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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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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19—022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3月29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由于该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以非关联董事表决票表决结果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核销坏账的议案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破产重整且或已被工商部门吊销、注销营业执照等原因形成的应收款项进行清理,予以核销。核销后公司财务部将建立已核销应收款项的备查账,不影响债权清收工作。

  公司本次对人民币10,810,037.21元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拟核销的应收账款中已按会计准则有关规定计提了10,810,037.21元相应的坏账准备,本次核销坏账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当期损益。本次核销坏账事项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调整子公司金融证券投资额度的议案

  为充分提升公司自有资金的运营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投资收益水平,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调整全资子公司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金融证券投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本额度范围内,用于证券投资的资本金可循环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投资总额度20亿元以内,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资金和项目投资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各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合计8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授信种类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及项目建设中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开立信用证、以票质票、票据质押贷款等授信业务。前述授信业务及与之配套的担保、抵押事项,在不超过上述授信融资额度的前提下,无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综合授信有效期为一年。上述融资额度在具体用信时授权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决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9年4月16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3月30日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19—023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3月29日在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并且是依照市场交易的公允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核销坏账的议案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核销坏账,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本次核销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核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3月30日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19—024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19年3月29日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该关联交易,参与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认为:公司预计的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未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此次日常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我们一致同意此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2.2019年3月29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并且是依照市场交易的公允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3.上述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8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情况

  单位:万元

  ■

  2018年关联交易预计时为含税金额,上表中已折算为不含税金额。

  (三)2019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以上数据为不含税数据。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特钢”)是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方大”)的间接控股子公司,辽宁方大通过全资子公司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持有方大特钢643,433,571股,占方大特钢总股本的44.38%。

  注册地址: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大道31号

  注册资本:拾肆亿肆仟玖佰捌拾柒万壹千肆佰捌拾伍元整

  成立日期:1999年9月16日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主营业务为黑色金属冶炼及其压延加工产品的制造、销售;汽车板簧、弹簧扁钢等产品的生产与销售;铁精粉生产、销售。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方大特钢总资产961,776.1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44,528.93万元;营业收入1,728,585.1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2,702.75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二)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方大及其全资子公司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均为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萍钢”)股东。其中:辽宁方大持股9.37%,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09%。主要全资子公司: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等。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890号

  注册资本:肆拾伍亿肆仟肆佰陆拾贰万零肆佰贰拾壹元整

  成立日期:1999年11月29日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主要经营范围:黑色金属冶炼及其压延加工;金属制品的生产、销售(以上生产项限分支经营);焦炉煤气、煤焦油、粗苯、硫酸铵、氧气、氮气、氩气生产、销售(以上生产、销售项目限分支经营);矿产品的购销;对外贸易经营(实行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除外)、自有房屋租赁(以上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等。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江西萍钢总资产2,729,802.32万元;净资产1,873,767.96万元;营业收入4,548,855.58万元,净利润707,120.63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方大”)为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方大的全资子公司。

  注册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五区9号楼

  注册资本:6800万元

  成立日期:2007年4月6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货物进出口;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非金属制品、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焦炭、矿粉(除金银)、石灰石、冶金材料、钢材、机械电气设备、汽车配件、五金交电、橡胶制品、仪器仪表、办公用品、木材、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销售、储运活动);技术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北京方大总资产45,126.75万元;净资产3,847.31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03,581.65万元,实现净利润3,402.9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辽宁方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

  辽宁方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国贸”)为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方大的全资子公司。

  注册地点: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市渤海大街西93号408房间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6年5月18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汽车配件、五金工具、橡胶制品、 仪器仪表、办公用品、 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易制毒产品)、焦炭、 矿粉(除金银)、石灰石、冶金材料、耐火材料、建材、钢材、水暖器材、建筑用金属制品、轴承、劳保用品、电线电缆、膨润土销售(以上经营范围中需前置许可的项目除外);煤炭零售;技术咨询服务、技术培训。自营和代理种类商品和及技术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营废旧金属(除危险品)。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方大国贸总资产63,392.79万元;净资产17,625.48万元;实现营业收入463,562.48万元,实现净利润13,597.8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五)方大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

  方大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喜科墨”)为新日化煤炭化学株式会社与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中外合资企业,新日化煤炭化学株式会社持有其49%的股份、公司持有其51%的股份。

