号红星世贸大厦9楼董事会秘书处,邮编:200333);联系电话:(8621)52820220;传真:(8621)52820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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