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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度第四期、第五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公告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9—28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度第四期、第五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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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13日召开二〇一六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发行5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并已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7]SCP124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9月14日、2017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2016-67、2017-15号公告。

  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至3月28日发行二〇一九年度第四期、第五期超短期融资券,现将有关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一、二〇一九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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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二〇一九年度第五期超短期融资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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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9—27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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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202号)核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10名特定对象共发行了70,634,043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9.7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6,562,897.96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1,063,985.2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3月21日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11080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14年4月17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台湾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4年5月20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市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厦门信达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台湾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具体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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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公司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过程中,认真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及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未发现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利息结余转出并办理注销。截至公告日,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全部注销完毕。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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