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3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19-016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3月2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通知。

  2、会议于2019年3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4、会议由董事长李光太先生主持,公司3名监事收悉全套会议资料。

  5、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近期股票二级市场表现,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的基础上,为使股价与公司价值匹配,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投资者利益,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发展战略的实施以及合理估值水平等因素,公司拟回购部分公司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用途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回购股份的方式和用途》。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作为公司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具体用途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若公司未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实施上述用途中的一项或多项,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具体用途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办理。

  (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近期公司股价,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15元/股。该回购价格不高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董事会决议日至回购完成前,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4)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回购股份的数量: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若全额回购人民币1.5亿元,且回购价格按照15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约为10,000,000股,以公司总股本为381,827,504股为基础,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2.6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所占比例为准。

  (5)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发行优先股、债券募集的资金或金融机构借款。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8)。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①本次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②本次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回购金额降低,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③本次回购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

  ④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同意将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为了更加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在行业的实际情况,参考相关行业上市公司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决定变更公司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将6个月以内(含6个月)的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6个月-1年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比例变更为3%,2-3年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比例变更为25%。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即2019年3月28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9)。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4、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李永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①本次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②同意提名李永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③同意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30日

  

  附件一:《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

  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永奇,男,1962年出生,毕业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1984年参加工作,历任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计划司综合处主任科员、规划处处长、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规划财务司助理巡视员、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规划司副巡视员,现任航联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董事长、航联保险销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航联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航联千方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董事、航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李永奇先生已经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2019年3月举办的第101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李永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无关联关系。李永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19-017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3月2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通知。

  2、会议于2019年3月28日上午8:00在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黄河街16号召开。

  3、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4、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任伟主持,会议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近期股票二级市场表现,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的基础上,为使股价与公司价值匹配,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投资者利益,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发展战略的实施以及合理估值水平等因素,公司拟回购部分公司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用途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回购股份的方式和用途》。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作为公司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具体用途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若公司未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实施上述用途中的一项或多项,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具体用途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办理。

  (3)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近期公司股价,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15元/股。该回购价格不高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董事会决议日至回购完成前,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4)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回购股份的数量: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若全额回购人民币1.5亿元,且回购价格按照15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约为10,000,000股,以公司总股本为381,827,504股为基础,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2.6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所占比例为准。

  (5)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发行优先股、债券募集的资金或金融机构借款。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19-018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7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及2018年8月2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份回购及注销相关事宜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公司拟回购部分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7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4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2019年1月11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规的最新要求,并结合公司股票价格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调整方案前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截止2019年3月27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568,120股,占公司总股本(按照回购方案实施前总股本381,827,504股计算)的1.20%,最高成交价为13.4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96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47,345,136.3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本次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具体内容

  1、回购股份的目的

  调整前: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近期股票二级市场表现,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的基础上,为使股价与公司价值匹配,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投资者利益,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发展战略的实施以及合理估值水平等因素,公司拟回购部分公司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或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具体用途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调整后: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近期股票二级市场表现,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的基础上,为使股价与公司价值匹配,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投资者利益,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发展战略的实施以及合理估值水平等因素,公司拟回购部分公司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用途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2、回购股份的方式和用途

  调整前: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作为公司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或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具体用途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调整后: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作为公司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具体用途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若公司未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实施上述用途中的一项或多项,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具体用途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办理。

  3、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调整前: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近期公司股价,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15元/股。

  董事会决议日至回购完成前,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调整后: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近期公司股价,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15元/股。该回购价格不高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17.15元/股)。

  董事会决议日至回购完成前,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4、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调整前:

  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回购股份的数量: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若全额回购人民币2亿元,且回购价格按照15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约为13,333,333股,以公司总股本为381,827,504股为基础,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3.4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所占比例为准。

  调整后:

  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回购股份的数量: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若全额回购人民币1.5亿元,且回购价格按照15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约为10,000,000股,以公司总股本为381,827,504股为基础,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2.6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所占比例为准。

  5、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调整前: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调整后: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发行优先股、债券募集的资金或金融机构借款。

  除上述内容调整外,本次回购事项其他内容不变。

  三、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

  按照回购人民币1.5亿元,且回购价格按照15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约为10,000,000股,以公司总股本为381,827,504股为基础,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2.62%,则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化情况如下:

  ■

  四、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回购金额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3、本次回购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

  4、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同意将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19-019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公司主营业务空港设备业务和消防装备业务的客户主要为国有企业、政府机关、军队,根据公司以前年度回款情况和应收款项坏账实际核销情况,形成坏账的机率很低,在公司历史上形成的坏账金额很低。通常公司在产品交付客户验收后确认收入及应收款项,而收款是根据客户整体项目进度收款,违约风险较小但整体付款周期较长。因此公司为了更加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在行业的实际情况,参考相关行业上市公司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决定变更公司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

  2、变更日期: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即2019年3月28日起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本公司以前各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对尚未披露的2018年度报告期净利润、股东权益无影响。

  假定公司变更后的会计估计在2017年度财务报告中即已适用,对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和所有者权益的影响为2,209.89万元,影响比例分别为18.76%和0.83%,均不超过50%,也不会直接导致公司的盈利性质发生变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假定公司变更后的会计估计在尚未披露的2018年度财务报告中即已适用,对公司2018年度业绩快报(未经审计)的净利润和所有者权益的影响为3,099.40万元,影响比例分别为13.24%和1.10%,均不超过50%。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为了更加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在行业的实际情况,参考相关行业上市公司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决定变更公司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即2019年3月28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19-020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段子新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段子新先生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并相应辞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段子新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因此,段子新先生的辞职报告需在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缺额后方可生效。

  段子新先生生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段子新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情况

  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决定提名李永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李永奇先生现担任航联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董事长、航联保险销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航联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航联千方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董事、航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其中航联保险销售有限公司、航联咨询(北京)有限公司、航联千方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航投集团有限公司均为航联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其工作业务和内容相对集中。李永奇先生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本公司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不影响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公司将充分与李永奇先生沟通,合理安排董事会、股东大会时间和独立董事工作时间,确保李永奇先生能够规范履职。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30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