  注册地点:邳州市江苏邳州经济开发区平果西路

  注册资本:15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6月17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针状焦、煤焦沥青、炭黑油、煤气的研发与生产;热力生产和供应;销售自产产品以及上述产品的批发和进出口;与生产相关的咨询及服务的提供。(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方大喜科墨总资产54,147.14万元;净资产48,388.93万元;实现营业收入40,732.97万元,实现净利润-6,325.71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上述方大特钢和江西萍钢及其子公司、方大国贸等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较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的炭素制品可作为方大特钢和江西萍钢及其子公司如: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等子公司的原辅料,基于购销各方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预计2019年向方大特钢和江西萍钢及其子公司销售炭素制品等约为16,080万元,并采用公允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根据各方签订的购销合同执行。

  2.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预计向方大国贸(包含其子公司绥芬河方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采购石油焦等原料,关联交易金额约为含税9,800万元。

  3.为拓宽销售渠道,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预计向北京方大销售炭素制品等,关联交易金额约为8,000万元。

  4.为拓宽公司采购渠道,保障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料持续稳定供应,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预计向辽宁国贸采购煤沥青,关联交易金额约为含税6,000万元。

  5、保障生产所需的原料持续稳定供应,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预计分别向北京方大和方大喜科墨采购针状焦等原料,预计与北京方大发生关联交易金额约为107,700万元,预计与方大喜科墨发生关联交易金额约为104,000万元。

  (二)定价政策

  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以市场价格作为交易的定价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并以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正常生产经营购销需要,均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价格和条件进行的,能够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专业资源和优势,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公司及子公司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产生依赖性,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及中小股东利益带来影响和损害。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3月30日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19—025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坏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3月29日,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坏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核销坏账的概况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破产重整且或已被工商部门吊销、注销营业执照等原因形成的应收款项进行清理,予以核销。核销后公司财务部将建立已核销应收款项的备查账,不影响债权清收工作。

  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共计10,810,037.21元,前期已计提坏账准备10,810,037.21元。明细详见下表:

  单位:元

  ■

  二、审议程序

  本次核销坏账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坏账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核销坏账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核销坏账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人民币10,810,037.21元的应收款项进行核销,拟核销的应收款项中已按会计准则有关规定计提了10,810,037.21元相应的坏账准备,本次核销坏账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当期损益。本次核销坏账事项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了解和查验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本次坏账核销,是为了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二)本次核销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核销坏账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核销坏账,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本次核销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核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坏账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3月30日

  证券简称: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19—026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子公司金融证券投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3月29日,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子公司金融证券投资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证券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充分提升公司自有资金的运营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投资收益水平,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将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证券投资,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取得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证券投资的部门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方大”),上海方大成立于2003年2月,主要从事实业投资,高科技项目投资,投资管理等。

  (三)投资额度

  调整上海方大金融证券投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本额度范围内,用于证券投资的资本金可循环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投资总额度20亿元以内,可滚动使用。

  (四)投资范围

  包括新股配售、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定向增发等二级市场投资,债券投资,购买基金、信托产品,委托理财、新三板交易等。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董事会决策不再投资之日止。

  二、证券投资的资金来源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所需之外的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审批程序

  根据相关规定,本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四、证券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不影响日常资金运作,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五、证券投资的风险分析及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证券投资是一种风险投资,公司认为在投资过程中可能会存在以下风险:

  1.系统性风险:由于全局性事件引起的投资收益变动的不确定性。系统风险对所有公司、企业、证券投资者和证券种类均产生影响,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性波动风险、利率风险、购买力风险、汇率风险等。

  2.非系统风险:由非全局性事件引起的投资收益率变动的不确定性。包括信用风险、财务风险、经营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

  3.由于证券投资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上海方大拟通过以下具体措施,力求将风险控制到最低程度的同时获得最大的投资收益。

  (1)加强证券市场分析和调研,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完善和优化投资策略,根据经济形势以及证券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2)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规范投资流程,保证制度执行持续有效。

  (3)必要时可以聘请外部具有丰富证券投资实战管理经验的人员为证券投资提供咨询服务,保证上海方大在证券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六、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证券投资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关于调整子公司金融证券投资额度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较好,公司在保障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不超过2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上海方大已建立了切实有效的投资制度和风控制度,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本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调整子公司上海方大金融证券投资额度事项。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16      证券简称:方大炭素          公告编号:2019-027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4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4月16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方大炭素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4月16日

  至2019年4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项和第2项议案经2019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披露信息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30日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项和第2项议案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1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他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19年4月15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和联系地点: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公司办公楼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安民、张爱艳

  电话:0931-6239195

  传真:0931-6239221

  六、 其他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4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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