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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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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19—037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575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459.00万股,其中,网下发行545.90万股,网上发行4,913.10万股,发行价格为9.79元/股,发行人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34,436,1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36,499,624.5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97,936,475.50元。

  截止2014年6月23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入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圆全验字[2014]00070017号《验资报告》。

  公司于2014年7月22日,根据《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将募集资金437,592,475.50元,对烟台龙大养殖有限公司(简称“龙大养殖”)进行增资,将该项资金划转至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78020100100057066。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圆全验字[2014]00070020号《验资报告》。

  公司于2014年7月23日,根据《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将募集资金60,344,000.00元,对聊城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简称“聊城龙大”)进行增资,将该项资金划转至中国建设银行莱阳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7001666070050157012。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圆全验字[2014]0007002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使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于2014年7月18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

  公司及烟台龙大养殖有限公司、聊城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支行签定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烟台龙大养殖有限公司、聊城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

  三、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由聊城龙大负责实施的“6,000 吨低温加工肉制品新建项目”并将该项目终止后剩余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聊城龙大在中国建设银行莱阳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中募集资金已经按照规定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该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且已完成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聊城龙大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亦相应终止。

  除该募集资金账户注销外,公司其他募集资金账户正常使用。

  四、备查文件

  1、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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