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3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1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3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路南区融兴北二街1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李建群先生、独立董事马传骐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徐晓楠先生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改《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

  4、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

  5、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为关联交易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刘爱森先生和北京士兴盛亚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持表决权股份数分别为170,027,820股和105,664,680股,回避表决股份数为275,692,500股,回避后表决数为107,167,500股。

  2、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谢发友、李化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席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30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