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受让科策3号基金股票的公告》,决定通过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形式受让“科策3号基金”持有公司的全部股票,合计757.3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4)。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久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立集团”)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增持参与人”)通知,增持参与人已通过大宗交易完成受让“科策3号基金”股票事宜,合计受让757.3万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参与人受让“科策3号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受让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员工利益,增持参与人久立集团及郑杰英等8名自然人通过大宗交易受让“科策3号基金”持有公司的全部股份。
(二)受让股份的数量、金额
增持参与人受让“科策3号基金”持有公司的全部股份757.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增持参与人具体受让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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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让股份前后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变动
转让前,“科策3号基金”持有公司股份757.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转让后,“科策3号基金”不再持有公司股票,后续科策资管将根据相关协议办理清算手续。
受让后,增持参与人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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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久立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33,023,186股,通过股票收益互换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542,802股。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受让计划仅限于受让“科策3号基金”股份事宜,无后续计划。
2、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本次受让股份事项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3、增持参与人承诺:在受让股份期间及在受让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
4、本次受让股份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5、本次受让公司股份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