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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265     股票简称:ST景谷              公告编号:2019-028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3月29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3月24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实有董事7名,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核销坏账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核销后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0)。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30日

  股票代码:600265    股票简称:ST景谷    公告编号:2019-029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3月29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3月24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实有监事3名,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核销部分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的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相关会计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0)。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3月30日

  

  股票代码:600265     股票简称:ST景谷              公告编号:2019-030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核销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概况

  为真实反映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止2018年末的财务状况,公司对截止到2018年末,因债权债务、工商注销或吊销所涉及的挂账时间较长的应收、应付款项进行核销。该事项经公司2019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合计4,297,111.95元;应付款项合计746,113.08元。

  二、对公司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合计4,297,111.95元,已经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核销后对公司2018年损益不产生影响;应付款项合计746,113.08元,计入公司2018年度营业外收入。

  本次核销坏账事项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核销坏账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核销后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董事会同意此次核销坏账事项。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坏账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有利于保障公司规范运作。本次核销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核销坏账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核销部分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的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相关会计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事项。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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